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1 13:11:21被阅览数:552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文/夏天 杨文 张宁
当前以网站为主、移动服务端为辅的双重推送方式,已成为档案资源网上利用的主要形式。为进一步掌握全国副省级市及以上(未包括港澳台地区)综合档案馆网站建设现状,促进网站及移动服务端规范建设与管理,国家档案局科技与信息化司与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共同开展了2022年度档案网站和移动服务端绩效评估工作,成立项目课题组,通过人工测评和统计分析,给出优秀案例,在反映整体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为档案机构提供可借鉴对象,以典型促发展,推动档案信息服务能力再跨越。
评估对象
课题组对预设的46个副省级市及以上综合档案馆作为目标对象进行检索,梳理出可公开访问的档案网站和移动服务端数据。基于可分析和易评估原则,以普遍采用的微信公众号作为此次移动服务端代表,由45个可访问的网站和50个微信公众号,构成如表1所示的评估对象集合。
表1 评估对象列表
评估指标体系
1.网站评估指标体系
测评所用指标评价体系在继承和发展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专家咨询、学术研讨、实践验证和反馈调整等方式,确定了由资源服务、业务建设和网站设计3个一级指标所构成的指标体系,如表2所示。
表2 指标体系
2.移动服务端评估指标体系
在明确综合档案馆的基本职责、档案公共服务职能和微信公众号基本功能的基础上,结合评估目标和上述评估指标设置原则,经过文献调研、专家讨论,课题组构建了2022年全国副省级市以上综合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建设评价指标,基本覆盖微信公众号的所有可监测指标,如表3所示。
表3 2022年全国副省级市及以上综合档案馆微信公众号建设评价指标
评估结果
1.档案网站建设
为掌握各网站得分分布情况,课题组将测评得分按照4个区间进行等级划分:得分80及以上为优秀,70—80(不含80)为良好,60—70(不含70)为合格,60以下为待提升。将档案网站的综合评估得分以及3个一级指标的分项得分进行划分,并统计相应等级的网站数量,以反映我国档案网站的整体建设情况。总体来看,全国副省级市以上综合档案馆网站的建设状况较2021年度有一定进步,整体得分提高了4.44%。如图所示,2022年度综合评估等级为优秀的有2个,等级为良好的有13个,等级为合格的有18个,等级为待提升的有12个。相较于2021年度,2022年度在“优秀”等级数量所占比例几乎不变的情况下,等级为“良好”的比例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2021与2022年度综合评估等级对比图
在“统筹协调、需求导向、创新开放、确保安全”的总体要求之下,档案网站主管部门深入推进服务机制创新,有效提升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水平,打造了资源服务齐全、业务建设完善、网站设计友好的档案网上服务平台,部分典型代表如表4所示。
表4 副省级市及以上档案网站典型代表
2.移动服务端建设
从移动服务端建设情况来看,档案移动服务端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建成了涵盖微信公众号(含微信视频号)、微信小程序、政务服务客户端档案服务模块3种档案移动服务类型,提供以上3种档案移动服务的副省级市及以上综合档案馆分别为50个、6个、9个,可见档案移动服务端主要以微信公众号为主。
截至2022年年底,评测对象中除武汉市档案局外,均开通了档案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绝大多数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其中西藏自治区和吉林省自公众号开通以来在此次统计时间段内未发布过任何内容,浙江省、大连市和南京市均有2个档案公众号,南京市的“南京档案”公众号自“金陵档案”公众号开通后便处于停滞状态,浙江省和大连市的两个档案公众号则都处于持续运营状态中。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微信公众号,通过消息推送和开设服务栏目等方式,极大地拓展了档案服务的便捷性。此次评估给出的部分典型代表如表5所示。
表5 微信公众号建设典型代表
评估建议
网站和移动服务端作为目前档案在线利用服务的主要途径,日益受到重视,并在2022年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相比2021年度,档案网站的资源建设和网站设计整体得到提升,用户在线服务能力进一步夯实;以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形式的移动服务端建设也全面铺开,为档案宣传和互动交流奠定了新基础。
受区域差异和现实因素制约,不同档案馆相关能力的建设水平有明显差距,处于起步阶段的档案馆可以深入分析和借鉴已有行业典范,发挥后发优势,快速提升服务能力。此外,在网站建设方面,仍需要进一步改善网站档案查询功能,丰富在线档案资源类型,提升服务质量;完善网站业务建设,加强公众参与和互动交流;加强网站科学建设,提升网站的可访问性、易用性、友好性和规范性。在移动服务端建设方面,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明确建设发展目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加强与网站的融合,提升高频服务效能;提高推文内容质量,满足用户服务需求;重视特色项目建设,提升用户使用体验;拥抱数字信息技术,创新服务方式方法。
[本文摘录自《中国档案事业发展报告(2023)》,内容略作调整。]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档案学院
责任编辑:周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