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08:21:36被阅览数:235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者:刘召顺
摘要:AIGC在档案领域的广泛应用催生了一系列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尤其是在伦理层面引发了诸多困境,这些困境可能动摇档案记忆观的根基。鉴于此,在梳理AIGC技术特点及其潜在伦理风险的基础上,重点剖析了AIGC对档案记忆观造成的伦理挑战及其生成机理。同时,还进一步考察了国内外关于AIGC伦理风险治理的趋势,探索了在“可信治理”范式下的路径选择。最后,从完善数据治理机制、健全侵权风险防范体系、加强伦理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应对AIGC背景下档案记忆观伦理挑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IGC;档案记忆观;伦理风险;可信治理
当前,人工智能生成内容(Artificial Intelligence Generated Content,AIGC)正在掀起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2023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重视通用人工智能发展,营造创新生态,重视防范风险,为我国AIGC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随后,国家陆续出台了一系列AIGC管理政策,旨在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与此同时,档案工作也迎来了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期。《“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档案信息深层加工与利用中的应用。由此可见,在国家战略的引领下,AIGC技术与档案领域的融合发展已进入快车道。然而,AIGC在为档案工作带来新机遇的同时,也引发了诸多伦理挑战。从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来看,如何处理好AIGC技术创新与伦理价值之间的平衡,已成为档案学界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学者们已开始关注AIGC给档案工作带来的伦理风险,并展开了一定的探讨。有研究聚焦AIGC的算法歧视、责任追究困境等风险,有学者则关注AIGC可能削弱档案工作者主体地位的问题。但目前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对AIGC给档案记忆观带来的伦理冲击尚缺乏系统思考,亟须从理论溯源、风险治理等多角度展开深入研究。
1 AIGC对档案记忆观的伦理挑战
1.1 算法歧视风险
AIGC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档案工作带来了诸多机遇,但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伦理风险,其中算法歧视问题最为突出。所谓算法歧视,是指人工智能系统在数据处理和决策过程中,由于算法设计缺陷、训练数据偏差或其他相关因素,导致输出结果对特定群体产生不公平待遇的现象。在档案领域,AIGC系统生成的档案知识虽然看似中立客观,但实际上往往难以摆脱设计者的价值取向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当训练数据中已经隐含历史偏见时,AIGC很容易无意识地放大这些偏见,进而影响档案工作的公正性。此外,从档案记忆观视角看,档案知识的生成与传播应当兼顾社会各界的利益诉求,尊重并维护不同群体的合法权益[1]。一旦AIGC的算法出现偏差,损害了特定群体的话语权和知情权,档案记忆将失去应有的包容性和代表性。对此,亟须加强AIGC全流程的伦理价值引导,以最大限度降低算法歧视风险,维护档案知识生态的公平正义。
1.2 真实性危机
在传统档案工作中,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是档案价值的根本保障。随着AIGC技术在档案领域的渗透应用,档案知识内容的真实性问题日益凸显。这主要源于两个因素:其一,AIGC技术的海量化、碎片化特征,使得对生成内容的真实性鉴别难度大幅增加;其二,AIGC在理解、处理知识的过程中难免存在偏差和错误,但这些失真信息往往被算法的隐秘性所掩盖,潜移默化地削弱了档案知识的公信力。此外,AIGC技术还可能加剧档案知识产权的风险。由于AIGC在生成过程中通常涉及对海量数据的挖掘、提炼和再创作,因此很容易触及他人的知识产权。在缺乏规范引用和署名的情况下,AIGC可能会侵犯原作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知识产权纠纷。更为棘手的是,AIGC生成的内容难以追溯到具体的创作者或权利人,这种责任不明的状态增加了维权难度。从社会影响看,频繁发生的侵权事件不仅会影响档案部门的公信力,还可能引发公众对档案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的质疑,进而对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1.3 主体性弱化
AIGC技术以高度自主、高效的特点正在重塑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但同时也带来了人机关系失衡的风险。在档案领域中,AIGC技术展现出了媲美人类的语义理解、知识提炼、逻辑推理等能力,这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档案工作者的职业专属性和主体地位。特别是当新一代AIGC技术具备了更强的共情能力和类人思维后,档案工作者在人机博弈中的主导地位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当用户过度依赖AIGC提供的档案知识服务时,其主动学习和独立思考的意识可能会逐步弱化,AIGC将深刻影响用户对档案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方式。在这一过程中,档案工作者的专业能力与价值有可能会被边缘化。这种失衡状态不仅不利于发挥档案工作者的学科专长,而且可能引发公众对其专业能力和服务价值的怀疑。此外,从档案事业发展的全局来看,档案工作的宗旨是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虽然AIGC的广泛应用提高了档案管理和服务效率,但仍需要档案工作者发挥主观能动性,在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原则下,加强对AIGC的引导和规范。
2 档案记忆观伦理挑战的成因分析
2.1 算法隐秘性与技术不确定性的双重制约
AIGC在为档案工作带来变革机遇的同时,内在算法的隐秘性与技术不确定性也成为引发伦理风险的根源。海德格尔的技术哲学深刻地指出,技术的本质超越单纯的工具属性,它作为一种解蔽之力,主导并规制着人与世界的关系。这一观点在AIGC时代显得尤为贴切。具体到档案领域,AIGC算法的复杂性使得其内在逻辑对非专业人士而言晦涩难懂,由此形成的算法“黑箱”效应不仅加剧了技术的不透明性,也为算法中隐藏的价值偏差提供了滋生土壤[2]。与此同时,AIGC技术自身的不确定性也增加了伦理风险。尽管基于深度学习的AIGC模型在处理海量非结构化数据方面展现出了卓越的能力,但预测结果的准确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数据质量与模型稳定性。如果输入数据存在偏差、噪声或缺失,则可能导致AIGC无法准确捕捉数据内在逻辑,进而影响输出结果的可靠性,这种不可预测性进一步增加了AIGC失控的风险。
2.2 档案价值理性与 AIGC 工具理性的冲突
如果AIGC技术的发展片面追求效能提升而忽视伦理价值导向,势必会加剧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冲突,进而引发不可预测的社会后果。从档案视角出发,AIGC生成的内容看似中立客观,实则折射出设计者价值取向和数据来源的特定影响[3]。这意味着,如果训练数据中已经隐含了价值偏差,AIGC很难做到独善其身,反而可能在无意识中强化原有的不公平现象。以ChatGPT为例,研究者已经发现,其在性别相关领域中存在系统性偏差,倾向于将某些特定角色与男性相关联。究其根源,这种偏差不仅源于训练数据的局限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以西方为中心的文化偏见。这再次强调了在AIGC研发应用的全过程中,植入人文关怀与伦理价值引导的重要性。如何在效率至上的技术浪潮中坚守档案的初心使命,捍卫社会正义,是对档案工作者价值理性的重大考验。从系统论角度看,AIGC的运转与发展并非孤立于社会之外,而是深嵌于“人—社会—自然”三元交互的复杂网络之中。遵循这一逻辑,AIGC的价值取向必然会受到特定社会语境的制约。在技术日新月异的时代,传统的伦理规范体系往往滞后于发展的步伐,呈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尤其当不同利益主体对AIGC的认知分歧加剧时,如何在多元文化碰撞中寻求共识,在价值冲突中找到平衡点,都对现有的伦理框架提出了新的挑战。
2.3 档案工作者风险感知和应对能力的局限
AIGC伦理风险的防控离不开档案工作者的积极参与,但现实中,档案工作者对AIGC的风险感知和应对能力尚存在局限性。这与档案工作者自身的知识结构、认知水平乃至价值观念等因素密切相关。一方面,档案工作者的风险感知能力还有待提升。AIGC技术作为一项前沿技术,发展速度之快、应用范围之广前所未有。纵观全球,各国在AIGC的治理方面仍处于探索阶段,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也相对滞后。在此背景下,档案工作者对AIGC的风险认知往往受限于自身的知识结构和信息来源,加之缺乏系统的伦理风险评估机制,导致他们难以全面把握AIGC带来的潜在威胁。另一方面,档案工作者的风险应对能力也面临诸多挑战。尽管国内外学界已开始关注AIGC的伦理风险治理问题,但多数研究还停留在理论探讨层面,鲜有成熟且可操作的治理方案出台。在实践中,档案工作者在面临AIGC失控、侵权等风险事件时,往往感到束手无措。当前,档案领域普遍缺乏针对性的AIGC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应急响应预案,这使得档案工作者在遭遇风险时难以快速作出反应,并缺乏可供参考的行动指南。
3 构建AIGC背景下档案记忆观可信治理机制
3.1 完善数据治理架构
随着AIGC技术在档案领域日益广泛的应用,海量档案数据已成为驱动AIGC发展的关键要素。一方面,大数据为AIGC系统提供了丰富的训练样本和知识来源;另一方面,数据质量和合规性问题也引发诸多伦理风险,成为制约AIGC健康发展的瓶颈。为此,构建多层级、多维度的数据治理架构,有效保障档案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与代表性,是AIGC时代档案记忆观可信治理的基石[4]。完善档案数据治理可从以下两个层面入手:其一是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联动治理机制。鉴于档案数据的分散性和多样性特点,单一部门难以进行全面有效的管控。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亟须打破数据壁垒,实现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协同治理。跨部门数据共享可有效弥补单一数据源的不足,提升档案知识谱系的丰富度和代表性。其二是加强档案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治理。在数据产生环节,要严格甄别数据源的可靠性,并通过数据脱敏、加密等技术手段,最大限度降低数据损毁、泄露的风险 ;在数据加工环节,要完善数据质量审核机制,建立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并嵌入数据质量评估工具,及时发现并清洗错误、失真信息;在数据应用环节,要遵循“最小够用”原则,明确AIGC训练数据的使用范围和时限,避免过度采集和滥用数据。
3.2 健全侵权责任认定与预防机制
随着AIGC在档案领域的广泛应用,AIGC在提升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侵权责任挑战。在现有法律框架下,AIGC系统作为技术工具,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引发的侵权行为的责任认定与归属问题尚无定论。为此,亟须从法理学和实务操作层面出发,健全AIGC侵权责任认定标准与归责原则,同时完善侵权风险的事前预防与事后救济机制,以保障档案领域AIGC应用的有序开展。首先,在责任认定方面,要突破“主体—行为—责任”的思维定式,从“产品责任”“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等法律视角出发,重构AIGC侵权责任的认定规则。其次,在风险防范层面,要从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技术手段等多个维度入手,全面强化AIGC全生命周期的伦理审查与安全监管。同时,为了及时发现并消除可能诱发侵权事件的隐患,应定期开展AIGC系统的安全检测与评估工作。此外,还可考虑设立人工智能侵权责任保险制度,以分散AIGC应用主体可能面临的侵权损失风险。
3.3 加强伦理治理制度创新
诚然,法律是调整和规范AIGC发展的重要手段,但单纯依靠外部规制并不能从根本上化解AIGC带来的伦理风险。对此,必须加强AIGC领域的伦理治理制度创新,在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下,强化伦理评估审查,以推动技术进步与人文关怀的深度融合与辩证统一。具体而言,档案部门应成立专门的AIGC伦理治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档案领域AIGC应用的伦理准则,引导AIGC研发与应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确保技术发展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目标。此外,还要通过教育宣传来加强档案工作者和社会公众的伦理意识。一方面,要加强档案工作者的职业伦理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以人为本”的价值观,提升对AIGC伦理风险的敏感度和判断力;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与法律、技术、伦理等领域专家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共同健全大数据时代的档案伦理治理体系,最终推动档案事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财富,宋依娜.现阶段档案学研究热点与前沿内容透析[J].山西档案,2021(4):154-168.
[2]许剑颖,冯桂珍.ChatGPT赋能档案服务:技术特征、应用场景与实现路径[J].山西档案,2023(6):111-120.
[3]滕春娥,何春雨.基于文献计量的档案记忆观理论内涵探析[J].兰台世界,2021(4):76-78,89.
[4]白洁,马嘉悦.档案记忆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研究[J].山西档案,2022(6):74-80.
【作者简介】刘召顺(1988—),男,汉族,河南濮阳人,河南中医药大学讲师,博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科学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