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5 17:47:27被阅览数:102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高 阳
2022年,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开通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网上查询服务,以更好满足本地企业、公检法机关、律师、破产管理人及社会公众的利用需求。3年来,累计为36万余人次提供服务。这是其不断推动经营主体登记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例证。近年来,该委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扎实推进档案治理和资源、利用、安全体系建设,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质效不断提升,成效愈发凸显。
制度规范先行,有序推进档案治理
让我们从《企业档案扫描工作规范》的几次修订说起——
2005年,在着手开展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伊始,就出台了这一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技术标准、质量要求、页面分类等,为档案数字化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4年,根据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公示相关要求,对规范加以修订,首次提出档案页面分级管理要求。通过将7种页面分类定位为“高、中、低”3个级别,为分级查询奠定了基础,确保经营主体基本信息数据项准确、可用、易用,使档案凭证效能持续提升。
2022年,结合民法典和新修订档案法的要求,再次开展修订,对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的档案页面进行专门标注处理。
这几次修订体现了市场监管委对档案治理的持续关注。通过不断完善档案数字化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确保信息准确完整,为高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档案页面分级管理的实施,不仅提高了查询效率,也更好地保护了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2022年出台的《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天津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档案查询办法》是浓墨重彩的一笔。以法治方式进一步强化了全市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确保查询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并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明确了电子登记档案的法律效力,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
强化数据赋能,提升资源建设水平
按照“存量数字化、增量电子化、管理信息化”的思路,持续推动经营主体登记档案管理质效提升。
在存量数字化方面,2005年起,坚持纸质档案与数字化成果同步接收,实现全过程质量监管,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累计完成80万余户经营主体登记档案数字化加工任务,数字化率达100%。
在增量电子化方面,2021年,完成天津企业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对接。在保障电子档案“四性”及安全传输的基础上,实现经营主体登记档案全程电子化自动归档。截至目前,共归档143.28万卷,总计2369GB。
在管理信息化方面,2021年,为档案实体植入RFID标签,通过检索注册号,提取该经营主体在数字化管理系统中的档案元数据,生成“文档条码”后,即可在智能化库房管理系统中扫描该条码,提取到档案信息,并结合人工录入的档案盒及密集架信息,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
深化应用交互,强化利用服务
除了在2022年开通了网上查询服务,2024年,增加电子营业执照关联查询服务,可智能完成登记档案与经营主体身份自动匹配关联,将档案查询从电脑端扩展至移动端,极大提高信息查询的便利性。
以高价值档案数据为依托,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互认、共享、流通,有力提升档案利用便利度。2023年,推动与政务服务中心企业破产(清算)信息综合查询系统对接。自系统上线以来,已办理破产管理人查询300余次,提高了企业破产及公司强制清算的效率。按照《京津冀+雄安企业电子档案迁移功能设计方案》《京津冀优化经营主体跨区域迁移登记实施方案》,于2023年完成系统升级,生成符合要求的规范数据,完成与政务外网公共迁移服务器及京津冀企业迁移登记服务平台的对接,实现档案数据正常发送接收。
同时,针对重点工作开通绿色通道,主动跟进国企混改,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企业上市等提供优质高效的定制化档案查询服务,确保高优先级事项得到及时处理,为跨部门业务协同提供有力支撑。
夯实基础设施,保障档案安全
建设智能档案库房,实现档案自动化管理、快速检索和安全存储。加强对档案存储环境的监控和管理,确保库房的温湿度等符合国家标准,防止档案因环境因素受损。同时,对库房进行防火、防盗、防潮等全面防护,安装了先进的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实现24小时不间断安全监控。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5年2月24日 总第4254期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