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贡献档案力量 ——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4-03-06 15:02:26被阅览数:290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何鸿达

  2023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把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近年来,国家档案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党和国家“三农”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制度建设、突出重点工作、贴近基层需求、服务基层民生,着力提升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整体水平,档案工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效能进一步彰显。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直以来,国家档案局不断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制度体系,为推进农业农村档案科学规范管理提供制度保障和指导依据。为弥补“短板”“弱项”,不断夯实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基础,2017年11月,国家档案局、民政部、原农业部联合印发《村级档案管理办法》;2021年9月,国家档案局印发《乡镇档案工作办法》。这两个办法的印发,不仅填补了国家层面对乡镇、村级档案工作科学规范管理的制度空白,也明确了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方向。至此,纵向覆盖县乡村三级,横向涵盖农村发展(如村镇建设、环境保护、乡镇企业、村务公开等)、农业生产(如农业科技、农业自然资源、粮食查库、林业发展等)、农民生活(如基层治理、脱贫攻坚、土地承包、承包地确权等)重点领域的档案工作制度和业务规范体系基本形成。

  农业农村重点领域的档案管理不断加强。近年来,围绕农业农村改革重点,特别是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权益、共同富裕等内容,国家档案局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一是加强林业改革档案工作。与原国家林业局联合印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发布《国有林场档案管理办法》,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档案工作的各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障了林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成果的完整留存。二是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与原农业部、民政部共同印发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实施办法》,在全国创建了143家国家级示范县、数千家省级示范县,有效改善了基层档案工作环境,为农业农村档案工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作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国家档案局负责指导试点文件材料归档,并与其他成员单位联合制发《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2014年,国家档案局联合原农业部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强化对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截至2019年,指导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验收,为承包地确权工作留下了完整准确的历史记录。

  组织实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项目。在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推进过程中,国家档案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近年来,通过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以项目带动、试点总结、成果推广的方法,组织实施多个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项目,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基层档案工作的支持,巩固工作成效。一是“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项目。2017年,由国家档案局立项,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西、贵州6个省级档案局为项目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地试点建设,最终形成了《美丽乡村建设档案工作指南》,为各地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示范案例和标准。二是“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项目。2018年7月,国家档案局在北京召开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座谈会,组织实施了“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试点建设,全国18个省份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积极规范村级档案工作,完善村级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多样有效的实践依据和经验总结。三是“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项目。2019—2022年,国家档案局联合民政部组织开展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确定了两批39个试点地区,范围涵盖668个乡镇(街道)10416个行政村(社区)。各地聚焦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和实际需要,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密切配合的三级档案工作管理网络。同时,充分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编辑出版《档案工作服务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案例及文件汇编》,宣传推广试点典型做法及优秀经验,进一步提升了全国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水平。

  今年,国家档案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为主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不断推进新时代农业农村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方面,继续加强《村级档案管理办法》《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的宣贯,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着力提升乡镇、村级档案工作水平,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将党和国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过程中取得的实质性进展、阶段性成果记录好、留存好。另一方面,继续围绕党和国家“三农”工作大局,重点做好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如联合农业农村部加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档案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宅基地改革档案工作、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保管利用工作等,充分保障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进一步彰显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服务效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3月4日 总第4105期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