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2 08:24:42被阅览数:256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者:郑毅
摘要:纪检监察档案开放的路径相较于其他类型档案具有其特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纪检监察档案的特殊属性出发,基于新质生产力背景,探索并提出了纪检监察档案的开放路径,尤其是要积极利用信息技术,在信息智库和数据挖掘领域,实现纪检监察档案开放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这不仅是有效发挥其政治功能和社会价值的基本前提,也是推动纪检监察档案开放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
关键词:纪检监察;档案开放;新质生产力;社会效能;数智化
纪检监察机关的特殊性决定了纪检监察档案与传统的档案馆档案开放的规则存在明显差异。纪检监察档案的内容主要涉及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和工作作风问题,因此具有较强的机密性,这就意味着纪检监察档案的开放路径必然具有其特殊性。
目前,关于纪检监察档案开放路径的研究较少,且缺乏系统性,未能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全面的探讨。鉴于此,本文基于纪检监察档案的特殊属性,结合当前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的背景,提出了以下纪检监察档案开放的具体工作路径。
1 增强纪检监察档案开放的观念
由于纪检监察档案的特殊性,人们普遍认为纪检监察档案不宜开放,或开放的范围应当受到严格限定,且开放的程序应较其他档案更为严密。因此,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纪检监察档案的开放存在一定的阻碍。
从历史价值的角度来看,纪检监察档案是众多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履行职责等方面表现的真实记录;从现实指导意义来看,纪检监察档案的公开对今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改革创新提供了不竭的源泉。
在信息社会,信息资源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大数据和新质生产力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档案的开放对增强人们的纪检监察档案意识、认识与利用纪检监察档案的价值具有特殊的意义。要增强纪检监察档案开放观念,离不开纪检监察和档案公职人员思想认知的提升。从上级领导到档案管理者,从档案形成单位到档案馆,每一层级、每一个部门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档案的重要性,并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档案公开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1]。
为强化纪检监察档案公开的观念,首要任务是加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纪检监察档案重要性的认知,通过媒体宣传、档案知识普及、专业培训等多种方法,使他们深刻理解档案公开的必要性及其深远意义。
2 新质生产力赋能纪检监察档案开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技创新能够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2]新质生产力是以新兴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为代表的生产力变革。而档案工作作为档案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的重要环节,无疑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新质生产力赋能纪检监察档案开放,不仅能够提升纪检监察档案的开放效率,还能实现纪检监察档案信息的高效检索与共享,极大增强了用户体验,也为海量档案数据的深度挖掘提供了可能。因此,档案工作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是档案工作人员的现实追求和未来发展趋势,也是“新质生产力”在档案开放工作中的体现。
纪检监察档案来源广泛且分散,尤其是在核查案件中出现的信息时,必须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及时将相关信息整理归档,以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时效性[3]。为此,纪检监察档案工作迫切需要建立以“数据驱动”为基础的信息共享平台。通过构建基于纪检监察工作需求和大数据技术应用的“数据发现”系统,可以建立大规模的数据平台,实现纪检信息的共享,并挖掘数据中隐含的新信息,从而满足纪检监察档案工作的复杂性与创新性要求。例如,“档案微云”就是基于云计算、区块链、大数据、安全芯片和隐私计算等技术,集硬件设施、基础软件、应用系统于一体的新一代云计算架构融合产品。它具有高可用、低成本、部署灵活、快速交付、免维护等特点,可加快数字档案室建设、加强电子文件归档管理。
在信息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构建一个纪检监察档案开放平台显得尤为重要。该平台旨在提供高效的档案查询与获取服务,同时加强公众对纪检监察档案公开工作的认知与信任。一方面,纪检监察档案数字化能够有效整合现有的档案信息资源,构建完备的纪检监察档案数据库,实现网络化备份与管理;另一方面,用户可通过在线检索、分类筛选等方式便捷地访问开放平台,获取所需信息。此外,开放平台的构建也要注重与相关系统的互动与配合。加强跨部门协同工作,实现信息共享,进一步丰富开放平台的功能化服务。信息化档案管理开放系统建立后,定期的维护升级必不可少。在后期可根据纪检监察档案的动态变化,及时与技术支持单位对接,加大系统维护的资金投入,对现有硬件配备、软件系统等进行全面的优化升级,以满足档案开放工作的实际需求。
构建完善的纪检监察档案智库体系,是提升纪检监察档案公开工作质量与效率的关键。方便档案使用者快速地查阅信息是档案资源进一步开发利用的重要目的之一。因此,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简便合理的智库体系能够有效提高档案资源的开发利用率[4-5]。该体系借助先进的智库算法和技术,快速响应用户的多样化查询要求,并通过可视化方式(如图表、报告等)呈现检索结果,以便用户直观理解档案信息。同时,智库体系还应提供有价值的资讯和趋势分析,帮助用户深入了解档案资源的分布与利用情况。为确保智库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应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和反馈。通过定期收集用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智库体系的性能,增加相应的检索功能,并引入人工智能计量、可视化分析等技术手段,以提升用户的满意度和体验感。
3 档案形成单位主导的纪检监察档案开放
作为纪检监察档案的直接生成者与管理者,档案形成单位对档案的内容及其价值有着深刻的理解,应深度参与档案开放的全过程。这也意味着档案形成单位有能力且有义务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档案信息。
其一,档案形成单位应加大对开放工作的支持力度,对档案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和整理,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的培养,以营造一种社会鼓励、单位支持、个人重视的良好氛围。
其二,在档案开放过程中,档案形成单位应积极与平台运营方紧密合作,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资源和技术支持,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全面和及时开放。
其三,档案形成单位要积极参与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与其他单位和科研机构开展广泛的合作与交流,利用自身的优势深入挖掘纪检监察档案的信息和价值,以推动纪检监察档案的研究与发展。
其四,档案形成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开放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通过收集用户反馈、接受公众监督,对档案开放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工作,确保档案开放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4 构建多元化的纪检监察档案开放机制
为了高效参与档案开放审核工作,档案形成单位内部需要实现有机的协同治理,依托科学的制度协调多元主体有序参与,这些主体包括但不限于档案馆、政府网站等信息服务机构。构建多元化的公开机制对于提高档案信息的覆盖率和影响力、拓宽档案信息获取渠道、有效释放纪检监察档案的社会价值至关重要。
档案馆凭借丰富的档案资源与专业的管理经验,为用户提供了全面、准确的档案信息。科学规划,推动构建以档案形成单位为核心,档案馆、官方网站等多方合作的多元化公开机制,同时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手段,分别打造内部网络平台和外部信息开放平台[6]。
为确保平台高效运转并充分发挥其优势,需夯实档案数据人才队伍建设,通过聘用或设置档案数据管理专员来负责协调档案数据的开放共享与监管工作,助推档案数据开放共享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7]。同时,档案形成单位应与档案馆等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
在多元化体制中,政府网站也扮演着重要角色。政府官方网站凭借其高覆盖率和便利性,能够满足公众日常的查询需求。同时,它还具有时效性强的特点,能够迅速将相关信息传达给公众,并通过报道、评论等多种形式扩大传播范围,为公众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服务。
通过同步建设政府内部的网络和对外公开的官方网站,践行审核开放和裁量公开原则,能够拓宽多元化的信息公开渠道,使档案信息“活起来”,从而扩大纪检监察档案的社会影响力,提升公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关注度与认知。
5 制定基于资源共享的纪检监察档案业务标准
为了保证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促进档案资源的有效共享,必须强调纪检监察档案公开的标准,以此推动档案资源共享深化。
从管理体系的角度来看,档案信息在入库之前需经过形成、收集、整理、存储、传输等一系列环节。若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档案形成单位在档案分类、编码、存储和传输等环节上的标准便难以达成一致,这将直接影响档案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进而限制其使用价值的发挥[8]。
从资源共享的视角出发,制定统一的纪检监察档案开放标准和数据传输格式,是打通信息互通“最后一公里”的关键,能够确保不同平台间档案信息资源的高效共享。这不仅是实现纪检监察档案信息化和资源共享的必要条件,也是在新质生产力背景下,推动纪检监察档案开放工作的必然选择。
对于档案形成单位而言,实施纪检监察档案公开的标准化,意味着档案相关工作将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和管理标准有序进行,统一、严格的标准将有效减少档案信息的错漏和失实问题,有助于提升档案形成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信息的传播与共享提供坚实的保障。对于信息的受众而言,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将带来更便捷、高效的档案查询和利用服务,满足其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目前,我国纪检监察档案公开的标准化建设正处于探索阶段,其实施需要政府、档案机构、信息服务机构等多方共同努力。各方应加强合作与协调,共同制定和完善档案开放标准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推进纪检监察档案开放工作的进程,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
6 结语
上述5个路径包括了从纪检监察档案开放思想观念、新质生产力赋能到开放机制、标准化建设,构建了以形成单位为主导的纪检监察档案开放的路径体系。在这个路径体系中,纪检监察档案形成单位是主体,思想观念是先导,新质生产力是驱动力,开放机制和业务标准是保障,共同指向实现纪检监察档案开放与发挥纪检监察价值这一目的。
在信息化时代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纪检监察档案开放工作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为了满足对纪检监察档案信息的需求,并进一步释放其社会效能,必须加强纪检监察档案的对外开放研究,探索科学合理的开放路径,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通过构建多元化的开放机制,实现纪检监察档案的多重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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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宋奕宁,向禹.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研究综述[J].山西档案,2020(5):169-175.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廉政专题研究项目“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24LZWT-02);2023年度河南省档案科技项目计划“数字化战略转型背景下纪检监察档案信息化提质赋能研究”(项目编号:2023-X-036)。
【作者简介】郑毅(1979—),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社科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基地)研究员,研究方向:电子证据、纪检监察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