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8 17:18:29被阅览数:22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甘肃省委办公厅档案馆(室)工作处 马俊农
近日,甘肃省档案局修订印发《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6章23条,重点从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原则、管理标准和等级、组织实施、等级评定、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一是全面对标对表。认真对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重点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繁为简,作了较大幅度调整和修改,并要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不得对乡镇(街道)、村(社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等级达标提出硬性要求,由县级档案主管部门指导做好规范化管理各项工作。二是注重继承创新。在保留以往有益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对照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档案工作的最新部署要求,重点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由原来的“组织管理、设施设备、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5个部分,调整为档案“治理体系、资源体系、利用体系、安全体系、信息化建设”5个部分,并对应增加了最新要求。三是突出务实管用。在制度设计上更加聚焦从日常了解、实地查看、现场测评中掌握情况、评价工作,不再将提供佐证材料、文字依据、召开会议、准备测评资料等作为硬性要求,进一步规范测评指标、简化工作程序,减少无实质意义的繁琐程序。四是完善评估机制。要求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在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中,印发文件、制定措施、出台标准,都必须提前做好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五是树立鲜明导向。积极顺应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大趋势,对照国家档案局印发的《推进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增加了数字档案室建设基础性指标。对省档案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数字档案室,可以直接获评甘肃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单位,从工作导向上更加突出前瞻性、引领性和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