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30 15:38:06被阅览数:337 次信息来源:常州市武进区档案馆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作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区)之一,近日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农村宅基地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全区农村宅基地档案工作。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武进实际,区档案馆认真制定《武进区农村宅基地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明确区镇两级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出台《武进区农村宅基地用地审批类档案整理细则》,统一整理标准,规范宅改专用档案盒、案卷封面、卷内目录格式、档号编制等。下一步,区档案馆将跟踪指导区、镇两级认真做好宅基地档案双套制归档和移交进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