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到期档案依法接收进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2-08 16:08:47被阅览数:228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南宁市国家档案馆 粟盛民

  到期档案接收是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档案事业发展的基础。近年来,南宁市国家档案馆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到期档案接收进馆工作,把此项工作与全市档案事业“十四五”规划相衔接,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强化组织协调、明确职责责任、做好宣传教育、加大工作力度,2023年全年接收到期档案超6万卷,截至2023年底,馆藏档案已突破30万卷,达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局要求的设区市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30万卷的目标要求,取得明显成效,夯实了档案馆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开展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的修订。为了建设覆盖人民群众、内容丰富、结构合理的国家档案资源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档案管理条例》《南宁市档案管理办法》和国家档案局9号令《各级各类档案收集档案范围的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全面完成新的《南宁市国家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实施细则》修订,并印发实施。

  编制到期档案接收进馆规范流程。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做好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流程,组织编制了《南宁市国家档案馆到期档案移交进馆工作流程》,供各单位借鉴,提高工作效率,避免走弯路。

  举办业务培训班。为提高各单位档案人员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南宁市举办档案业务培训班,由市国家档案馆分管领导专门讲授《到期档案依法接收进馆工作标准要求》课程,梳理了到期档案为什么要依法移交进馆、档案接收进馆标准参考、如何做好到期档案依法移交进馆等工作,指导各单位有效落实到期档案依法移交进馆工作。

  加强业务指导服务。在加大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门别类开展指导服务。组织档案专业人员深入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现场指导单位档案人员,对标对表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前档案质量检查,对不达标准要求的档案,及时进行重新整理、完善,开展数字化扫描,确保档案质量达到依法移交进馆要求。

  加强工作协调推进。每周馆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专题听取职能科室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档案移交进馆工作中的问题。馆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经常过问接收情况,了解工作进度和工作中的困难,帮助协调解决接收进馆档案清点人员、经费等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