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21 09:09:15被阅览数:17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作者:王霞
摘要:1932年萧一山与陈恭禄围绕萧一山著《清代通史》下卷,以《大公报·文学副刊》为阵地,展开了一场为期两年的“学术论战”。相较于陈恭禄单一本体论范畴的“档案”认识,萧一山引入历史认识形式论,首次将“档案”含义域覆盖了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两个范畴,前者针对“档案”的原生形态;后者是“档案”的摹本形态,揭示出“档案”的两种含义三个层次。陈、萧差异化叙事背后折射出“档案”认识的层级化问题。二者的学术之争赋予“档案”全新视角的解读,即新客体论档案观否定并取代传统工具论档案观,这对深化档案史料观问题的认识具有积极意义。
关键词:档案史料观;档案定义;陈恭禄;萧一山;历史认识形式论
何谓档案,是档案学界、史学界乃至文献学界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看似约定俗成又尚未定论的背后,部分史事梳理仍显薄弱。以陈恭禄与萧一山学术之争为切入点,重审近代史家档案史料观念、档案史料与历史著述关系的实情,既有助于真正认识档案“新史料”之价值,又拓宽了从史料单一视角审视档案定义的路径,形成史学视角下“何谓档案”的新例证解读。
学术争辩的缘起
1932年,陈恭禄与萧一山围绕萧著《清代通史》下卷,以《大公报·文学副刊》为阵地,展开了一场为期两年的“学术论战”。二人以“书评”与“答问”的方式,围绕《清代通史》撰述中有关“史料”“史学方法”“史实建构”等史学核心问题展开论战。双方的往复辩驳与数次交锋,不仅呈现了近代史学观念变革与重构的复杂图景,还鲜活地展现了史家对档案史料及其价值理解的殊异。
萧一山《清代通史》一经问世顿时引起史学界轰动,梁启超、李大钊、李泰棻甚至日本学者今西龙等皆大加称赞。此时,陈恭禄却反其道行之。1932年10月3日,陈恭禄在《大公报·文学副刊》发表《评萧一山〈清代通史〉下卷第一二册》一文,率先发难萧著史表过多、舍本逐末、校对疏漏等问题。以陈氏尺度衡之,他指摘萧一山取材仅局限于“普通书籍”“舍原料而取次料”,随着新材料次第出现,写作环境多有变化,而对极重要的新史料《三朝筹办夷务始末》却并未涉及。陈恭禄批评道:“萧君编成此书,于各种史料,多未能利用,或未曾一读,如《筹办夷务始末》,为叙述外交必读之书,......作者所根据者,多为普通书籍,如稻叶之《清朝全史》,李泰棻之《近百年史》等。”萧一山就该问题虽不免搪塞之语,但此中关键也折射出姿态背后相异的“档案”史料观念。萧一山反驳曰:“就陈君之见而论,以《夷务始末》为惟一可据之书,试问著史者仅据以官牍而可成否书?即退一步言,官书可信以据,则似《夷务始末》者,若《平定罗刹方略》《平定粤匪方略》等等,清代所修者至多,而《东华录》亦此类,陈君何不主张并取唯一之原料,而独厚于《始末》一书?”此番言论一出便知,萧一山将《始末》与清修《平定罗刹方略》《东华录》等资料并驾齐驱视为官书,而非陈氏所说的官方档案史料汇编。此举将《筹办夷务始末》降格为官书,足见二人在“何谓档案”上的意见分歧。这也为二者的学术之争,埋下伏笔。
档案的“月亮问题”
陈恭禄认为公文是史料的重要来源,是研究历史的宝贵资料,公文入档后即为档案。他说:“公文是最初的史料,公文入档,即成档案。”换言之,陈恭禄所理解的档案与当时主流的行政档案学派观点基本一致,即丧失时效性的公文文书是档案的主体。以清朝为例,如“皇帝或太后谕旨,大臣奏疏咨文布告,外交官往来照会公文等”,皆是档案。但另一方面,较之行政档案学派,陈恭禄根据档案编纂主体的不同又分为官方辑纂与私家辑录两类。官方辑纂如清帝谕旨《九朝圣训》、皇帝上谕《朱批谕旨》、按年选录事关兵情谕旨奏疏《方略》,以及《九朝东华录》《光绪朝东华续录》等。私家辑录有王弢夫《清季外交史料》、王芸生《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蒋廷黻《中国近代外交史辑要》等。不过,官方辑录的档案汇编又与官书在性质和内容上多有重合,因此,陈恭禄称“上言之《方略》《东华录》等固官书之一种”。为了区分官书与档案,他又将官书细分为,“政书、国史馆传、方志及奉官令编修之书”,如《皇朝文献通考》《通志》《通典》《大清会典》等。可见,陈氏遵循史料的原始性原则,以公文文书为档案史料的主体,不过,按此析论,分类尚属粗浅,就档案、档案汇编与官书的异同并未阐释清晰。
那么,萧一山所理解的“档案”究竟是什么呢?就性质而论,《筹办夷务始末》乃总署文件、大臣奏疏、外国照会、西文公牍等原料的选汇,无疑是外交史研究的绝好资料,不过,萧一山指出“《始末》多奏疏及往来公文,然仍系编纂之书,非原料可比”“若原料者,军机处档案之价值,远过于始末百倍”。换言之,更接近原始样态的军机处档案,其价值更高,也更接近萧一山所理解的“原料”。实质上,早年间陈恭禄也意识到档案、档案汇编、官书在取材与性质上多有重合的问题。陈恭禄说:“公文档案原件(文件)自是原料,不必多言”,但“编印的档案史料(汇编),是否同于原本,却是问题”,例如谕旨载于圣训、实录等书,奏折见于实录、方略、筹办夷务始末,这些“也多不是原文,经过删减......原文意义和读者印象将不相同。编纂者甚至为清统治者讳饰,把公文修改,与原文内容恰恰相反”。依据此说,经筛选编排过的档案原件,因编辑者的旨趣不同,破坏了其原始性,甚至出现与原文意向完全相异的现象。但陈恭禄仍将经后人汇编而成的《筹办夷务始末》与原始史料视为等同,这也恰好反映出陈恭禄对档案史料内核与外延界定模糊的问题。
早年整理内阁大库档案的经历,奠定了萧一山“档案”史料观念的雏形。1922年北京大学成立“清内阁大库档案整理委员会”,萧一山作为北大学子“躬与其役”,参与到了明清档案整理之中。他先后撰写《清代档案之整理与研究》《近代史书史料及其批评》等文章,不仅涉猎内阁大库、军机处等档案,而且参阅英美、德法、日俄等外文档案。萧一山成了国内最早一批关注西方原始史料的青年学者。他深感英法等欧美档案馆关于东方史料之藏,“其价值皆远过于私人著述”,立志要“先往伦敦巴黎,次及欧美各国,尽力采访”,以备国人研究之用,其中关涉中国内容的大英政府文书档案与戈登文书(Gordonpapers)的发掘便是最好的例证。当时,鉴于西方档案事业的蓬勃发展,事关中国部分的外国档案,按年月与事实已整理妥当且公开者甚多,南京行政院所设行政效率研究会“有意找人将各国已公开的档案中关于中国的部分,翻译成中文发表”,萧一山恰好先行一步,遍访英国档案局、图书馆等学术机构,将大英政府公开的政府文书中事关中国的总目汇编,侨移于国内。戈登文书最早见于日本学者内藤湖南发表于《史林杂志》(日本)上的《大英博物馆所藏太平天国史料》一文,受其启发,民国二十一年,萧一山游学英国伦敦,遍阅不列颠博物院东方部中国写本,始得戈登文书。萧一山虽并未直言“档案”者谓何,但结合萧一山早年经历可以想见,保存在档案馆(博物馆等)由官府制造的原始底本,是判断史料原始与否的标志。换言之,萧一山所理解的“档案”即未经任何整理且进入文书流转程序后保存于档案馆、博物馆或图书馆等机构的中外文资料原件。而录送史馆,已经初步整理的起居注、日录等或由馆臣据此作成的长编、外纪等史抄以及据此汇编的各类官书、政书皆次一级之史料而非档案原件。可以说,以西方概念为内在准绳,即基于档案保存场所,而非承载形式、组织形式论及“档案”,是民国学人“档案”认识的最初选择。1931年,历史学家罗家伦在《研究中国近代史的意义和方法》一文开篇就介绍了国内外档案馆馆藏与查档情况。国内部分,介绍了故宫博物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与北京大学所藏档案情况。国外部分,介绍了欧美各国事关1840年前后如鸦片战争、英法联军等重要文件整理与查阅情况。档案学者程长源从辞源学角度解释了西方语境下“Archives”的由来。他指出“Archives按此字原为庋藏公文之地,后引伸为档案之本身”。何鲁成在《档案管理与整理》一书,援引英国档案学家詹金逊的“档案”定义,云:“本字本用为指庋藏公共文件或有关历史之文件之处,以今意表示,当为档案室,档案馆,档案处等”。1954年,吴宝康在论述档案工作时,就将“保存在档案馆(室、库)已处理完毕的一切文件材料”视为“档案”。这种以档案保管地命名“档案”及阐释“档案”含义的办法,侧面反映了时人对“档案”的认识,这也成为部分国人理解“档案”的最初视角。萧一山以西方“档案”概念即保存场所而非承载形式或组织形式论断“档案”性质,这也就造成了萧一山质疑陈恭禄“并不知原料与次料之为何”的原因。
档案的“月印万川”
档案关系一时代之学术盛衰,中外各国无不重视。利用档案研究中国历史古已有之,但在西方预设下重新审视则肇起于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当“档案”脱离西方语境,侨移至中国既有知识体系之中,被定格为“档案”的这样一种学科化知识,充分地展现着自身的非自洽性,即其自身愈来愈难以全部统合于一个同质性的学科内。但另一方面,这又为从不同范畴与层面继续深化档案性质的探讨提供了新的思考空间。
陈、萧二者差异化叙事背后折射出“档案”认识存在层级化问题。陈恭禄将“档案”与“档案”加工品间的界限模糊化。他相信二者具有同质性,都可以在历史叙事中具有忠实于原貌地重建过去的能力。这便是陈恭禄所隐喻的“档案”。萧一山则不同。萧一山将“档案”与“档案”加工品区别开来,认为“档案”的再加工,是一种文学活动的操练,是认识论层面的“档案”,不足以揭示“实在”,与“档案”本身相去甚远。但另一方面,萧一山并不否认再加工“档案”的真实性。因为每一种档案首先都是一个语言制品、一种特殊语言的产物,语言就决定了档案史料在对历史的所有再现中都存在一种无法忽略的相对性。但是,不能因为档案的相对性就全盘否定档案的客观性,因为所有的“客观性”都是一个程度概念。因此可以说,从史料角度看陈、萧二者学术之争的根源在于对“档案”形成差异化认识。
历史认识形式论提出,反映性认识和价值性认识是两种最基本的认识形式。前者“以认识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为认识内容,后者则是“以客观事物与人类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内容。借助认识论范畴的历史认识形式论观点,“档案”在本质上兼具自然属性(反映性认识)与人文价值属性(价值性认识)。前者以“客观事物的自然属性”为认识对象;后者以“客观事物与人类主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认识内容。萧一山所隐喻的“档案”便具有上述两种含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的档案直接形成于公文流转中,是保存于档案馆中丧失时效性的公文文书的原始底本。此时“档案”兼具“自然存在”与“为我存在”两种状态。“自然存在”的“档案”如果不加以利用,它对历史研究来讲便毫无意义。如果对它加以研究,它便是一种“为我存在”,换言之经过取舍、筛选或重置后“自然存在”的档案(官府制造公文文书的原始底本)被分置于不同场景之中,无法避免地渗透入主观性因素后形成人们对“档案”的一般性认识,即第二个层次的档案。第二个层次的档案指人们对档案的理解或诠释,它又再细分为二,一是“为我存在”档案在“认识—意识”的作用下成为历史文献或是一手史料,并依此形成对“历史事实”的著书立说;二是将这些主观化的认识结果依据特定主旨编排形成档案汇编。这些档案原件常出没于《筹办夷务始末》《通典》《文献通考》等正史、官书之中,甚至是《明清史料》《文献丛刊》等报刊之中。
可以说,萧一山“档案”含义域覆盖了历史本体论与历史认识论两个范畴,前者针对“档案”的原生形态;后者是“档案”的摹本形态(认识形态)。萧一山隐性地将历史认识论引入对“档案”含义的认识,确立了“档案”认识双重客体说,即区分了历史本体论范畴的本体性“档案”存在与历史认识论范畴的客体性“档案”存在。他对传统的工具主义“档案”概念给予了全新视角的阐释与扬弃。可以说,传统的“档案”概念是经验性的。通过扬弃地保持传统的史料观念中合理内核—中介工具性与功能,新客体论档案史料观念否定并取代了传统的工具论档案史料观念。这种新客体论“档案”概念相较于陈恭禄单一历史本体论范畴的“档案”认识,其进步性不言而喻。
余论
我国自古便有档史合一的传统。古代史官记注政事、典藏文献,掌管着王朝的文书管理,文献、档案与公文皆系于史官之手,常常混为一体。进入近代,中国遭遇前所未有之大变局,在思想场域中,西学的引入及学术传统内部的求新与裂变,使得某些隐而不宣的知识工具,被文化立场与学术趋向各异的学者赋予了新的解释,在褒贬、取舍与重释之间转化为近代知识体系的一部分。档案便是如此。档案古已有之,档案概念实属后起,近代学科属性下“档案”定义问题,又与中国档案学的产生密不可分。换言之,所谓“档案学”建制,即以现代科学发展中被定格为“档案”的这样一种学科化知识创造有关。关于原始史料与转手史料此疆彼界的划分,是十九世纪西方史学专业化发展的产物。西方史家们认为档案是由该事件组织方留下的,它们是一手资料,亦或称为原始史料,这样的史料为当时讲求科学方法与客观事实的西方史学界提供了确凿无疑的“在场”证据。历史学家们热衷于使用档案,但是对“档案”本身的思考并不多。
辨析档案的内涵与范畴,是运用档案的基础。行政档案学派与历史学派都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他们一致认为,档案是史料,其前身乃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文件。不过,在原始档案与档案资料汇编的边界问题上形成了差异化理解。因此,产生了陈恭禄与萧一山围绕着《清代通史》的史料来源问题的论争。双方争论的根源在于对《筹办夷务始末》性质问题上呈现了不同的理解。这种差异化恰折射出“档案”概念的元定义的不同。可以说,传统的工具主义“档案”概念是经验性的。传统“档案”概念存在着片面性,任何一种包括“档案”在内,以文字流传形式沉淀在史料性质范畴内的历史存在,应该是被辩证分析和叙述的东西。二十世纪中叶以来,后现代主义冲击着史学,史料不再是史家与过去客观存在的对话载体,而是附着各种真伪难辨的有意义的文本。后现代史家们提倡不再关注史料的真伪,取而代之则是去追问其文本制造背后的意义何在。实际上,就是要求将档案等各类史料的建构与解读放置于具体的语境下,探析文本产生的复杂的历史情境,探究史料“幽暗处的意涵”。以明清内阁大库档案为例,民国时期明清内阁大库档案的抢救,有着强烈的学术目的,即利用这些原始档案还原与重塑中国近代历史的“真相”,制造出一个清朝灭亡的合理性批判。但是,在每个历史事实的选择、还原甚至是对抗之中,档案文献既是记录历史的凭证,又是塑造历史的力量。这表明注意档案形成的时代背景以及编纂者的立场变得尤为重要,孤立地使用一段档案资料会产生潜在的危险。
当下,史学发展离不开档案等原始史料,史学研究的深化得益于史学视角的更新,史料学发展的推进也需要借助新的认知方式。就档案理论体系构建而言,需要站在历史哲学的高度,阐释历史认识与档案的关系,以史料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将档案史料与社会发展、学术思潮相联系,这对深化档案问题的认识具有积极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恭禄.附陈恭禄评萧一山《清代通史》下卷第一二册[N].大公报·文学副刊,1932-10-03.
[2]萧一山.为〈清代通史〉下卷讲稿第一二册批评事再致编者吴宓君书—并答陈恭禄君[N].大公报·文学副刊,1934-04-28.
[3]陈恭禄.陈恭禄史学论文集[M].上海古籍出版社,2020.
[4]萧一山.为〈清代通史〉下卷讲稿第一二册批评事致〈大公报·文副〉编者书—并答陈恭禄君[N].大公报·文学副刊,1932-11-03.
[5]程长源.县政府档案管理法[M].商务印书馆,1936.
[6]何鲁成.档案管理与整理[M].商务印书馆,1938.
[7]吴宝康.档案学理论与历史初探[M].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
[8]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M].河南大学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四川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周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