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前谋划、主动作为 全力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2-23 13:28:10被阅览数:202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文/刘浩  石兵

  《“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实施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加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地方中心工作等重点领域档案收集工作,全方位收集反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档案材料,加大档案资源跨领域、跨区域、跨层级整合力度,记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走过的伟大历程、创造的伟大奇迹。重庆市档案局紧紧围绕贯彻实施新时代新成就国家记忆工程的要求,针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会同市乡村振兴局靠前谋划、主动作为,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强档案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协同化、一体化推进,真实记录重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市城乡融合发展的伟大历程。

  《通知》指出,乡村振兴档案真实记录乡村振兴工作成果,客观反映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谱写“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的奋斗历程,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档案工作,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档案存凭留证、资政惠民、检视工作、总结宣传、维护权益的基础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各地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四个好”“两个服务”的重要批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乡村振兴档案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任务、细化分工、压实责任,着力提高乡村振兴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一是抓好档案收集。严格执行档案收集制度,确保收集齐全完整、归档质量符合要求。乡村振兴部门要收集本单位所有乡村振兴文件材料,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要收集本单位涉及乡村振兴工作的有关文件材料,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要收集乡村振兴档案、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档案、农户档案、农村“三变”改革档案、乡村红色档案、乡村民风民俗档案、农民合法权益档案、驻乡(镇)驻村工作队档案等。要注重留取、收集传统村落、村容村貌变迁的照片、音视频和有价值的实物档案,尤其是同角度的对比音像档案。二是规范档案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乡镇档案工作办法》《村级档案管理办法》和各类档案收集整理国家标准规范,配备必要的档案库房和设施设备,协调推进档案实体管理和档案信息化。三是优化开发利用。建立完善档案利用制度,开展基础数据、专题档案汇编、大事记、专题研究等编研工作,提供档案信息支持,助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打造示范样板。将17个市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作为全市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示范点,其余涉农区县各确定1个乡镇进行示范,着力打造一批档案工作机制健全、档案资源优良、利用效果显著和组织保障得力的乡村振兴档案工作样板。

  《通知》强调,要落实保障措施,有力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档案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档案主管部门负责业务监督指导,建立市级、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要加强脱贫攻坚档案工作与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的有效衔接,完善政策、制度、工作体系。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挖掘、提炼、总结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感人故事等,通过与媒体联动合作,编印故事、制作视频、巡回宣讲,讲好乡村振兴的重庆故事。要将乡村振兴档案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明确把乡村振兴档案工作推进情况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纳入区县档案工作考核、市级党政机关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作者单位:重庆市档案局

  责任编辑:黄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