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5 19:38:58被阅览数:184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作 者:李文静 李宗富
摘 要: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是其商业活动的原始记录,也是了解中国近代商业发展、社会面貌等状况的第一手档案资料。从种类、数量、形成时间、语言、主题、保管及开发情况等多方面系统梳理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概况,在此基础上探究其商业信函、合同、账册、凭据等不同类型商业文书的文体格式。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不仅具有丰富性、规范性、正式性、历史性、原生性、独特性等特征,而且蕴含多重重要价值,包括经济价值、法律凭证价值、历史文化价值、教育传承价值以及学术研究价值等。
关键词: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体式;工业遗产档案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明确提出推进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并指明了具体方向,包括“四史教育”、历史研究、工业遗产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一带一路”与跨文化交流等[1]。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十四五”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实施方案》为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作提供了具体实践指导[2]。主要保存在河南省档案馆的中福公司档案是研究河南乃至中国近代工业、交通、教育、商业等领域的珍贵历史档案。从2019年开始,国家档案局将中福公司档案史料汇编列为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为河南省档案馆保护开发工作持续提供支持。自项目启动以来,河南省档案馆立足馆藏,对中福公司档案进行系统整理与开发,并与中州古籍出版社合作出版了《中福公司档案史料汇编》(以下简称《汇编》)[3]。在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的持续推进下,学界和档案馆有关机构逐渐开始关注中福公司档案,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中福公司档案编研、数据资源建设、档案管理、历史人物研究、路矿纠纷等方面。虽然研究领域相对广泛,但研究成果仍显不足,且研究方法和研究视角等较为单一,缺乏专题、系统的研究与开发[4]。商业文书是中福公司档案史料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指中福公司在生产经营、贸易往来以及开拓发展等商业活动中直接产生并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原始记录。中福公司作为近代一家大型中外合资企业,在其经营存续期间留存了大量合同、凭据、账册、信函等商业文书,这些商业文书是中福公司经营活动的原始凭证,也是了解中国近代商业发展、社会面貌等状况的第一手档案资料,具有多重重要价值。鉴于此,笔者对《汇编》中的商业文书进行细致梳理,从种类、数量、形成时间、语言、主题、保管及开发情况等方面介绍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概况,在此基础上探究其文体格式与特征,挖掘其在经济、社会、法律、文化、教育、学术等领域的多元价值,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一定思路,更好地促进珍贵历史档案资源保护与开发工作的开展。
1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概况观览
中福公司存续时间长、经营项目多,所形成的商业文书纷繁复杂,涵盖范围广泛。本文主要以《汇编》(第一辑)中的商业文书为研究对象,对其中收录的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种类、数量、形成时间、主题等基本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并分析其保管及开发情况。通过梳理可以对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概况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同时也为后文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1.1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基本情况
1.1.1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种类和数量
根据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内容和存量,本文将其划分为商业信函类、合同类、账册类、凭证类等。通过对《汇编》(第一辑)中商业文书的数量进行统计,共得到160余件相关文件。其中,商业信函类商业文书数量最多,约80件;合同类商业文书42件;账册类商业文书23件;凭证类商业文书15件。
1.1.2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形成时间和语言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形成时间主要集中在1898年至1951年,即中福公司经营存续期间,跨越了清末、民国和新中国成立等历史时期。基于其形成的时代背景和企业性质,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语言类型主要包括文言文、白话文和英文。
1.1.3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主题
《汇编》(第一辑)共计10册,分为《福公司与福中总公司》《中福公司的成立》《中福公司的整理与发展》《中福公司的南迁与西迁》《抗战胜利后的中福公司》5卷,每卷都包含各种类型商业文书。这些商业文书所涉及的主题非常丰富,主要包括煤矿经营、铁路经营、机器设备、土窑开采、木船运输、房屋与土地租赁、公司资产等方面,完整、全面地记录了中福公司商业活动的真实面貌和历史发展。
1.2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保管及开发情况
1.2.1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保管情况
通过查阅《汇编》可以发现,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保管情况总体上较为乐观,大部分档案原件得以完整保存。虽然有部分文书资料由于自然原因或人为原因出现了纸张发黄、破损、字迹模糊等情况,但是并未严重影响文书的可读性和研究价值。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这批珍贵档案资源,河南省档案馆及其他保管机构已经采用现代先进技术对其进行抢救修复和数字化处理,极大改善了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保管状况。但是,由于中福公司档案史料数量庞大、内容繁杂,目前尚缺乏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对商业文书进行专门保管,从而制约了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进一步开发利用。
1.2.2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开发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为落实这一重要讲话精神,河南省档案馆以馆藏中福公司档案为切入点,对民国时期在河南影响重大的中福公司档案进行了系统整理与开发[5]。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开发主要是依托于中福公司档案这个整体,对于单一商业文书的研究和开发较少。
在档案编研方面,河南省档案馆与中州古籍出版社合作编纂《中福公司档案史料汇编》,目前已经出版了两辑,共计20册。其内容大多涉及合同、函、销售与运输文件、公司财务往来、银行信贷、业务报告、会计报告等商业文书材料,为研究中国近代政治、经济、社会等情况提供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具有不可替代的史料价值。在宣传工作方面,河南省档案馆与河南电影电视制作集团合作,拍摄了文献纪录片《他们特别能战斗》,展现了河南煤矿的百年辉煌历史,弘扬了焦作煤矿工人“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在新时代具有重要的爱国教育意义[6]。此外,在数字化方面,河南省档案馆将中福公司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筹备建立专题知识库[7]和虚拟展厅[8]等,创新了档案开发利用方式。然而,尽管对中福公司档案的开发一直在不断完善,但是将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作为一个独立的专题进行开发利用的情况仍然较少。
2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体式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数量庞大、种类多样,包含商业信函、合同、账簿、清单、收据、凭据等,每种类型的商业文书都具有较为规范的文体格式。按照商业信函类、合同类、账册类、凭证类及其他类商业文书进行划分,详细探讨每种类型商业文书的文体格式。
2.1 商业信函类体式
在中福公司的商业文书中,商业往来信函数量非常多,其体式主要包括三个部分:信头+正文+信尾。信头是信函的开始部分,包括标题和字号两部分。标题位置在信函纸首行,其内容是标明事由,即简明地指出要告知的事情。字号即发函编号是为了便于发函双方信件归档存查。正文是信函的主体部分,包括开头、主体、结语三个部分。开头一般引出发信缘由或简述事实、表明目的和要求。引述平行官署来文时以“案准”起头,并使用敬称以表尊重,如“贵处”等。主体主要是根据发信缘由详细地陈述具体事项。结语则是将主体所叙述的事情加以简要概括,并提出相关要求。此外,结语一般还包括表示感谢或祝福的话语,如“此致”等。信尾是信函的结束部分,通常由落款和附件两部分组成。落款位置在正文末尾,签署发函单位或个人姓名、发函时间等,重要的信函需加盖公章。附件部分包括信函所附的相关材料,例如产品目录、合同等,如果没有可以省略。以“铁道部平汉铁路管理委员会关于请将中原公司旧欠租金清缴以便改订合同给中福公司的公函”[9]为例,原文如图1所示。
图 1 铁道部平汉铁路管理委员会关于请将中原公司旧欠租金清缴以便改订合同给中福公司的公函
2.2 合同类体式
合同类商业文书类型丰富,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托管合同、借贷合同等,在商业活动中具备一定法律效力。中福公司在其商业活动中所订立的各类合同文书都具有较为规范的格式,主要由三部分构成:抬头+正文+落款。抬头包括“合同”两个字样以及合同的具体名称,一般字体较大,非常醒目。正文是合同的核心部分,一般由多个条款组成,包括合同目的、合同各方的基本信息、合同内容、合同有效期、违约责任等。落款部分主要包括签署日期、各方签名、公章等内容。其中,签署日期通常按照“年—月—日”顺序书写。签名是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一般需要各方在合同文本末尾签署并盖上公章,以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以“京汉铁路局运费合同”[10]为例,原文如图2所示。
图 2 京汉铁路局运费合同
2.3 账册类体式
账册类商业文书主要包括账簿、清单、财务报表等形式,通常用来记录交易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以及企业的收支情况。中福公司账册类商业文书的体式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标题+表格。标题用来标明账册的名称。如“民生宜昌分公司运费清单”“中原公司移交中福联合办事处财产总价表”等。表格部分由表头、线条和具体内容构成。表头包括各个栏目的名称,如“重量”“件数”等。线条用于区分不同的栏目,加强表格结构,有三栏式、多栏式、横线登记式等形式。虽然中福公司的大部分账册都是手工记录,但是字迹清晰明了,金额表示方法和计算方法也较为规范,便于后续的查账和分析。
2.4 凭证类体式
凭证类商业文书主要包括收据、凭据、发票等,是商业交易的法律实证,其完整体式为标题+正文+落款。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即写上“收据”或“收条”字样。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如“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正文通常由“今收到”等字眼引出,然后列出收款人、钱物数量、物品种类及规格等信息。落款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以“张子云、陶惜名关于收到嘉阳煤矿公司支款单的收据”[11]为例,原文如图3所示。
图 3 张子云、陶惜名关于收到嘉阳煤矿公司支款单的收据
2.5 其他类体式
除商业信函、合同、账簿、凭据等类型的商业文书外,《汇编》中还有个别与商业活动有关的备忘录、会议记录、报告等。这些商业文书数量较少且体式相对灵活,但通常也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主要部分。无论何种类型的商业文书,都要求记录准确、格式规范,以便中福公司商业活动的顺利开展。
3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特征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作为近现代中国工矿类企业商业活动的缩影,在当时特定时代背景的影响下,除具备丰富性、规范性、正式性等一般特征外,还体现出历史性、原生性和独特性等重要特征。
3.1 丰富性:种类多样、内容丰富
中福公司在其经营存续期间积累了大量商业文书资料,这些商业文书种类繁多,涵盖商业信函、合同、账册、凭证等形式。由于该公司经营项目广泛,涉及煤矿经营、铁路修筑、土窑开采等方面,因而其商业文书内容亦十分丰富。这些丰富多样的商业文书记录了中福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历史发展,为研究中国近代商业活动、经济结构以及社会变迁提供了宝贵资料。
3.2 规范性:语言简明、体式规范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在语言表达和体式结构上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从其现存的商业文书来看,无论是清末民初时期主要采用的文言文,还是后期主要采用的白话文,抑或与外商往来中使用的英文,都以句式简短、内容明确为特色,没有繁杂冗余的语言,在合同和凭证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同时,不同类型的商业文书都具备较为规范的体式结构,包括标题、正文、落款等基本要素。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规范性特点有利于信息的传递与交流,为其商业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便利。
3.3 正式性:遵循律法、官方正式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遵循了当时的法律规范和官方文件格式,体现了正式性的特点。在形式方面,中福公司商业文书大多采用正式的官方文件形式,如合同、协议、公函等,反映了中福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在内容方面,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沿革遵守了当时的法律法规,既体现了中外合资企业在华经营的法律要求,同时也展现了中福公司与清政府、地方当局的沟通与合作模式。这种正式性商业文书也是中福公司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的映射,为研究近代中国法律制度与商业伦理提供了重要史料。
3.4 历史性:时代印记、历史见证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反映了19世纪末至20世纪中叶这一特殊历史时期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作为一家诞生于中国近现代转型时期的工矿类企业,中福公司先后经历了晚清、民国和新中国成立初期这三个历史阶段,中福公司每一阶段的商业文书都深刻体现了不同的时代风格。这些商业文书作为第一手档案资料,对于研究中国近代史,特别是经济史、商业史、矿业史等领域,具有重要意义。
3.5 原生性:原始记录、内容真实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是中福公司在生产经营、贸易往来等商业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原始记录,是反映企业发展状况与历史情况的原始材料;其商业文书包括企业账簿、合同、收据、报告等,以最直接、未经加工的方式记录了中福公司的商业活动轨迹,保留了历史的原貌,因此具有较高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相较于其他通过编研形成的二手材料,这些原生性商业文书材料更贴近历史真相,为我们提供了中福公司发展历史的一手证据[12]。在研究和呈现中福公司历史时,重视原生性资料的开发利用对于提升研究的准确性和深度具有重要意义。
3.6 独特性:承载记忆、价值独特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是中福公司档案史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稀缺而珍贵的工业遗产档案;其商业文书记录了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在华经营活动的兴衰沉浮,描绘了特定历史时期中国工商业发展的生动画卷,展现了当时人们生产生活的真实面貌。它们是时代留下的烙印,承载着不可复制的工业记忆、城市记忆和集体记忆,具有内在独特性[13]。因此,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和传承这一珍贵档案,让其成为连接过去与未来的纽带,为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和文化传承贡献力量。
4 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价值
4.1 社会经济价值
蕴含商韬智慧,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价值。一方面,中福公司在贸易往来中的书信、函电等作为商人之间彼此沟通的桥梁,促进其商业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商业合同、账簿、凭据等商业文书记录了中福公司各方面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信息,为企业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另一方面,中福公司作为近代工矿类企业的典型代表,其商业文书揭示了近代中国工商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轨迹,蕴含着中福公司应对复杂社会环境的经营策略和管理智慧,能够为未来的商业实践提供指导。通过对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的深入研究和有效利用,企业经营者可以更好地理解商业活动的本质规律,掌握企业成功的关键因素,从而实现更高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4.2 法律凭证价值
提供原始证据,具有重要的法律凭证价值。中福公司商业文书包含了其与清政府、地方当局以及其他企业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为当时中福公司的管理者解决商业争端、处理产权纠纷提供了证据。这些商业文书是依据当时的法律制度和规范而产生的,是历史事实的见证,可以用来证实中福公司在历史上的经营活动和法律关系。对于当时的中福公司而言,商业文书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而对于当今从事商业史和法律史研究的学者而言,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也是研究近代中国商业发展和法律实践的宝贵资料。
4.3 历史文化价值
反映历史面貌,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从福公司到中福公司,名称的变更也映射了社会历史的变迁。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不仅是该公司半个多世纪生产经营活动的记录,更是中国近代工业史、经济史、抗战史等多方面历史的真实见证,为我们了解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同时,作为历史工业遗产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也丰富了社会在发展进程中的文化内涵,保留了不可复制的社会记忆。通过对这批珍贵档案史料的整理、开发和利用,能够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我国的历史文化遗产,为当代社会的发展提供借鉴和启示。
4.4 教育传承价值
弘扬优良传统,具有重要的教育传承价值。一方面,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中蕴含着诚信、合作、守法等价值观念,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道德和法治教育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中福公司商业文书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中国人民在外资经济冲击下的顽强抵抗和斗争,是中华民族不屈不挠、自强不息的真实写照。因此,中福公司商业文书不仅是历史的见证,还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宝贵素材。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中福公司商业文书,有助于激发人们的爱国热情,培养人们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励人们不忘历史、珍惜当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14]。
4.5 学术研究价值
丰富文献史料,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中福公司商业文书种类多样、内容丰富,为档案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丰富的文献资源,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但是当前学术界对其关注度仍然不足,导致这批珍贵档案史料的研究潜力尚未得到充分挖掘,其价值也未能在更广泛的领域内得到认可。鉴于此,本文致力于对中福公司商业文书进行多方面的探究,以激发学术界的兴趣和讨论,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期望通过这一研究实践,不仅能够丰富现有的学术成果,而且能够为未来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考方向,最终实现对这一珍贵历史档案资源更好地保护、开发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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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面向高质量发展的档案治理效能评估及提升研究”(项目编号:23BTQ107)。
【作者简介】李文静(2001—),女,汉族,河南周口人,辽宁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硕士在读,研究方向:历史档案资源保护与开发、公共文化服务;李宗富(1981—),男,汉族,河南南阳人,郑州大学信息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历史档案资源保护与开发、档案治理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