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云南省档案馆)通过整体验收 正式投用

发布时间:2024-01-26 09:15:02被阅览数:211 次信息来源:云南网

  云南网讯(通讯员 邵海燕 李颖 李昊东 邓声玉)近日,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云南省档案馆)(以下简称“云南区保中心”)通过验收,正式投入使用。

  云南区保中心建成并试运行4年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部署及建设运行管理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区保中心建设任务,探索管理运行有效机制,建立制度规范,健全专业人才队伍,完成了技术用房改造、档案保护设施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结合区域内少数民族档案载体特殊、数量众多的特点,开展了少数民族档案保护与抢救,开展创新性、实践性研究和成果推广,区域内重点档案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国家档案局组成的专家组认真听取了区保中心建设工作报告,到省档案馆和安宁备份库实地检查了区保中心的基础设施、设备及运行使用情况,查阅了相关工作台账资料,认为区保中心已达到《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建设与管理要求,同意通过验收。

  下一步,云南区保中心将充分发挥区保中心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部署,坚持国家档案局“两高两强”保护中心建设发展方向,进一步认真谋划好区保中心发展方向,统筹稳步推进区域内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利用工作。加强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全面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云南区保中心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加大投入,保障工作需要,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积极整合项目资金,努力解决人才、经费和业务工作发展等问题,为全面巩固发展档案保护工作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建立机制,巩固工作成果,持续发挥云南区保中心在区域内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的功能和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区保中心管理工作制度,逐步探索建立适应区保中心管理运行的有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技术水平和设备使用效率,稳步推进、持续巩固档案保护、技术研究应用、档案保护修复和保护技术人才培养等重点业务工作成果,不断提升区域内国家重点档案保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