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6 17:22:54被阅览数:50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特约通讯员 梁小平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通知》,对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进行规范。
《通知》重点明确了3个方面事项。一是建立健全机制。各地各部门筹备重大活动应吸收同级档案馆人员参与,成立重大活动议事协调机构应将同级档案馆列入成员单位。责任部门应将档案工作列入重大活动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各级档案馆要主动联系沟通,争取提前介入,全过程参与本地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落实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报告制度,各级档案馆每年底向同级档案局报告有关情况。二是协同抓好收集。责任部门及时收集重大活动在筹备、举办、总结等各环节形成的文件材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有条件的档案馆可采取摄影、录音等方式直接形成重大活动档案,责任部门应予以支持并主动通知同级档案馆派员到现场采集声像档案。探索建立责任部门、档案馆和新闻媒体单位三方协作共享机制。三是规范档案移交。重大活动档案应当由档案馆依法统一接收征集、集中保管和提供利用,责任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移交重大活动档案。设专题单独归档的重大活动档案,经商同级档案馆同意可提前移交。责任部门为临时机构的,应在临时机构停止工作前向同级档案馆移交。承办重大活动拍摄任务的各级主要新闻单位应在重大活动结束之日起60日内,将重大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经规范整理著录后向同级档案馆移交。各级档案馆要主动对接服务,指导相关单位做好移交进馆工作。加大重大活动档案资源开发力度,通过编研、展陈等形式,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把重大活动档案收集、整理、数字化和移交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活动经费或统筹各单位部门预算予以保障。各级档案局建立本级重大活动工作清单,加强协调、指导和督导落实,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成效明显。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5年3月6日 总第4258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