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下LAM机构的协同策略构建

发布时间:2024-08-12 19:58:11被阅览数:37 次信息来源:《山西档案》

  文/彭荟吉

  摘 要:构建国家治理体系,推动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任务。LAM作为公共文化机构的代表,是推动文化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主体。在国家治理体系框架下,以治理理论作为指导,系统阐述LAM机构协同的基础、障碍,提出LAM机构协同的基本原则和策略体系,为LAM机构协同的实践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关键词:国家治理;档案治理; LAM;机构协同

  LAM(Library Archive Museum)是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三个文化机构英文单词的首字母,泛指有共同愿景和目标的文化机构、遗产机构或记忆机构,成为文化机构联盟的代名词。LAM机构之间的协同发展,在以往研究中多有出现,并且形成了专业的研究队伍和系列化的研究成果。代表性研究团队包括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等,武汉大学肖希明教授团队长期追踪文化机构的协同管理与服务问题,提出了公共文化机构合作的机制框架[1],包括机构协调机制、决策机制、投入机制、标准规范机制、激励机制、法律法规机制以及数字文化服务等。南京大学朱学芳教授团队较早地开始关注LAM机构的数字化融合服务等相关研究,系统论证了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化协作框架,并命名为D-LAM,在D-LAM框架下,不同类型公共文化机构通过元数据获取协议(Open Archives  Initiative  Protocol  for  Metadata  Harvesting,OAI-PMH)实现元数据的映射与XML转化,从而形成协同集成的虚拟资源服务体系架构[2]。D-LAM框架更偏重于技术层面,对于体制机制问题涉及得相对较少。吉林大学张卫东教授团队基于对全球LAM合作最佳实践的深入分析,结合我国管理情境提出了我国LAM合作的模式与路径,指出在中国情境下,尽管LAM合作面临着体制限制、制度约束、合作意识局限、案例应用较少等现实瓶颈,但是从全球视野观察仍然有非常多值得借鉴的案例,并提出了LAM合作的校园/机构模式、社区模式、项目化模式等,并对每种模式的结构特征和适用场景做了具体分析[3]。以单一机构视角开展的系统研究并不鲜见,胡莹以LAM跨馆协同的视角,讨论了丽江东巴文化遗产资源建设的相关议题,指出国外LAM机构跨馆协同实践为东巴文化遗产资源建设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并从顶层设计组织机构、构建协同平台、统一标准规范、协同进行数字化开发、持续挖掘资源价值等层面构建了协同开发路径[4]。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技术应用对LAM合作的影响也得到了充分的关注,朱兰兰以元宇宙为情境提出了元宇宙赋能智慧LAM建设的价值取向、技术路径和风险防范策略,从智慧LAM建设生命周期的角度分析了智慧LAM建设的关键路径[5]。综上,LAM协同合作日益引起学者的关注,研究热度不断上升,研究视角日趋多样。然而,作为机构合作的话题,多元治理理念的应用尚未得到充分的关注。因此,本研究尝试在国家治理体系的框架下,以档案治理相关理论作为指导,从新的视角讨论LAM机构的协同问题。

  1  LAM机构协同的基础与瓶颈

  同样作为公共文化机构,LAM机构协同具有天然的优势。在治理体系建设框架下,LAM机构都是文化领域法定的治理主体,承担着具备高度同一性的使命和责任,但是在发展中还面临着诸多挑战。

  1.1 LAM 机构协同的基础

  共同的愿景和使命,是LAM机构协同的天然标签,也是LAM机构能共同纳入文化治理体系的重要原因。作为文化遗产机构、文化事业机构和记忆部门,LAM机构以为全人类保存珍贵的文化遗产为使命,以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资源的全面获取为己任,这种在战略目标上的同一性促使LAM机构通过协同合作共同推动文化治理的现代化。在网络环境下,技术的标准化也推动了治理的协同,LAM机构保存的数字资源在资源形态、开发手段、服务技术等方面体现出极高的融通性,同时技术上的互操作使得数字协同治理在技术上成为一种可能。此外,善治作为治理的最终目标,也是LAM机构所共同追求的,LAM机构通过无差别的文化服务使社会公众受到普惠的文化满足,这也为LAM机构的协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2 LAM 机构协同的瓶颈

  尽管文化领域的LAM机构协同治理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时代命题,但是在目前的管理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障碍性因素。首先,文化领域的治理主体分散在不同的主管部门,博物馆和档案馆并没有被纳入国家文化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中,不同的隶属机构和条款分割的管理体制成为制约LAM机构协同治理的主要障碍,而跨部门的合作,需要更多的政策保障和协调机制。上述这些无疑会增加协同的成本和资源的内耗。尽管用户并不在意资源的属性,但是LAM机构有其各自的资源特点和管理传统,在管理方法、技术手段、安全等级等方面有各自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目前尚不能通过技术的方式得到解决。动能不足也制约着LAM机构协同的纵深发展,人员思维意识和项目运维经验的缺乏也导致项目驱动的协同效果难以得到保障。尽管对LAM合作的研究已经进行了10余年,理论上的探讨可谓繁多,但是在实践层面上,这种实质合作仍然没有得到普遍推行,示范性的实践项目整体上还较为缺乏,这与西方的管理实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因此,继续将LAM机构协同纳入统一的理论框架,国家治理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为LAM机构协同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证、理论准备和实践范例,依托国家治理体系的建设,能够在很大程度上突破LAM机构合作的藩篱,推动LAM合作从理论走向实践。

  2  LAM机构协同的基本原则

  2.1 依法治理原则

  依法治理是指在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依法进行治理的行动和过程。LAM机构的协同工作必须严格遵循依法治理的原则。依法治理可以提高协同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例如,Smith指出,合法的决策和行动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争议,从而促进团队成员之间更好的协作[6]。此外,采用依法治理原则可以促进公正的资源分配,避免利益冲突和不公平待遇的发生。当LAM机构的协同工作严格遵循依法治理的原则时,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增加公众的信任和对机构的支持。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也非常重视推进相关法制建设,例如,云南省LAM机构在推进协同工作中积极遵循依法治理原则,通过建立制度、规范化运作和加强监督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了跨部门、跨区域的有序协作。

  2.2 数字协同原则

  数字化是LAM机构协同合作的重要抓手和纽带,通过数字化协作能实现数字资源的共享和协同。在数字协同框架下,LAM机构需要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靠性。这些原则包括数据隐私与安全、数据标准化、数据共享和互操作性等。首先,机构必须确保采取适当的措施来保护用户数据的隐私与安全,以免数据泄露和滥用。其次,机构之间需要统一和遵循标准化的数据格式和元数据,以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此外,数字资源的共享是实现协同的关键,LAM机构应积极参与数据共享,促进知识的流动和创新的发展。最后,实现不同LAM机构间数据的互操作性,也是数字协同的核心要素,这样可以更好地整合和利用不同机构的资源,提供更好的服务。

  2.3 项目驱动原则

  LAM机构的合作要遵循项目驱动原则。项目驱动原则是有效促进不同机构之间合作的重要方法。LAM机构通过明确目标和分工、建立协作机制等方法来推动合作理念的落地。项目驱动原则有效地实现了资源共享和合作创新,提高了机构之间的协同效能。在数字化时代,全球化和跨学科研究的需求促使LAM机构之间加强合作,以应对日益复杂且快速变化的挑战。LAM合作项目的规划与实施,促使机构协同有了明确的实践场景,通过具体的任务、分工和职能,在实践中进行沟通协调,催生新理念、新方法和新实践。

  2.4 高效共赢原则

  高效共赢是指在一种组织或合作关系中,通过有效的资源利用和良好的合作,实现所有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在这个概念中,高效表示组织或合作关系中各方能够高速有效地达到既定目标,即通过最小的资源投入实现最大的产出。共赢指各方在实现自身目标的同时,能够相互合作、互惠互利,实现共同的利益和增益。LAM机构间协同高效共赢的实现离不开有效的沟通与协调,以确保各方的努力充分协调、配合默契。这可以通过明确分工、制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建立开放且互信的合作关系来实现。在高效共赢的理念下,各方要注重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尊重各方的权益和需求,维护公平和公正的竞争环境,避免利益分配不公和不均衡的情况发生。

  3   LAM机构协同的策略体系

  3.1 加强建立和培育合作伙伴关系

  尽管LAM机构之间有共同的愿景和使命,但是要实现实质合作还必须加强伙伴关系。这种伙伴关系在国家治理体系下体现得更为明确,然而伙伴关系的夯实并不仅仅体现在LAM机构内容中,LAM机构还应主动与相关国家治理框架下的其他机构建立和培育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共享资源、经验和技术,实现信息的互补和共享,提高LAM机构的整体协同效率和服务质量。伙伴关系在合作机构之间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国家治理体系下的伙伴关系能够确保机构之间的协调一致,实现相互支持和互补。

  3.2 建立协作平台和机制

  LAM机构应该积极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工具,探索建立协作平台和机制,以促进多机构间的协同工作。例如,可以建立共享数据库、在线社交平台,同时建立起信息共享、沟通和协作的机制,使多个LAM机构能够实现高效的协同。在现代社会中,信息技术发展迅速,为LAM机构之间的协同工作提供了便利的工具和平台。通过建立共享数据库,LAM机构可以将自己的资源和文献信息分享给其他机构,使得研究和学术信息得以快速传播和共享。同时,建立在线社交平台可以让不同LAM机构的工作人员之间进行即时交流和互动,促进合作与沟通。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和协作机制也是推动多机构间协同工作的关键。通过开展定期交流会议、工作坊和研讨会等活动,不同LAM机构之间可以共同探讨问题、分享经验和互相学习。

  3.3 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范

  LAM机构在协同工作过程中需要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范。一方面,在一个复杂多样的信息环境中,LAM机构面临着信息碎片化和孤立化的问题,制定共同的标准和规范便于信息资源的整合和共享,能够提升知识产出的效率。另一方面,共同制定的标准和规范还可以减少协同工作中的不确定性和沟通摩擦,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

  3.4 增加协同激励机制

  为了激励和推动LAM机构之间的协同工作,可以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如奖励制度或绩效评估机制。通过激励机制,可以增加机构间的合作意愿和积极性,促进协同策略的有效实施和持续发展。例如,英国国家图书馆通过实行奖励制度,将优秀的合作项目纳入评估体系,并向参与人员提供奖金和荣誉证书。

  综上,在国家治理框架下,LAM机构可以有效地改进协同策略,加强机构之间的合作。本研究可为相关项目的实施提供实践指导,帮助更好地利用协同策略解决问题,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框架下LAM机构的发展与创新。

  参考文献

  [1]肖希明,李琪.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合作机制研究[J].图书与情报,2016(4):31-37.

  [2]赵生辉,朱学芳.我国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数字化协作框架D-LAM研究[J].情报资料工作,2013(4):57-61.

  [3]张卫东.全球化视野下中国LAM合作模式研究[J].图书情报工作,2016(6):14-21.

  [4]孔懿璇,胡莹.LAM跨馆协同视域下的丽江东巴文化遗产资源建设研究[J].山西档案,2023(2):158-167.

  [5]朱兰兰,段燕鸽.元宇宙赋能智慧LAM建设研究:价值取向、技术路径、风险防范[J].山西档案,2023(3):55-62.

  [6]SMITH,J.The impact of legal decisions on team collaboration[J].Journal of Collaboration Studies,2019(2):78-94.

  【作者简介】彭荟吉(1983—),女,汉族,江苏无锡人,海南大学档案馆(校史馆)研究馆员,学士,研究方向:档案编研、档案管理、档案数字化建设及档案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