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档案搜集的伦理困境与方法优化研究

发布时间:2024-12-19 08:15:39被阅览数:286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者:马玲玲

  摘要:民间文学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价值。在梳理民间文学档案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档案伦理视角切入,系统分析了档案搜集过程中遇到的伦理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多元主体参与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创新信息技术手段、拓展社会化利用服务等优化路径,以期为破解民间文学档案搜集工作的伦理难题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民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搜集;伦理规范;方法优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文明结晶,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党和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并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强调“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明交流互鉴、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具有重要意义”。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中,民间文学是十大类别之一,包含了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史诗等丰富的文学样式。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和保护传承工作一直备受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对于民间文学的搜集与整理,学界已取得许多研究成果。自20世纪初以来,民俗研究者对民间文学的记录和保存多以文本形式为主,强调以“物”为中心,将搜集到的实物或文本视作记录与展示的客体。虽然积累了大量珍贵的民间文学档案,但也存在忽视了讲述人、讲述行为及民俗场等问题[1]。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提升,口述档案逐渐受到重视,一些学者提出用口述史等方法来弥补文本资料的不足,关注民间文学的“活态传承”。然而,在民间文学档案的实际搜集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档案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档案提供者隐私与知情权的保护、搜集者学术规范与职业操守的界定等,伦理困境制约了民间文学档案事业的发展[2]。鉴于此,本文拟在梳理既往研究的基础上,重点探讨民间文学档案搜集面临的伦理困境,分析其形成的原因,并尝试从档案搜集主体、知识产权保护、口述档案采集、数字化管理、开发利用等方面提出优化档案搜集与利用方法的建议。通过理论探讨和案例分析,力图为破解民间文学档案搜集工作的伦理难题提供新的思路,为民间文学的保护传承贡献力量。

  1  民间文学档案搜集的意义与现状

  1.1  民间文学档案搜集的重要价值

  民间文学档案是记录和保存民间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对于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民族精神家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民间文学档案见证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践,凝结了人民群众的智慧结晶,蕴含着丰厚的历史信息和文化价值。通过搜集和整理民间文学档案,有助于人民群众全面认识民族的演变过程、心理状况、思想观念、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等,进而增强文化自信和民族认同。另一方面,民间文学档案也是开展民俗学、历史学、语言学等相关研究的重要史料和素材来源。通过搜集整理民间文学档案,能够为相关人文学科发展提供丰富的第一手资料,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3]。因此,做好民间文学档案的搜集工作,关乎中华文化基因的延续,关乎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1.2  新中国民间文学档案搜集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民间文学档案搜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20世纪50年代,随着民族识别与社会历史调查的深入开展,一大批民间故事、史诗、歌谣等得到了抢救性搜集保护。改革开放以后,各级政府和研究机构开展了大规模的民间文学普查和田野调查,建成了一批专题档案资料库。进入新时代,在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号召下,民间文学档案搜集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逐步纳入国家非遗保护体系,其专门性、系统性特点更加凸显。纵观当前非遗保护相关实践,民间文学数字化保护得到广泛推广,以“中国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为代表的一批国家级出版项目相继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民间文学典籍文献的出版。

  1.3  民间文学档案搜集面临的主要问题

  尽管民间文学档案搜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新时代民族文化创新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首先,民间文学档案搜集的理念相对滞后。长期以来,受西方民俗学“抢救性搜集”理念的影响,民间文学档案搜集更多地停留在对既有资料的征集、整理阶段,而对活态传承的生存环境、传承语境关注度相对不够。其次,口述档案资源的开发略显不足。众所周知,民间文学很大一部分内容是以口头话语、师徒传授等非物质形态存在,但目前的档案搜集对象主要集中在实体典籍文献,对口述资源的重视程度不高,其现代传播技术的运用稍显不足。再次,档案资源的社会化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民间文学活跃在民众日常生活之中,但档案工作往往局限在学术机构和文博单位内部,社会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数字化应用成果转化不多。因此,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民间文学档案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2  民间文学档案搜集中的伦理困境

  2.1 档案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之困

  档案产权归属与利益分配问题是搜集工作面临的首要伦理困境。与一般档案不同,民间文学作品没有明确的个人署名,其创作和传承主体是民间社群,具有公共产权的属性。因此,在民间文学档案征集的过程中,搜集者与传承人、所在社区之间如何厘清权益关系,如何体现利益共享原则值得探索。目前,大多数搜集机构对社区利益考虑不足,存在强制征集、利用的现象,甚至有的机构将民间文学档案据为己有、牟取经济利益,这严重损害了民众的文化权益。此外,在数字化加工、开发过程中,原始材料的加工者是否拥有知识产权,以及如何厘清其与搜集者、提供者的权利边界,也是有待明晰的问题。

  2.2 档案提供者隐私权保护不力

  档案提供者的隐私权保护是另一个亟待关注的伦理问题。民间文学往往来源于社区内部,反映了特定人群的生活状态,一些档案资料可能涉及个人隐私。特别是口述档案,往往包含口述者的个人经历,具有极强的隐私属性。因此,在档案搜集过程中,如何在全面、如实记录的同时,又不违背当事人意愿、保护其隐私安全,是档案搜集工作必须面对的伦理难题。受访者有权知晓口述资料的使用范围和用途,搜集者必须尊重这一权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公开档案提供者的资料。同时,对已经公开的档案,也要防范因信息泄露、不当利用对个人造成伤害。然而,目前档案搜集的知情同意和隐私保护措施仍不完善,导致一些口述者的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

  2.3 档案搜集者学术规范亟待强化

  搜集者自身的学术规范和职业操守对于民间文学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客观、全面是民间文学档案搜集的基本要求与准则,为此,搜集者必须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运用科学严谨的田野调查方法,如实记录与整理相关资料。但在实践中,往往因搜集者学术训练不足、急功近利等因素,导致在搜集过程中出现偏离事实、随意取舍的做法,影响了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此外,档案搜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业,需要搜集者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但有的搜集者却将其视为谋取私利的途径,存在诱导性提问档案提供者、伪造资料牟利等败德行为,这些行为严重败坏了档案工作者的社会形象。

  2.4 多元主体利益诉求有待协调

  民间文学档案的搜集工作涉及众多利益相关方,如基层政府部门、档案管理机构、学术研究单位、民间社区组织、民间艺人个体等,每一方都在民间文学的保护传承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同时也对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持有不同诉求。展开来讲,政府部门希望通过挖掘民间文学资源来提升本地文化影响力,但对档案资源的管理统筹不够;档案机构重视文学资料的系统搜集和永久保存,但对档案的开发利用和统筹谋划存在不足;学界致力于民间文学的理论研究,但将其成果反哺社会实践的意识有待加强;民间社区组织关注传统文化的延续发展,但对自身权益的法律意识不强;民间艺人创造并传承着丰厚的文化遗产,但其自身权益诉求的表达渠道不够顺畅。正是由于多元主体对民间文学档案价值内涵的认知不全面,以及对自身权责边界的界定不明晰,才导致在档案征集、管理、利用等环节产生诸多矛盾[4]。因此,如何正确看待不同主体的诉求,搭建各方利益表达、沟通、协调的桥梁,在众多主体间实现利益共享,已经成为民间文学档案管理亟须破解的现实难题。

  3  民间文学档案搜集方法的优化路径

  3.1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伦理治理机制

  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档案搜集伦理治理机制是优化民间文学档案搜集工作的重要基础。民间档案的公共文化产权属性,决定了档案搜集不能仅靠档案部门单打独斗,而必须发挥社区民众、专业机构、政府部门的协同作用,建立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权益伦理关系。一方面,要秉持以人为本的人文理念,保障社区和个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并在档案征集、整理、利用等环节都应当事先告知提供者并征得其同意,杜绝强制征用的行为。另一方面,要以共享开放为主要方针,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让利益相关方共享档案资源开发利用的成果,进而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与此同时,档案部门还要建立规范有序的档案捐赠、征集、收购渠道,完善档案流转的法律规范,明确产权流转的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2 推进档案公开与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

  知识产权是民间文学档案资源的重要属性,没有知识产权制度,档案资源就无法得到合法、有效的保护。因此,推动档案公开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化进程是强化伦理规范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民间文学档案领域,一方面要把社区公众的集体权利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畴,在现有著作权法、非遗法的框架下,进一步细化传统文化权益的保护措施,为民间文学档案的合理利用划定法律边界。另一方面要针对档案数字化、网络传播的新特点,加快建立健全数字档案版权保护制度,依法依规维护数字档案资源的合法权益,规范网络传播秩序。同时,在档案公开利用过程中,坚持依法公开原则,明确公开的法定条件和审核流程,对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依法管理,防止泄密或侵权行为的发生[5]。

  3.3 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创新档案信息化手段,进而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既是新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源头治理的有力抓手。当前,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为破解传统档案管理方式的伦理困境提供了技术支撑。首先,档案部门应以信息化为牵引,加快构建适应传统文化发展的数字档案资源体系。其次,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民间文学档案资源进行数字化采集、整理、保存,不仅能够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同时也为形成崭新的价值认知方式,以及探索可持续的发掘利用之路创造了条件。数字技术的应用还催生了新的管理模式,例如,以云计算为依托,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虚拟现实等技术搭建民间文学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开发沉浸式展示系统,这些举措能有效汇聚多方力量参与档案管理,拓展公众体验互动和利用档案的新渠道,从而最大限度减少不当使用、侵权盗用等行为的发生,为民间文学的保护传承开辟新的空间。

  3.4 创新开发利用方式传播民间文学魅力

  从伦理视角看,民间文学档案资源属于公共文化事业范畴,应优先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和社会发展需要。因此,在民间文学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中,既要遵循“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又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大力开展档案资源的社会化服务。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机构,常态化开展民间文学档案的展览展示活动,提供检索查阅、答疑解惑等服务,满足群众就近学习、亲身体验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愿望。另一方面,要顺应信息时代发展潮流,依托网络平台和新媒体载体,丰富民间文学形式,提供在线欣赏、互动交流等功能,打造群众性文化传播交流的新平台。

  参考文献

  [1]赵玉环.法治视角下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版权保护策略[J].山西档案,2016(6):165-167.

  [2]袁昌明.面向认知智能的民间文化类非遗档案智慧应用研究[J].山西档案,2024(3):164-166.

  [3]王巧玲,朱建邦,谢永宪.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建设的生产特性及其治理需求研究[J].档案学研究,2022(2):56-61.

  [4]郝丽洁.非遗档案文化资源的数字化保护与传承路径研究[J].山西档案,2024(1):98-100.

  [5]白洁,马嘉悦.档案记忆观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研究[J].山西档案,2022(6):74-80.

  【基金项目】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河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的关键技术研究”(项目编号:23B630007)。

  【作者简介】马玲玲(1987—),女,汉族,河南林州人,中原科技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中国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