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用“两书一函” 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效能

发布时间:2024-02-06 15:45:04被阅览数:173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档案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健全单位主要负责人承担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1月29日,西区档案局印发《关于建立档案工作“两书一函”制度的通知》,在全覆盖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对症“开方下药”,及时送达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限期整改通知书、提醒敦促函,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督促提升全区各部门(单位)档案管理业务能力水平。

  区档案局在年初制定检查方案的基础上,采用“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开展档案行政执法现场检查。档案行政执法现场,由执法人员统一制发《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反馈意见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违反有关规定,存在档案安全隐患并无法立即整改的,或多次督促均未及时整改的向有关立档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限期整改通知书》期限内,整改进度滞后或相关责任人不履职的,向立档单位负责人发出《提醒敦促函》。

  此项制度的建立是健全完善西区档案工作监督检查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全面推行落实档案工作“三合一”制度,扎实做好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专题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下一步,西区档案部门将以“两书一函”制度为抓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区级各部门(单位)档案意识,及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重点提升单位“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升全区档案工作质效,为加快推进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和“一区一城”战略贡献档案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