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2 16:11:19被阅览数:388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文/黄夏基 古琼梅
档案的产生与人类主体密切相关,档案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档案本质属性的研究应是基于社会主体的研究,需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需求与认识上。因此,文章尝试基于社会主体新视角就档案本质属性作新的阐释,力求完善原始记录性的含义。
档案本质属性研究应有的思路:第一,探索档案本质属性应首先确定档案属概念。档案的本质与其定义是相互作用的,且属概念加上种差的定义方式是人们对事物下定义的主要方法,在确定档案属概念的情况下,档案的本质属性就是档案与同位类事物的种差。第二,重新诠释档案传统原始记录性的含义。当下,学者在探求档案本质属性时应着重描述档案本质中的社会主体因素,重新诠释档案的原始记录性,使之更为具体且更具概括性,适用于所有来源的档案。第三,档案本质属性的观点可作为区分档案与其相近物的依据。档案的原始记录性在实践中较难清晰地把握,而其他从档案的形成目的等角度说明档案本质属性的非主流观点,可为我们区分档案与非档案事物提供新思路。因为这些观点的研究较偏向于社会主体视角,从档案外显的属性中认识档案的本质属性,在档案实践中操作性更强。
因此,加强对档案属概念的研究,确定档案的属概念以合理地缩小档案本质属性的研究范围,是科学地揭示档案的本质属性的基石。在此基础上,若能将档案本质属性中社会主体因素具体地描述在原始记录性的含义中,并用具有高度概括性的语言表述档案原始记录性,使之可以揭示所有类型档案的本质,将档案与其相关事物相区别,那将会更好地揭示电子信息时代档案的内涵和外延。这应是档案基础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也是将来拟孜孜以求的一个着眼点。
基于上文提及的档案本质属性的研究出路,文章对档案本质属性略陈管见。
第一,在现有档案属概念类型中,对档案属概念定位准确首数“原始符号记录”之说。因为档案属于信息毋庸置疑,有且仅有“原始记录符号”是在严密的逻辑中对信息层层划分的基础上推断而出,其他属概念更多是从档案的表象中总结而来的,科学性尚缺乏强有力的支撑。还因事物的属概念应能囊括该事物的所有外延,属概念于下位类应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只有“原始符号记录”能包含现有的档案类型。
第二,文章认同原始记录性是档案本质属性,但在社会主体视角下,人们当前对传统原始记录性的认识尚不全面,使其说服力不足。故文章尝试基于社会主体视角将档案本质中的社会主体因素揭述出来,完善地诠释原始记录性的含义,使原始记录性具有唯一指向性。
在社会主体视角下,探究档案本质属性需要结合社会主体的因素。原始符号记录之所以能成为档案,是经人们所赋予其中的内容记录、价值判定和档案结构制作三合一的结果,缺一不可。虑及社会主体因素贯穿于档案产生的三大步骤,那么从主体的视角来定义档案,必须凸显社会主体因素的作用,此时,档案定义就转化为认识论层次的档案定义。在认识论层次上,对档案概念的探讨应包含语义、语用、语法三个层次,语义上的档案是指人类用符号记录下社会活动的档案内容,语用上的档案是指人类判定的档案价值,语法上的档案是指人类编制的档案外在结构。只有语义档案、语用档案、语法档案的三位一体,才共同构成了认识论层次上完整的档案概念。具体来说,认识论层次上档案的定义应包括如下语意:人们有意识地进行加工并保存,为日后使用的人类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原始符号记录,即人们所常说的原始性符号记录。
既然档案是主体因素下的产物,那么对档案定义、对档案的本质属性的探析也应在“认识论层次”上进行。只要将档案本质属性研究中被忽视的社会主体因素补充在传统的原始记录性含义中,它就变成“认识论层次”的档案本质属性,文章称之为完善后的原始记录性,即完善后的原始记录性是语义档案、语用档案和语法档案三个层次的三位一体。由此可以看出,文件的原始记录性与档案的原始记录性的区别就在于档案的本质不只包含“内容”的原始,还包含社会主体在档案“价值”和“结构”方面的影响。如此,完善后的原始记录性既揭示了档案的本质属性,亦有效区分了档案与文件。这里,完善后的档案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在继承既往“原始记录性”认识的基础上,已成为对原始记录性的重新揭示。至此,甚至可称完善后的原始记录性为新原始记录性。
[摘自《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档案学》(京),2023(2);原文发表于《档案学研究》(京),2022(6)]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周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