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事物的本来面目:对来源原则的重新认识

发布时间:2025-03-25 07:10:45被阅览数:75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

  作者:丁海斌,莫惠茹

  摘要:文章针对档案学界对“来源原则”的误解与误用展开探讨。详细叙述了来源原则在传统时代作为档案馆档案分类整理理论的起源、发展历程。阐述了该原则的适用范围及尊重来源、全宗完整性和原始整理体系等核心内容。剖析将来源原则称为“至善原则”的错误,指出这一夸大说法在公众认知、理论研究、实践操作等多方面造成的危害。分析电子文件时代对来源原则的质疑及重新审视,肯定其合理内涵。在此基础上,倡导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档案学理论体系,以推动档案学的创新与发展。

  关键词:来源原则;全宗理论;电子档案管理;中国档案学;理论重构


  “来源原则”是档案学中的重要理论原则方法。但长期以来,档案界对其有所误解、误用,称其为“至善原则”。这种误解、误用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笔者在这里对其进行重新认识,既是针对来源原则本身的,也以它为典型,以点带面,谈谈档案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

  传统时代档案馆的典型分类原则

  1.来源原则的起源与发展

  来源原则是传统时代世界各国公认的档案馆档案分类整理理论,也是西方档案学支柱理论之一。来源原则起源于近代法国,是在使用与摒弃事由原则的过程中形成的。事由原则是指按照档案的主题内容进行整理的原则,形成于6世纪后期,19世纪中期之前作为档案整理的主体理论被广泛运用。法国国家档案馆成立初期,第一、二任馆长卡缪和多努在馆藏整理和分类上沿用了事由原则。卡缪把馆藏档案分为四大类。后来多努针对档案内容的不断丰富,又增加了20个主题类别,使整理方案中的类别一共为24个,并概括为立法、行政、历史、地形测量、财产和司法六大部分,这就是卡缪—多努分类法。这种整理方法具有破坏同一组织和个人形成档案的完整性、档案类别的设置不能涵盖馆藏的严重弊端。为此,1841年,法国内政部以14号通令的形式发布了《关于各部和各地区档案整理与分类的指示》,首次提出了“尊重全宗原则”。

  尊重全宗原则与事由原则相对立,主张档案馆整理馆藏档案首先按照来源,即形成档案的组织或个人进行分类整理。这就极大地保持了档案的有机联系,维护了档案的完整。继法国之后,德国、荷兰、美国、英国、苏联等绝大多数国家都普遍接受了这一原则。

  事由原则与来源原则都是档案分类的根本原则—实践原则的具体运用与体现。所不同的是,来源原则是按照实践的承担者、实施者(机构或个人)来进行档案分类;事由原则是指按照档案的主题内容进行分类。从操作层面看,来源原则更具有可行性,在传统档案(非电子档案)时代,由于分类整理具有排他性,来源原则成为档案馆档案分类的“至善原则”(主要、基本的分类原则)。

  2.来源原则的适用范围与基本内容

  来源原则主要适用于档案馆,因为档案馆的档案主要来源于各个立档单位,立档单位的档案是档案馆的基本来源与基本管理单位。国际档案理事会最新修订的《档案术语词典》将来源规定为“向文件中心或档案馆移交文件之前,在事务活动过程中形成、保管和利用文件的组织或个人”。由此可见,来源就是国内档案学界所指的档案形成者。来源原则是全宗理论的起源与精髓,其核心在于档案管理机构要按照档案的来源,即档案的形成者——组织和个人对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

  来源原则在不同国家的名称略有差别,但并不妨碍各国对其核心思想的理解和认同。该原则包括3个基本点——尊重来源、尊重全宗完整性、尊重全宗内原始整理体系。

  (1)尊重来源

  “尊重来源”指档案馆首先应按来源标准整理档案,保持档案与形成者之间的来源联系。档案作为特定机关、组织或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产物,在产生和处理过程中会形成多方面的历史联系,诸如来源联系、时间联系、内容联系和形式联系等。其中档案与形成者之间的来源联系是首要联系,也是最根本的联系,因为只有在明确形成者的前提下,揭示档案内容、时间和形式联系才有意义,才能全面、深刻地反映形成者的活动原貌。来源原则取代事由原则的最根本原因,即它承认来源联系的首要地位,要求对进馆档案首先按来源而非内容区分全宗。实践证明,馆藏来源众多的档案馆只有首先划清来源界限,将档案与其形成者对应,才能确保档案作为原始记录的本质属性。

  (2)尊重全宗完整性

  “尊重全宗完整性”指全宗是有机整体,整理档案必须维护全宗完整性,做到同一全宗档案不可分散,不同全宗档案不得混淆。来源原则以尊重来源为基础,又进一步提出尊重来源的实现途径—全宗。同一来源档案组成全宗,即特定机构和个人活动中形成的档案整体,具有内在联系。整理档案必须尊重全宗独立性和维护全宗完整性,保持档案与形成者之间的来源联系,维护档案所记录历史事实的真实面貌。

  (3)尊重全宗内原始整理体系

  “尊重全宗内原始整理体系”指全宗内的档案整理必须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尊重全宗在形成机关所获得的原始整理顺序和方法,不宜轻易打乱重整。这种原始整理体系也是全宗有机整体性的重要表现,尊重这一体系同样是尊重全宗完整性的重要体现。来源原则对全宗内原始整理体系的认识经历了深化过程:起初,法国尊重全宗原则要求打破这一体系,对全宗内档案重新按内容整理;后来,德国登记室原则提出尊重原有次序思想,成为来源原则尊重和维护全宗内原始整理体系的开端。实践证明,形成机关的文书和档案人员最了解档案的形成过程和特点,他们构建的原始整理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揭示档案形成的历史联系和历史原貌。档案馆充分利用全宗内档案的整理基础,不仅可以避免重复劳动,而且利于保留档案形成和整理的本来面目,实现档案作为社会活动原始记录的功能。

  综上,来源原则的3个基本点紧密联系、层层递进。尊重来源是基础,尊重全宗完整性和尊重全宗内原始整理体系都是尊重来源的重要体现和延伸。

  3.回归本源:来源原则只是诸多具体档案分类整理方法中的一种重要方法

  第一,来源原则与事由原则相对立,是一种分类整理的原则方法。它只是一种具体的操作层面的分类整理方法。我们承认它的重要性,但还必须明白:无论它多重要,它也只是诸多具体档案分类整理方法中的一种而已。

  第二,在传统时代,由于空间的局限性和排他性,来源原则才成为档案馆分类整理的基本方法。并不是因为其他方法(如事由原则)是错的、无意义的,正相反,其他方法也有其自身意义,只是在传统空间的局限下被筛选掉了、排斥掉了而已,其意义和价值永远是客观存在的。

  “至善原则”的说法及其危害

  1.来源原则不是“至善原则”

  理论上的“至善”代表着至高(高度)与至大(宽度),来源原则代表着至高与至大吗?当然不是。它既不至高,也不至大,所以,自然而然也不是“至善”。

  第一,就高度而言,它只是一种具体的分类方法,并没有到达哲学境界。分类理论可以分为几个基本层次:第一层次为普遍性的分类原理(分类的底层逻辑)和档案实践本体论(档案分类的哲学根本原理);第二层次为由第一层次理论导出的档案分类的基本逻辑原则—实践分类法(实践是档案分类的出发点和全部内涵,一切档案分类都源于实践);第三层次为宏观的档案分类—中国档案分类法(按社会实践领域分类);第四层次为具体的、管理操作性的分类—档案室的档案分类方法(机构—时间或时间—机构、问题—时间或时间—问题、工程项目分类法等,分类要素包括实践的主体、客体、过程、内容、因果关系等)、档案馆的档案分类方法(来源原则、事由原则等,即:立档单位档案室的档案分类+档案馆层面的区分)。

  在档案分类整理理论体系中,其最高原则是“一切从实践出发,尊重实践本体”。档案哲学的核心是实践本体论,或称实践主义。不论来源原则还是事由原则,不论是宏观的《中国档案分类法》还是微观的档案室、档案馆的具体的档案分类方法,都是实践本体论的具体体现,其核心是实践。历史主义也是实践主义的体现。

  以上分类理论体系,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贯通,达到了理论最高层与实践操作层的无障碍连接,这才是好的档案学分类理论。

  第二,就宽度而言,它主要适用于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分类,而且还不是国家综合档案馆的全部分类方法,并不适用于所有档案分类。而立档单位本身的档案分类则会根据本单位实践活动的特殊性而有所不同,它们也可以按照来源(下属机构或个人)进行分类,也可采用其他方法。数字时代,由于分类与检索的多样性,在电子虚拟空间中,来源原则也不再是档案馆档案分类的“唯一原则”。

  2.把来源原则说成“至善原则”的危害

  将来源原则说成是“至善原则”,是一种理论上的夸大。一种理论,如果被夸大,其可能带来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第一,误导公众认知。事实上,来源原则是“至善原则”“唯一原则”这种说法,长期以来被其信奉者广为流传,甚至成为档案学的一种“范式”。夸大可能使理论的真实面貌变得模糊,甚至掩盖了其他更为重要的因素或真相。这会导致公众对某一问题的认知出现偏差,难以形成客观、全面的判断,并由此带来其他种种危害。

  第二,无视事实,违背了实事求是的原则。来源原则是“至善原则”这种说法,并不符合客观事实,但它却能长期存在,这与对西方档案学盲目崇信有关。并在客观上助长了理论脱离实践之风,并在其他方面也形成了类似的错误认识,如:长期存在的档案馆主体论(档案馆并不是档案事业主体的全部)、“(所有的)档案室向档案馆移交档案”等。

  此外,夸大理论往往忽视了个体差异和具体情况。在档案学中,忽视了中国档案学与西方档案学之间的个体差异。来源原则作为“至善原则”在西方档案学中具有更多的合理性,因为西方档案学的基本范畴是档案馆,忽视了档案馆与档案室的个体差异。

  第三,“至善”造成理论研究上的局限,阻碍理论发展。从前述可知,来源原则只处于档案分类理论逻辑体系的第四层次,如果把它说成是“至善原则”,必然造成了理论的局限,妨碍理论的深层次探讨和突破。事实上,这种妨碍或明或暗地客观存在着、存在过。夸大理论可能导致该理论在学术或实践领域被过度批判或过度追捧(电子时代对来源原则的质疑及所谓的“新来源观”),从而阻碍了对其更深入、更客观的研究和发展。

  第四,在实践上造成混乱。在实践上,来源原则只在传统时代的档案馆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在更为广大的基层单位的档案分类中,并不具有这种地位。把它说成是“至善原则”,必然造成了实践上的混乱。事实上,确实有部分人拿这个“至善原则”尺子去衡量档案室的分类,以己昏昏使人昭昭。

  第五,损害档案学理论本身的信誉,降低档案学的学理层次。当理论的实际效果与夸大后的描述相去甚远时,公众(广档案工作者)对该理论的信任度会大幅下降。这种信任危机可能波及整个学科或领域,影响本领域其他理论的接受度和应用,也会导致兄弟学科的鄙视。

  第六,破坏良好的学术氛围。夸大理论可能助长学术界的浮夸风气和引发公众及研究者的盲目跟风行为,导致学者和研究者更倾向于追求轰动效应而非科学严谨性。这将破坏学术研究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影响学术界的整体形象和声誉。从来源原则来说,存在着对西方档案学的浮夸和跟风。

  第七,资源浪费。基于夸大的理论进行决策或投资可能导致资源的浪费。例如,在来源原则和全宗理论的“指导”下,一些基层单位的档案编号中被要求写全宗号。

  总之,对待任何理论都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分析,应该保持理性和客观的态度,避免盲目夸大或贬低其价值和意义。同时,要加强对公众的教育和引导,提高公众的科学素养和辨别能力,提升档案学界的理性水平,以避免类似现象的重复出现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夸大理论带来的负面影响。

  电子文件时代来源原则“重新发现”的理性分析

  1.本不应有的质疑:对来源原则的质疑

  由于来源原则从二十世纪初到七十年代被作为档案专业的基本原则在国内外档案学界占据统治地位,被称为“至善原则”。所以,当人类进入信息化时代以后,时间和空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档案工作可以同时容纳多种“原则”以后,所谓的“至善原则”就不再是“至善原则”了,质疑随之而来。如果原本就把来源原则放到合适的位置上,这种质疑就不会发生,因此笔者称之为“本不应有的质疑”。

  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受信息技术革命的影响,北美国家一些评论家提出档案人员应当向计算机专业人员或信息管理人员方向发展。档案界对来源原则是否适用于新载体文件,特别是当时的机读文件提出质疑。他们认为,来源原则在机读文件的整理和著录领域发挥的指导作用较小,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来源原则已经过时。

  2.对来源原则的重新审视

  来源原则是有用的,这一点不可能被埋没。所以,进入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美国一批档案工作者发起了对质疑现象的反思,提出应重新认识来源原则的重要性。随之,在整个欧美档案学界掀起了重新肯定来源原则在电子文件时代指导价值的热潮。为此,欧美等档案学界提出以下结论: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电子文件的管理以及应付电子时代赋予档案管理的诸多挑战不能抛弃来源原则,相反只能更多地依赖来源原则。这就是所谓的“来源原则的重新发现”。

  他们为了维护来源原则是“至善原则”,将来源原则的外延无限地扩大,形成了所谓的新来源观或“广义来源观”。加拿大档案学者特里·库克认为,电子时代档案的来源不仅指文件的形成机关,而且包括其形成目的、形成活动、过程、处理程序和职能范围等。来源包括“一项具体的形成文件的人类社会实践活动过程”,包括“‘形成者来源’‘职能来源’‘过程来源’‘目的来源’‘程序来源’‘事由来源’以及将它们概括起来加以虚化衍生而成的所谓‘概念来源’”。

  3.重新发现的一些合理内涵

  “重新发现”的原动力是电子文档管理的需要,对电子档案管理的思考促进了档案学思想的进步。如戴维·比尔曼所说:“在我看来,管理电子文件需要首先确定形成文件的业务活动,文件是业务活动的证据,而在这里,业务活动的概念无论与应用软件还是机构内某一特定部门或地点都不是一一对应关系”“是业务而不是‘原始的办公室’规定着文件的格式和内容,决定了文件形成和形成的程序”。这种思想接近了实践本体论的思想,具有本质意义。

  突破西方档案学的桎梏,建立中国自主档案学

  1.关于西方档案学的基本认识

  第一,近代西方档案学具有先进性,曾是我们的学习对象。

  第二,西方档案学与中国档案学的对象范畴有很大不同,借鉴的前提是做好范畴的区分工作。否则危害很大。言必称库克,可以休矣!

  第三,主要是由于当代中国的社会实践在许多方面已经优于西方,导致当代中国档案学已经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种种迹象表明,当代中国档案学在许多方面,相较西方档案学,已经实现“弯道超车”。

  2.中国自主档案学有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它是中国的,不是西方的。与西方档案学相比,古代、近代中国的档案思想和实践,有其独特性;而当代中国的档案学,在当代中国独一无二的社会实践的背景下,相对于西方档案学已经显现出了它的先进性,其哲学高度、历史深度和实践广度,在以上方面都突破了西方档案学的囹圄。

  第二,它是档案的,独立于情报学、图书馆学及其他学科。独立的特殊的实践对象必然导致档案学与众不同。而且,与情报学、图书馆学相比,它的哲学高度、历史深度和实践广度,都略胜一筹。有一种说法:档案学在某“学科鄙视链”的最末端。笔者完全不能认同这种说法。因为从理论层面上,档案学有其实践广度和历史深度的优势,它不可能是很浅、很没有内涵的学科,或者说它不应该是很浅、很没有内涵的学科;而从事实层面上,档案学正在显现出它应有的内涵,档案哲学的高度和体系完善度都得到了明显的提升;档案史学也展现出越来越丰富的内涵,很多学科无法比拟的内涵;档案语言学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多彩;档案社会学、计算档案学等也越来越风姿绰约......

  总之,还事物本来面目,就是求真、求是、求实、求生、求发展。唯有如此,档案学才是档案学:独一无二的档案学,真的档案学;档案学才是档案学:服务社会的档案学,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档案学。墨守成规事无成,破除常规万物新。当代档案学会在突破桎梏中焕然一新。

  作者单位: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周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