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31 08:10:11被阅览数:274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者:杨玉玉
摘要:在分析档案执法监督面临形势的基础上,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执法程序规范、健全内外部监督、明确监督事权边界、优化工作流程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强化科技赋能应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系统探讨了新时代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路径举措。在此基础上,提出要以法治化为基础,以规范化为抓手,以科学化为引领,切实提升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为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监督;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档案是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忠实记录,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2020年6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通过,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1]。该法律的修订与实施,体现了档案领域法治建设的发展与规范,为提高档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供了基本规范。
档案行政执法是指档案主管部门依据档案法律、法规及规章授予的职权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当前,随着档案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档案工作的外部环境正发生深刻变化,执法监督工作也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档案工作在服务大局中的地位更加凸显,档案部门的职责边界亟待厘清;档案执法主体日益多元,统筹协调机制有待健全;大数据时代数据权属交叉、流动频繁,对执法监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公众参与档案监督的意识不断提升,亟须拓宽监督渠道;科技赋能档案治理初见成效,而在执法监督领域的应用亟待深化等[2]。
当前,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面对新发展阶段档案事业改革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构建职责法定、程序规范、运行高效、科技赋能的档案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为新时代档案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1 档案领域行政执法的法治化建设策略研究
1.1 完善档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档案行政执法的法治化建设,首要任务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核心,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档案法律体系。但随着档案事业的快速发展,部分法律条款已难以完全适应细化领域档案执法工作的现实需要。因此,亟须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档案执法的配套法规和制度,增强法律法规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具体而言,要加快推进档案执法领域的立法进程,抓紧出台档案执法程序、证据规则、处罚裁量标准等方面的部门规章。地方各级档案主管部门需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办法,确保上位法的贯彻实施。同时,加强档案执法法律解释工作,明确法律条文表述,消除模糊地带,为档案执法提供明确的行为规范和裁量基准。此外,要未雨绸缪,针对档案执法可能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适时启动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不断强化上位法的权威性,细化下位法的可操作性,构建出内容完备、层次清晰、配套有力的档案执法法规体系,从而夯实档案行政执法法治化的制度根基。
1.2 强化档案行政执法的程序化和规范化
档案行政执法的法治化要求执法主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规范开展执法活动。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细化执法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开展案源发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处罚决定等执法程序,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严把证据合法性、案件事实认定、适用法律、执法裁量尺度等关口,确保案件查办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加强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案卷管理规范,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卷宗管理和质量评查等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可追溯、能核查。坚持严格执法和文明执法有机统一,做到程序正当、行为规范、态度端正,平等对待当事人,保障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提出复议等合法权益,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树立档案行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1.3 健全档案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
档案行政执法权作为一种行政权力,同样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法治化的档案行政执法,必须构建严密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执法全过程的内外部监督机制,加强上级档案部门对下级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严把执法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在强化内部层级监督、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积极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等公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科学有效的外部监督合力。同时,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的问责力度,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以及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执法案例指导等机制,加强对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总结提炼执法实践经验,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档案行政执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2 档案领域行政监督的规范化建设措施探讨
2.1 明确界定档案行政监督的职责权限范围
档案行政监督是档案部门依法对档案工作实施监督、指导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职能。规范化的档案行政监督,要先明确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由于在实践中存在部门职能交叉、法律规定不甚明晰等问题,因此档案监督事权边界模糊的现象时有发生,容易引发多头监管、监管真空等问题。因此,要以法治思维厘清档案部门在行政监督中的定位,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档案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监管权限,既做到各司其职,又做到协调配合[3]。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制定档案执法监督事权清单,明晰档案部门对立档单位和档案工作的监督事项、方式、程序、措施等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档案监督提供遵循。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机制,提升监管合力,形成监管闭环,杜绝监管盲区。
2.2 优化完善档案行政监督的工作流程机制
档案行政监督涉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手段多样,程序较为复杂。因此,规范档案监督关键要在健全制度、优化流程上下功夫。采用流程再造等方式,系统梳理区分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各类监督工作流程,理顺工作链条,消除堵点梗阻,提升监管的时效性、科学性。例如,在事前监管方面,可探索并建立档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业务建设等方面的咨询服务机制,加强事前指导,做到防患于未然;在事中监管方面,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创新非现场检查方式,加大随机抽查力度,强化过程管控;在事后监管方面,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等方面进行分类处置,建立科学的评估、问责和整改机制,督促档案部门落实整改。同时,档案部门要抓紧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工作制度规范,包括检查工作规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听证程序规定等,从制度层面为规范监督执法提供保障。不断优化再造流程,完善配套制度,从而提升监督工作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2.3 拓展创新档案行政监督的方式方法手段
新时代档案行政监督工作要守正创新,在坚持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监督载体和路径的多样化。传统的档案监督主要采取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往往只能发现和解决一些表层问题。因此,档案行政监督工作需转变思路,运用常规检查与“四不两直”相结合、现场检查与非现场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增强监督的全面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创新运用大数据分析、远程监控、网上举报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监管方式从被动查处向主动发现、从事后处置向事中管控的转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宽公众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通过群众的眼睛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同时,加大监督结果运用的力度,综合采取曝光通报、纳入年度考核、移交问责等措施,提高监督的威慑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形成有力震慑。这就要求档案部门勇于探索创新,敢于自我革命,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的监督检查推动档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3 档案行政执法与监督的科学化建设路径
3.1 树立和强化科学系统的档案执法监督理念
档案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的科学化,首先要从理念意识层面入手。执法监督理念是开展工作的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传统的执法监督理念往往就事论事,难以适应新时代档案治理的需求。档案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全局观念、系统思维,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档案事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抓住主要矛盾,着眼长远发展,一体谋划、一体推进执法监督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并行使权力,将档案执法监督纳入法治化轨道[4]。坚持系统观念,从全局的角度审视谋划执法监督,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在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惩处中形成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工作合力,构建一体化的档案执法监督体系。同时,做到与时俱进,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赋能档案执法,推动理念思路、方式手段、体制机制等多方位变革,不断提升档案行政执法监督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3.2 加快推进档案执法监督信息化、智能化进程
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为档案执法监督变革带来新机遇。档案部门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加快推进执法监督的信息化、智能化进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监督效能,通过流程再造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运行,建立健全覆盖执法监督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管理、证据管理、文书管理、质量评查等各环节的数据化和网络化。创新运用大数据分析、知识图谱等新兴技术,优化执法监督资源配置,强化风险预警和分级管控[5]。积极探索人工智能在执法办案、行政决策等方面的应用场景,提高执法监督专业化水平。同时,注重强化数据治理,健全数据标准规范,加大数据汇聚共享力度,消除信息孤岛,打通数据壁垒,促进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监管、联合执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利用数字赋能推动执法监督理念、制度、流程的系统性重塑,不断提升执法监督的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用现代科技推动新时代档案事业行稳致远。
3.3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档案执法监督队伍
队伍建设是档案执法监督工作的基石。新时代对执法监督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队伍建设。树立“以人才引领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覆盖“选用育留”各环节的人才工作体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执法监督人员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为民情怀,恪守职业操守,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突出专业能力培养,有针对性地开展档案法律法规、执法程序、信息化应用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注重加强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法律、审计、信息技术等相关领域的专门人才,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专业化档案执法监督队伍。建立健全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激励机制,完善职业发展通道,在深化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同时,积极争取党政机关公务员系列档案专业职务、职级设置。建立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的用人导向,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者撑腰鼓劲。坚持严管厚爱,完善档案执法过错责任认定、案例指导等制度,明确免责条件,兜住底线,激发工作人员的干事创业热情。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N].中国档案报,2020-06-25(1).
[2]胡文宇.依法治档理念下档案执法的若干问题思考[J].山西档案,2024(7):50-53.
[3]刘越男,贺谭涛,何思源.践行“三个走向”的时代意义、现实成就与行动展望[J].档案学研究,2024(2):4-12.
[4]董瑞玲.《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背景下档案法制建设路径研究[J].山西档案,2024(2):128-130.
[5]嘎拉森,徐拥军.档案治理体系的构成要素与实现路径[J].档案学通讯,2022(6):61-69.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数据治理立法的路径优化研究”(项目编号:24YJC820039)。
【作者简介】杨玉玉(1987—),女,汉族,河南灵宝人,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法学理论、警务理论、法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