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大档案馆学习热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4-02-01 08:23:22被阅览数:340 次信息来源:西安交大新闻网

  2024年1月12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2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西安交大档案馆高度重视,组织开展对《实施条例》内容学习与精神领会,结合高校档案工作实际,从档案收集、保管、服务利用、管理与研究等方面深入思考,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档案事业发展,提升档案服务学校各项工作水平做好准备。

  强化档案收集责任与全面管理

  《实施条例》的出台,科学精准保障档案法有效实施,为档案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档案收集工作也迈入新时代,档案工作者要与时俱进,按照实施条例,不断提升档案收集工作水平和成效。收集指导室主任成杏丽认为,《实施条例》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的前提下,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收集指导室副主任刘淑妮认为《实施条例》首次提出了“健全单位主要责任人承担档案完整与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相关制度更加凸显了政治性。收集指导室刘平对《实施条例》在档案事业的发展关键期出台感到特别有助于手机工作的开展,觉得《实施条例》在内容上是非常全面的,对档案的“齐全收集,安全保管、有效利用”等各项工作作出了相应的制度要求。其中规定了“档案移交义务和归档期限”,完善了有关提前移交和延期移交的具体规定。《实施条例》还规定了”电子档案“移交的有关要求,归档要考虑档案的珍稀程度以及档案内容的重要性等。收集指导室雷励认为《实施条例》细化了档案管理工作责任制,不仅有助于档案馆工作人员更好地指导基层部门做好归档工作,也有助于基层部门归档工作人员更加重视工作中相关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有助于保障各基层部门有归档价值的档案材料能够齐全完整、应归尽归,从而让档案能够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辅助,更好地为各基层部门、师生、校友的档案查阅利用需求提供最完美的服务。

  促进档案开放利用与资源共享

  促进档案开放共享,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既是国家信息化工作和学校信息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档案管理智慧化、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保管利用室主任房荣军认为,《实施条例》对档案开放利用方面,一是明确建立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创新和拓宽档案利用服务形式,推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三是进一步明确开展馆藏档案档案文献出版物、档案文化创意产品等的提供和传播,促进档案资源的社会共享。保管利用室副主任蒋闻婕认同《实施条例》为推进线上线下档案利用,建设数字档案馆提供了行动指南。下一步应更加深入地创新档案利用服务形式,推进档案查询利用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不断强化档案馆服务功能,积极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保管利用室姬晓鹏倍感责任重大,表示要认真学习,全力贯彻落实,提升档案工作的规范水平,确保档案工作安全,做好档案的数字化工作。结合学校各项工作,深挖档案内涵,努力发挥档案的文化育人价值,为师生校友做好档案的查阅利用工作,体现档案的工作和社会价值。

  《实施条例》更加注重特色资源的建设,明确规定反映特色品牌、历史人物等具有地域特色和内容特色的档案应纳入重点监管范围,为优化馆藏资源结构保驾护航。另外首次强调了文献遗产、文创等档案文化的传播与开发等。编研与技术保护室叶晨露欣喜于《实施条例》对历史档案资料的管理提出规范。《实施条例》强调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可以有效避免档案资料的遗失和损坏。此外,推动历史档案的开放与共享,既是对公众服务的一种提升,也是对历史研究的一种支持。作为历史档案工作者,将以此为契机,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更好地完成历史档案的保护、研究和开发工作,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校史文化的传承和学校的发展。

  注重依法治档与法规宣传

  《实施条例》非常注重与以往出台法规之间的融合,如《国家档案馆开放办法》《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档案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办法》等在条例中都有很好的融合体现。作为高校档案工作者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为民思维、创新思维,要以创建陕西省数字档案馆为契机,做好国家档案法和高校档案规章制度的宣传,做到依法治档,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机制,规范档案收集管理,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细化档案开放利用措施,让高校档案工作真正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