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项目档案论文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6 17:11:02被阅览数:120 次信息来源:国家档案局官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档案部门,各中央企业档案部门:

  为落实全国档案局长馆长会议有关部署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提升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学术水平,我局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档案论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提炼“十四五”期间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新经验、新思路、新措施,科学谋划“十五五”时期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项目档案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推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选题方向

  1.建设项目档案基础理论研究;

  2.“十五五”时期建设项目档案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及实施路径;

  3.建设项目档案法治化、标准化体系建设;

  4.建设项目档案法规标准的实践应用;

  5.建设项目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管;

  6.建设项目档案收集、整理与质量管控;

  7.建设项目档案开发与利用服务;

  8.建设项目档案安全风险防范、安全管控与应急管理机制;

  9.建设项目档案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发展;

  10.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新兴技术等在建设项目档案工作中的应用;

  11.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服务区域协调发展、“一带一路”、长江大保护等国家战略管理机制和措施;

  12.境外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践;

  13.“两重”“两新”“新基建”、新能源等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及模式;

  14.国家政务信息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档案管理体系及模式;

  15.建设项目档案文化建设与宣传创新与实践。

  三、论文撰写要求

  1.选择一个选题方向,主题明确、论点清晰、论据详实、结构严谨、文字顺畅。

  2.尚未在国内外学术和专业期刊上发表,查重率不高于10%(论文汇总后,我局统一组织论文查重工作)。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具有学术性、实践性、前瞻性、创新性。

  4.论文字数在3500—5000字之间,摘要150—200字;标题采用宋体小三号,摘要、关键词采用小四号楷体,论文正文及参考文献为小四号宋体,标题一般不超过三个级次,一级标题使用“1、2、3”方式标注,黑体;二级标题使用“1.1、1.2、1.3...”等方式标注,楷体;三级标题使用“1.1.1、1.1.2、1.1.3...”方式标注,宋体。如有四级标题,请使用“(1)、(2)、(3)...”方式标注,宋体。参考文献格式可参考《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

  5.每篇论文作者数量不超过3人,同一作者只可申报1篇论文。

  6.不含涉密或敏感信息,可对外公开。

  7.以wps、word格式投稿至推荐单位,标题按照“论文题目+作者+所在单位”形式命名。

  四、报送要求

  1.坚持“自愿参加,统一报送”的原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档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档案部门,中央企业档案部门作为推荐单位。

  2.各推荐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论文进行汇总,经审核后统一报送至我局经科司项目处,每个推荐单位报送论文总数不超过20篇。

  3.鼓励开设档案学专业、参与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一定学术研究和实践能力的有关高等院校参与征集活动,可按照隶属关系或所在地区自行选择推荐单位报送。

  4.报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五、其他事项

  1.征集活动由国家档案局经科司主办,中国档案报社、中国档案杂志社、同方知网数字出版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协办。优秀论文将由协办单位按照稿件选用程序和要求选登。

  2.推荐单位报送材料包括:报送函、报送目录(见附件)及光盘,光盘应包含报送目录、建设项目档案论文等相关内容,论文应按照报送目录顺序排列。报送材料请交换至国家档案局经科司项目处,电子版报送至项目处邮箱。

  联系人:谢志成

  联系电话:010—55605233、15801277350

  邮   箱:Dalwzj@163.com

  附件:建设项目档案论文报送目录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