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背景下档案配套法规体系的建设

发布时间:2024-09-11 19:16:52被阅览数:70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   者:李劲鹏

  摘   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为研究背景,围绕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这一主题展开研究。首先,分析加快构建档案配套法规体系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规范档案工作,完善国家档案治理体系,适应信息化时代要求等四个方面。其次,系统阐述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需要重点推进的内容,涉及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开放、利用以及电子档案管理、档案监督等各个环节。最后,提出推进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问题导向、注重衔接配套、强化科技支撑、加大宣传培训等举措。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档案法治;配套法规;法规体系

  档案是人类活动和社会发展的真实记录,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将其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2021年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正式施行,为新时代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2024年1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并于2024年3月1日正式实施,同时199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废止。

  《档案法》是我国档案领域的基本法,《实施条例》则是档案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档案工作的基本准则。但是,仅凭这两部上位法,尚不足以形成内容翔实、逻辑严密、配套完善的档案法律体系[1]。档案工作涉及面广、链条长、要素多,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实化上位法确定的制度规范,提高档案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本文拟以《实施条例》为研究背景,在梳理《实施条例》出台必要性的基础上,重点分析《实施条例》颁布后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提出推进法规建设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新时代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工作提供参考。

  1  《实施条例》背景下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必要性

  1.1   贯彻落实《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需要

  2021年新修订的《档案法》是新时代档案工作的根本遵循,而2024年出台的新版《实施条例》则是落实《档案法》的有力抓手。《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新时期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但是,《实施条例》在内容上不可能面面俱到,还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各项制度规范,明确档案工作的具体流程、标准和要求。只有构建起涵盖档案工作各个环节、各个领域的配套法规体系,才能真正落实《档案法》确立的各项制度,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1.2   规范档案工作,维护档案安全的需要

  档案工作是一项系统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开放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遵循严格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否则就可能影响档案的安全完整与有效利用。当前,各地区各部门在档案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随意性和不规范的问题,影响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制定并实施档案配套法规,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从制度层面为档案安全提供坚实保障。同时,配套法规的出台也为加强档案执法检查、落实监管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是维护档案安全、确保档案事业依法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1.3   完善国家档案治理体系,提升档案管理水平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档案事业日新月异,档案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在法律体系的系统性、配套性等方面还有不小差距。当前亟须加快构建分工明确、层次清晰、衔接有序、配套完善的档案法规体系,夯实国家档案治理体系的法治基础。制定并实施档案配套法规,有利于理顺档案管理体制机制,明晰档案工作职责边界,明确不同层面治理主体在一系列工作过程中的权利、职责和利益的关系与进程[2],推动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1.4   适应信息化时代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需要

  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快速发展,电子档案日益成为各类档案的重要形式。做好电子档案管理,是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与传统载体档案相比,电子档案在收集、存储、利用等方面有很大不同,需要建立一套适应数字时代特点的管理制度。但目前关于电子档案管理的法规制度还比较缺乏,这影响了电子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3]。将电子档案管理纳入配套法规体系,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规范和标准,是适应信息化发展趋势,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

  2  《实施条例》背景下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梳理《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和具体内容,结合档案工作的特点规律,本文探讨在《实施条例》背景下,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涵盖的主要内容。

  2.1   档案收集与形成配套法规

  档案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档案材料的收集和形成,事关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配套法规建设需要对各类档案的收集范围、标准以及重点档案的收集方式、归档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以规范档案收集行为,确保档案收集的系统性、规范性。

  2.2   档案整理与保管配套法规

  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是档案工作的核心,直接关系到档案的安全与完整。配套法规建设需要就档案整理的原则方法、操作规范,档案保管的环境要求、技术标准,以及档案库房设施设备的配置等内容作出细化规定,以保障档案的科学管理和长期保存。

  2.3   档案鉴定与开放配套法规

  档案鉴定是档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而档案开放则是发挥档案功能的关键所在。配套法规建设需要明确档案鉴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规范档案价值评估的方法和标准。同时,要细化档案开放的条件、方式和利用流程,完善涉密档案的管理和解密办法,以平衡好档案开放利用与安全保密的关系。

  2.4   档案统计与调查配套法规

  统计调查是掌握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的重要手段。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明确统计调查的对象、内容、方法和流程要求,健全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机制,对于准确把握档案工作态势,科学制定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

  2.5   档案信息化管理配套法规

  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对传统档案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战。亟须制定档案信息化管理的配套法规,明确电子档案的界定标准、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的技术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电子档案存储、备份、迁移等管理制度,强化电子档案安全防护和灾备措施,以适应信息化时代档案管理的客观要求。

  2.6   档案编研开发利用配套法规

  发挥档案的社会效益和历史价值,是新时期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应当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完善档案开放利用和社会服务的制度规范,拓宽档案资源的传播渠道和利用途径,创新档案编研开发的内容形式,充分挖掘和利用档案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7   档案安全保密与监督配套法规

  加强档案安全保密,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强化档案监督,是保障档案法治权威、促进依法治档的必然选择。配套法规建设需要明确界定档案保密的事项和要求,健全档案保密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同时要完善档案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档案违法违规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确保档案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3  《实施条例》的背景下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3.1   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档案法规建设规划

  档案法规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强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要以贯彻落实《档案法》《实施条例》为契机,制定新时期档案法规建设规划,明确档案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形成一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法规建设“施工图”。规划的制定要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档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既要立足当前,着眼解决实践中的突出矛盾,又要放眼长远,适应信息化时代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确保档案法规体系的前瞻性、适应性和协调性。

  3.2   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法规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档案配套法规的制定,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聚焦档案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法规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一方面,要广泛听取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建议,全面梳理档案工作面临的共性问题和困难,有的放矢地制定法规制度。另一方面,要坚持从档案工作规律出发,从制度层面为破解档案事业发展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提供科学指引。在法规条文设置上,要力求具体明确,减少原则性、指导性条款,增强法规的现实针对性。同时,要强化法规的配套衔接,重视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统一,提高法规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3.3   注重衔接配套,促进档案法规体系的协调统一

  建设档案配套法规体系,要坚持全局观念,既要重视法规自身的完善,更要注重推进各项法规的有效衔接和协调配套。在横向上,要加强档案法规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特别是要重视档案法规与保密法律法规、信息公开法规、政务数据管理法规等的有效衔接,形成各领域法规协调发展、相互支撑的良好局面[4]。在纵向上,要加强不同层级档案法规的上下联动,推动国家、地方档案法规的有机衔接,确保上下游贯通、左右协调,构建起定位清晰、分工明确、层次有序的档案法规体系。

  3.4   强化科技支撑,推动档案法规创新发展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档案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档案法规建设,要主动顺应信息化发展大势,以技术进步推动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加强对新技术发展趋势的研究,准确把握技术发展对档案工作的影响,积极将新技术嵌入法规体系建设全过程,推动档案收集、管理、利用模式创新。同时,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用现代科技提升档案法规实施效能,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的痛点问题,不断开创档案法规建设新局面。

  3.5   加大宣传培训,提升档案工作者法治意识和能力

  再好的法规,如果不能有效实施,也难以发挥应有作用。推进档案法规体系建设,要高度重视法规的贯彻实施,加大档案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力度。要将档案法规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提高档案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档案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同时,要创新宣传培训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档案法规走深走实,切实提升档案法治建设水平。

  4  结语

  本文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和新颁布的《实施条例》为切入点,围绕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这一主题,系统分析了加快构建档案配套法规体系的必要性,深入阐述了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需要着力推进的主要内容,并提出了推进配套法规建设的对策建议。综合全文,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

  第一,加快构建档案配套法规体系是新时代档案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档案法》和《实施条例》是新时期档案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但要落实好这两部上位法,还需要制定一系列配套法规,进一步细化各项制度规范,明确档案工作的具体流程、标准和要求,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档案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第二,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要坚持全面系统,重点突破。要按照科学完备、层次清晰、衔接有序的要求,系统设计配套法规“四梁八柱”,重点围绕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开放、利用以及电子档案管理、档案监督等方面,加快制定务实管用的法规制度,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的法规体系。

  第三,推进档案配套法规体系建设要着眼全局,多管齐下。要坚持顶层设计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体系完善与有效实施相统一,加强与相关领域法规的衔接配套,强化科技赋能法规创新,广泛开展档案法规的普法宣传,不断提高档案法治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参考文献

  [1]陈艳红,王从容.《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的思考:基于《档案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的文本分析[J].档案学通讯,2023(2):65-73.

  [2]张卫东,高梦凡,房姝含.档案工作责任制构建:内涵、理念与路径[J].档案学研究,2024(1):28-36.

  [3]王群,李浩然.我国电子档案安全立法的现状考察与完善路径[J].档案学研究,2024(1):69-76.

  [4]张茜雅,王毅,单思远.档案工作中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问题探讨:以《个人信息保护法》为视角[J].山西档案,2022(6):58-65.

  【基金项目】2023年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实施背景下流域协同治理的法治保障研究”(项目编号:2023BFX012)。

  【作者简介】李劲鹏(1991—),男,汉族,河南夏邑人,河南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博士,研究方向: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