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9 09:08:49被阅览数:88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者:刘诚
摘要:“双奥”积累了宝贵的奥运档案遗产,有效管理和充分利用重大活动的档案遗产,对于传播奥林匹克精神、讲好中国故事、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意义重大。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分析奥运档案遗产治理的多元主体格局和差异化利益诉求,剖析治理实践中存在的主体界定不清、权责关系模糊等问题。在梳理国内外档案协同治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优化治理体制机制、完善法规标准、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构建评估体系等协同治理策略。
关键词:奥运档案遗产;利益相关者;协同治理;治理体系;治理能力
奥运会作为全球瞩目的重大体育赛事,不仅为主办国和主办城市留下了丰富的物质和精神遗产,而且积淀了宝贵的档案遗产。北京成功举办2008年夏季奥运会和2022年冬季奥运会,在促进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珍贵的奥运档案资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谋划、接续奋斗,管理好、运用好北京冬奥遗产”。因此,有效管理和充分开发利用北京“双奥”遗留下的档案遗产,对于挖掘其历史价值、传播奥林匹克精神、讲好中国故事,进而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当前,国内外学界普遍认识到奥运档案的重要价值,并开展了相关的理论与实践探索。一些研究聚焦“双奥”档案管理的中国经验与特色,总结提炼出涵盖治理体系、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的“中国模式”[2]。也有学者针对奥运档案开发利用中的具体问题提出优化策略与方法。但从整体上看,多数研究成果局限于从档案学专业视角对奥运档案实务工作进行指导,对于奥运档案治理的理论基础、现实依据和路径选择的系统探讨还相对不足。特别是如何从国家治理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分析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主体的权责关系,理清不同利益诉求,优化协同配合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入探讨。
1 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主体及其利益诉求分析
1.1 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主体界定
奥运档案遗产治理过程复杂,涉及诸多利益相关者。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视角看,参与档案事务的主体不仅局限于档案部门内部,还有档案部门以外的其他社会力量。具体到奥运档案遗产治理,其主要利益相关者涉及以下几个层面。首先,在国际层面,国际奥委会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对奥运会申办、筹备和举办期间形成的全部文件档案拥有知识产权,在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次,在国家层面,国家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档案局等党政机关在制定政策法规、开展业务指导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再次,在地方层面,北京、张家口两地的奥组委是奥运档案的主要形成部门,市档案局、档案馆则承担了档案的接收、保管、开发、利用等任务。最后,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普通民众等社会力量也是不可忽视的参与主体。总体来看,奥运档案遗产治理呈现出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的多元主体格局。
1.2 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主体的利益诉求
多元治理主体参与奥运档案遗产治理的内在动因在于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不同主体基于其在奥运档案形成、积累、开发、利用等环节中的地位和作用呈现出多样化的利益诉求。根据上述利益主体的不同类别,国际奥委会作为奥林匹克知识产权的所有者,重点关注奥运档案中奥林匹克品牌、标志等无形资产的管控和保护;国家相关部委的利益诉求主要体现在通过奥运档案资政存史、服务决策、展现治理能力等方面;区域性奥组委的利益诉求在于通过对奥运档案的有序管理,确保申办、筹备、举办奥运会的真实记录得到完整保存。从细粒度主体出发,档案部门作为专业机构,致力于提升奥运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学术机构期望发挥奥运档案的史料价值,开展体育史、城市发展史等研究;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则普遍希望获取奥运档案信息,用于创新创业、参与城市治理、个人发展等。
1.3 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中的问题剖析
当前,奥运档案遗产治理实践中仍存在一些呕待解决的现实问题。首先,治理主体的界定相对比较模糊。虽然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奥运档案工作的意愿较为积极,但是由于缺乏明确的制度规范,“谁来参与”“如何参与”等问题还有待理清,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各方主体难以形成合力,甚至出现职责交叉、互相推卸责任等现象,不同主体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有待进一步明晰。其次,奥运档案涉及知识产权等诸多法律问题,治理主体之间在权利和义务方面容易产生纠葛,影响治理绩效[3]。尤其是国际奥委会对奥运档案知识产权的管控,与我国充分开发利用奥运档案资源、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需求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矛盾。如何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诉求,平衡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是摆在奥运档案遗产治理面前的一道难题。最后,治理主体专业能力不足、社会参与程度有限等也同样制约着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效能的发挥。
2 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的理论基础与实践经验
2.1 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奥运档案遗产治理的理论支撑
奥运档案遗产治理的本质是处理好档案工作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和权责关系,满足其合理诉求。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分析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中各方主体关系提供了有力的理论视角。关于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定义,弗里曼在20世纪60年代给出的界定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所有个体和群体”。将利益相关者理论引入奥运档案遗产治理研究,有助于界定治理过程中的利益相关者,即治理主体有哪些、治理主体在档案治理中的角色和定位是什么;有助于分析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联,在制度层面设计利益协调机制,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公众等主体的关系;有助于评估利益相关者参与治理的效果,建立科学的治理绩效评估体系。
2.2 制度经济学视角下奥运档案遗产治理的制度需求
奥运档案遗产治理归根结底是一种制度安排,良好的治理离不开科学合理的制度。制度经济学理论主要研究制度对于经济行为和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经济发展如何影响制度的演变,强调制度的变迁对经济绩效的重要作用。档案治理同样需要适宜的外部环境和内在制度,二者相辅相成、互为支撑。一方面,奥运档案遗产治理需要与党和国家的宏观政策相适应,契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回应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只有立足新时代、把握新要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奥运档案工作才能彰显新作为、实现新发展。另一方面,奥运档案遗产治理需要从组织架构、流程规范、标准规程、监管问责等方面构建严密的治理制度。尤其是在数字时代,技术变革给档案治理带来新机遇、新挑战,及时完善相关标准规范,创新体制机制,是适应时代发展、提升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
2.3 国内外档案协同治理的实践经验借鉴
纵观国内外档案事业发展实践,协同治理已成为促进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在垂直层面的档案事业实践分析中,浙江省常山县建立“档案局馆协同”工作机制,推进了档案局与档案馆的协同,上下级档案部门的协同是完善档案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在水平层面的档案事业实践分析中,珠海市档案局馆室和合作区档案部门构建“共商共建共享”的档案智治新模式,体现出了部门间、区域间、行业间的档案协同治理机制的不断深化。在档案共享服务实践方面,长三角等区域的档案资源整合与开放利用不断取得新突破,如建设“长三角区域档案馆”,推动民生档案“一网通办”“异地可办”等便民业务。由此可见,各地因地制宜地推进档案协同治理,能够有效破解诸如“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等弊端,为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可供借鉴的经验。
3 利益相关者视角下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的策略
3.1 优化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体制机制
构建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格局,首要任务是健全相关体制机制。2023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提出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同时也要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增强整体合力。对标新时代新要求,应在中央统筹、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下,优化奥运档案遗产治理体制机制[4]。具体来讲,在垂直治理层面,要加强国家档案局与北京市、张家口市等地方档案部门的联动,强化档案局和档案馆的分工协作,指导地方制定落实奥运档案遗产开发利用规划,做到职责明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等。在水平治理层面,要推进文化和旅游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京津冀区域间的档案协同,完善跨部门联席会议、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实现奥运遗产的区域共建共享。同时,还要注重凝聚企业、社会组织、公众等社会力量,通过创新体制机制,理顺条块关系,打通壁垒藩篱,形成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的奥运档案遗产治理合力。
3.2 完善奥运档案遗产治理法规标准
提高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需要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标准规范等不同层面系统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首先,必须加快推动档案法的修订,将奥运档案遗产保护利用等内容纳入其中,以夯实法律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北京冬奥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奥运档案遗产管理条例,从组织领导、收集整理、异地备份、开放利用、人才培养等方面作出规范引导。各相关部门和京津冀等重点区域应该因地制宜出台配套的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奥运档案协同治理的具体要求。与此同时,要顺应数字技术发展趋势,及时修订完善档案著录、数字化、软硬件配置等一系列标准,以适应新技术、新应用带来的新需求,并鼓励地方、高校、社会组织等多元主体广泛参与奥运档案管理标准的制修订,提高标准的协调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3 建立奥运档案遗产开发利用的知识产权制度
奥运档案遗产既有反映我国筹办奥运独特历史的档案,也有国际奥委会等主体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协调不同产权主体的利益,既是奥运档案遗产开发利用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也是推动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的重要任务。这就需要尊重产权、明晰边界、平衡利益,在坚持奥运档案公共属性的同时,建立规范有序的知识产权制度。一方面,要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坚持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的原则。针对不同档案的知识产权归属,明确各方权责边界,灵活采取无偿开放、许可使用、有偿利用等多种方式,在正当、合法、有序的轨道上推进奥运档案的社会共享。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涉密、敏感档案的管控,严防泄密事件的发生。对于涉及国际奥委会等主体的知识产权档案,应本着互利共赢的精神,通过平等协商谈判,在尊重对方权益的同时,争取更多开发利用的空间。与此同时,还要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多种手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构建奥运档案遗产开发利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侵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3.4 构建覆盖全过程的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评估体系
科学评估是推进奥运档案遗产协同治理的重要保障。构建全过程评估体系,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开放利用程度、社会满意度等指标,将奥运精神弘扬、奥运记忆传承、奥运遗产转化等内容纳入考核,全面体现奥运档案的公益属性[5]。同时,还应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改进评估方式,提高评估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在评估制度实施过程中,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奖惩、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纳入政府、部门、档案馆等各层级的绩效管理体系,形成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正向激励机制。此外,评估结果还应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和奥论监督,以提升治理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政府评估的基础上,应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邀请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诊断,广泛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拓宽评估视角和渠道,实现评估主体和评估方式的多样化,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参考文献
[1]张臻,郭若涵,徐拥军,等,北京奥运档案管理与开发制度体系构建[J].档案学通讯,2023(6):24-31.
[2]徐拥军,张丹.北京奥运档案管理的“中国模式”[J].图书情报知识,2022(3):32-40.
[3]武晓璇,朱天梅,周丽霞·面向奥运遗产开发的档案知识服务研究[J].山西档案,2022(6):50-57.
[4]陈忠海,宋晶晶,档案治理:理论根基、现实依据与研究难点[J].档案学研究,2018(2)28-32.
[5]张丹:北京奥运档案的遗产价值建构研究[J].档案学通讯,2024(2):109-112.
【作者简介】刘诚(1982一),男,汉族,辽宁铁岭人,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博士在读,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