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三举措贯彻落实《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

发布时间:2024-11-07 17:47:08被阅览数:72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档案馆 冯纪涛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档案局、区档案馆采取三举措,积极贯彻落实《福建省闽台关系档案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一是抓学习定举措。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局馆会议重要议题,专题研究讨论,深化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大意义,理解细化档案保管单位、组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

  二是抓调研谋突破。先后与区政协、区委宣传部、区台办、区侨联、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民宗局等单位深入交流,并到青礁慈济宫、开台王文化公园、金沙书院、三都瑞清宫等单位实地走访调研,与颜氏、蔡氏等各姓氏宗亲理事会了解与台交流情况,寻求工作思路、谋求工作突破。初步确立以保生慈济文化节、海峡两岸汉字文化节,以及民间涉台宗亲交流、民俗活动等闽台关系档案资料为征集重点,多方联动、协作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

  三是抓协同见成效。在各个单位协同下,区档案局、区档案馆积极收集整合闽台关系档案资源,主动参与区保生慈济文化展厅和两岸融合记忆馆等涉台展厅展馆建设,用行动把闽台关系档案保护工作落到实处。目前,保生慈济文化展厅已建成,两岸融合记忆馆将于近期完成布展,海沧区闽台关系档案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下一步,海沧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加强闽台关系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把保生慈济文化节、海峡两岸汉字文化节等重要闽台关系档案资料收集好、整理好、保管保护好;加强闽台关系档案开发利用工作,深入挖掘闽台关系档案中蕴含的优秀人物和典型事迹,发挥好闽台关系档案在反映两岸同胞同根同源、同文同种中的作用,深化两岸同胞心灵契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