青海省非遗档案工作赋能乡村振兴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启示

发布时间:2024-02-19 14:27:04被阅览数:298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文/张炎培  张琳

  青海非遗档案承载着高原世居少数民族文化记忆,特别是记录了文成公主与松赞干布和亲队伍途经古丝绸南路——河湟古道、青海湖,翻越昆仑山进藏,在唐蕃古道上留下的格萨尔文化、藏传佛教文化及民间传统工艺等较为富集的非遗档案资源,具有很大经济、文化价值,对推动青海乃至青藏高原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作用。近年来,青海省通过采取非遗档案式保护、申遗传承和项目开发等多种措施,有力推动了非遗产业的开发。实践表明,夯实非遗档案工作是推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基础,通过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引进力度,提升关键技术和非遗资源精深加工水平,拓宽赋能乡村振兴的受益面,对于推动青海农牧区乡村经济、社会、文化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青海省非遗档案资源禀赋与非遗产业的共生关系

  1.青海省非遗档案资源禀赋

  青海是藏文化的重要发源地,非遗档案资源较富集。青海省现有非遗名录项目2904项,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6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88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335项。青海省最具代表性的非遗档案资源有热贡艺术、格萨尔文化、花儿、藏戏、藏香、刺绣盘绣堆绣、石雕木雕泥塑、藏医药浴法等。青海省独特丰厚的非遗档案资源优势为非遗产业发展和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保障。

  2.非遗档案资源与非遗产业的共生关系

  从档案学视角看,非遗保护分固态保护与活态保护。非遗档案工作从公共服务到推动非遗产业发展,是公益效益、文化效益和市场效益三者关系的高度融合和合理利用。非遗档案工作是非遗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前提,非遗档案蕴含的资料信息是非遗产业发展无法替代的资源供给。换言之,非遗产业发展的基础是非遗档案资源,推进基础手段是非遗档案工作,核心是产业化,流程是档案部门—非遗档案资源—市场主体(企业、传承人)—非遗产业集群—商品。非遗产业化过程的实质就是通过非遗档案工作推动非遗资源转化为服务非遗产业发展,实现其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同时,非遗产业发展反哺非遗资源保护与传承,进而推动非遗档案工作,二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主要做法

  近年来,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及档案主管部门加强非遗档案成果的社会利用,推动非遗资源固态保护与活态保护的同时,下大力气激活青海零散且“沉睡的”非遗档案资源。加大对藏毯、藏香、唐卡、堆绣等非遗档案资源的活态保护与开发,积极推进国家级格萨尔文化园区、藏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建设,打造和发展“中国唐卡艺术中心”和“察雅非遗”等产业;积极申报设立非遗产业工坊,利用“百幅精品唐卡产业扶贫项目”等实施惠民工程,推动传统工艺传承壮大,带动青海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了区域特色非遗品牌,在推动乡村文化繁荣、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赋能乡村振兴战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加强档案工作助推非遗资源基础性开发利用

  目前,青海部分非遗资源在相关部门的助推下得到保护、传承,使得非遗档案功用得到发挥。档案部门开始探索尝试开展推动非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向当地党委政府建议适时整合有关部门力量,开展非遗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规划制定、项目推进、项目成效评价等工作,非遗档案资源初步得到综合开发利用,较好地发挥了赋能乡村振兴的支撑能力。

  青海省档案局明确要求各级档案馆要加大档案普查力度,摸清本地区非遗档案资源状况,争取征集进馆;积极做好第五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申报和濒危档案抢救保护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代青海档案史料汇编》编纂;加强乡村历史人文、民风民俗、文化遗产、振兴发展等资料和实物的收集,推出反映乡村历史文化变迁及新时代风华的档案文化精品。档案部门围绕青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及公共文化、乡村文化、乡村旅游、非遗产业等主动拓展服务范围,探索非遗资源创造性转化服务非遗产业的内容、形式与方法,推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点乡村建设,努力扩大非遗市场影响力。部分市(州)及县逐步开展对非遗资源保护利用的基础工作,开始了解与掌握非遗资源的分布、类型、价值、内容及传承、开发利用状况等“家底”,对非遗项目、传承人、区域名称、认定抢救及濒危状态等信息搜集记载,加强对非遗实物、传承技艺等诸多原始资料管理,一些濒危非遗资源得到了抢救和保护。企业、非遗传承人、非遗档案机构和村民开始尝试对非遗档案资源进行优化和开发利用,着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非遗档案工作赋能乡村振兴的支撑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加大专业人才建设和技术开发力度

  档案部门采取学习培训、外出学习考察等方式,加强非遗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地方党委政府把非遗资源保护传承利用的“工匠型人才”和既懂档案管理又熟悉非遗资源开发利用的复合型人才纳入乡村人才振兴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档”工程,为非遗档案管理、数字化转型、非遗档案资源深度开发等提供了必要的人才支撑。加强非遗档案工作推动非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着力破解受知识产权限制、独门传承和档案保密等难题。加大研发和推广应用非遗资源综合利用技术、高新技术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进非遗档案资源数字化,尝试搭建文创企业、非遗传承人、非遗主体机构和村民等非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主体共同使用的信息平台,以更好地发挥非遗档案工作促进非遗资源开发利用的科技助推器作用。探索加强档案部门与乡村振兴局、文化馆、科研院所等机构合作机制,着力催生青海特色非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品牌。

  3.推动非遗档案工作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

  近年来,青海档案局增进局馆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行业协同,档案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文旅部门、文化企业等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下,加强工作联系,推动非遗档案工作、非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与旅游业的耦合发展。立足省情实际,档案部门围绕青海旅游产业所需的非遗商品生产、加工与销售等环节开展调查研究,对非遗档案资源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实现路径进行有针对性的挖掘和阐发,努力促进非遗档案资源转化为区域特色非遗文创产品。地方档案馆着眼于青海非遗资源与文旅产业的紧密融合,大力开发具有地域特色、利用价值高、技术条件比较成熟的高端产品及大众化使用性非遗文创产品,并尝试把非遗本体元素融入乡村旅游活动,推出有影响力、感染力的非遗档案展览等精品力作。在一些非遗资源较为集中的地区,围绕非遗档案工作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农牧民增收,大力推动非遗资源规模化开发、综合性利用,以期进一步拓宽非遗档案工作赋能乡村振兴受益面。

  经验启示

  尽管青海省在非遗档案工作助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进而赋能乡村振兴方面起步较晚,整体水平不高,但青海独特而丰富的非遗资源、广阔的市场前景为非遗档案工作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劲动力,近年来的工作实践也为未来发展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

  1.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夯实赋能乡村振兴的资源基础

  第一,各级党委、政府和档案部门要树立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新理念,把“身外事”变成“责任田”,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第二,继续开展非遗档案资源新一轮普查,重点了解非遗资源分布、类型及保护开发利用现状。完善国家、省级、市(州)级非遗资源及失传和濒危非遗资源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信息化等标准规范,将国家级非遗传承人所掌握的非遗知识与精湛技艺通过口述、项目实践纪录片等方式和音视频等载体,对标国家非物质文化传承记录项目手册标准全面、真实、系统地记录和建档。

  第三,实施非遗提升工程,选取传统民俗保存较好、村落形态保留完整、村落人口有一定规模、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相对较多的传统村落打造青海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重点乡村,深入挖掘以各民族文化与生活实践结合而产生的非遗资源进行精深加工,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非遗品牌产品,以更好地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进一步强化区域和部门协调联动,增强赋能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第一,建立健全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档案部门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非遗资源开发利用成功经验,制定相应指导意见和统一规划,建立非遗档案工作推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区域联动机制,确保档案部门全程参与非遗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制定、项目推进、项目成效评价等工作。

  第二,强化部门联动。档案部门要主动与社会文化部门、科技部门、乡村振兴部门通力协作,加强对非遗档案资源的挖掘,以藏族文化、昆仑文化、河湟文化、土族文化、德都蒙古族文化、撒拉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为示范,完善人文空间体系建设,以民俗节庆、语言文字的保护传承为抓手,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非遗传播推广活动,推动非遗出“馆室”出“寺院”、进“乡村”进“校园”,不断提升非遗保护传承空间,营造有利于非遗保护、生存、发展的环境。进一步强化对青海境内的藏汉融合发展,多民族共同创造、传承、发展而留存下来的非遗资源特别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项目和四级项目名录中的非遗资源的挖掘、搜集和建档,完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民间文化艺术及工艺资料的收集与整理,提升非遗档案工作助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空间。

  第三,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青海、西藏两地协作,以丰富多元的非遗档案资源推动各类要素向优势非遗档案资源有序集聚,形成青藏高原非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一核三区”发展格局。“一核”即以拉萨、西宁市为中心,辐射青藏铁路沿线非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在拉萨、西宁市全力建设青藏高原非遗档案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展示中心、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和非遗特色品牌研发中心,在格尔木市藏青园区建设非遗档案资源精深加工基地,提升非遗档案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品位。“三区”即依托青藏高原独特非遗资源,打造藏文化园区、河湟文化园区、昆仑文化园区。

  3.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找准赋能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

  第一,深入实施非遗档案“人才强档工程”。健全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和运行机制,形成“素质过硬、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非遗档案人才队伍。积极选拔青海国家级档案专家、档案工匠人才和青年档案业务骨干,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技能型档案复合型人才。

  第二,建立交流培训学习机制。积极邀请省内外国家级、省级优秀非遗传承人、工艺师及设计、非遗专业管理人员到各级档案部门巡回讲习,以非遗档案管理、非遗技艺传承、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等不同主题开展研修、研习和双向交流、经验分享,为提升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提供非遗档案项目运行人才、非遗工艺传承人才保障。鼓励具有非遗管理专业优势的中青年档案工作者参与非遗传承人、非遗工坊等机构开展非遗保护开发与利用,在发挥档案管理优势的同时,丰富档案工作者对非遗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技能与经验。

  第三,创新机制。健全非遗档案工作赋能乡村振兴的科技开发机制,搭建科技攻关平台,组建专业团队,研发具有青海特色的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关键性技术。在省级档案局、档案馆搭建非遗档案工作助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大数据共享平台、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设立“云上非遗档案”栏目,为非遗项目的理论和实践研究、宣传推广等提供便利,广泛服务于企业、非遗传承人、非遗机构和村民等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主体。

  4.进一步强化非遗档案工作与文旅产业融合,拓展赋能乡村振兴的实现路径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青海打造成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非遗资源开发利用纳入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重要内容,加强档案部门与文旅部门的合作与互动,建立非遗档案工作推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联动机制,形成联合推动非遗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及非遗项目档案管理的合力。

  第一,创新非遗档案工作与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方式。档案部门联合文旅、乡村振兴部门深入挖掘民族特色餐饮、民族服饰、民族歌舞、民族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民俗、民间文学等非遗项目所蕴含的民间故事、谚语、传说、歌谣等乡土文化元素,大力推进非遗资源进景区,并将非遗本体元素融入乡村旅游活动中,促进各乡村旅游示范点和旅游名镇、旅游名村提档升级。深化非遗资源进入市场化程度,依托高原民俗文化、乡土文化、昆仑文化及高原独具的藏传佛教文化、格萨尔文化、热贡文化、“民间手工”文化、“花儿”文化为主体的多元一体文化定位,将各民族在生产生活中所形成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生态环境保护、文旅市场消费的重要习俗资源重新整合、合力开发、精深加工,建立不同载体和形式的特色非遗档案文创产品、非遗档案影视,精心打造以各民族多元文化内容为特色的非遗档案资源体系。

  第二,催生非遗档案工作赋能乡村振兴的新业态。积极推行“档案工作部门+非遗档案资源+研究机构+协会+基地”“档案工作部门+龙头企业+传承人”“非遗档案工作+乡村振兴”的发展模式,构建非遗档案综合开发利用的基地、园区、非遗博物馆、非遗档案产业示范馆等产研设施,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同时也更好地为有关部门、企业做好青海重点非遗生态产品、地方文化特色突出的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的研发提供原始宝贵的非遗档案资料,共同塑造非遗产品品牌,从而催生出青海非遗档案工作赋能乡村振兴的新业态,拓宽群众受益面。

  作者单位:青海省委党校、格拉斯哥大学

  责任编辑:周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