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6 17:32:56被阅览数:113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王 芳 马翔宇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不断深入,档案作为记录历史、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重要载体,其法治化管理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档案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运用“三个结合”工作法,将普法工作作为提升档案管理水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创新普法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点与面相结合,普法网络全覆盖
精准施策于“点”。以党政机关等重点单位、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等重点人员、“一法两条例”等重点内容和嘎查村、社区等重点对象为“点”,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级的特点,通过分级分类组织法治培训,制作归档标准化操作流程、教学视频等方式,结合各单位实际业务场景进行案例分析,确保教学培训内容贴合实际需求。
广泛覆盖于“面”。持续加强与各地区档案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和融媒体中心的交流合作,广泛利用公益短信、户外广告屏等公共媒介及“包头普法”“包头融媒”等新媒体宣传平台,滚动播放档案法律法规宣传短片,提高公众知晓率。利用国际档案日、宪法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档案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宣传活动,通过展览、讲座、互动答题等形式,让公众近距离接触档案,感受档案法治文化魅力。
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创新普法形式载体
持续宣传于“线上”。充分利用“包头档案”新媒体宣传优势,搭建“微”普法线上互动平台。公众号集中发布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专家解读文章,深入解读背景意义、内涵特点和新增内容,确保档案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档案法律法规。新增“普法专栏”和“规范标准”栏目,定期更新档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解读释义,实现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有效衔接与融会贯通。视频号同步发布《档案微普法》系列短视频,围绕档案工作责任制、乡镇档案工作职责、服务外包监管、档案公布和电子档案管理等重点条款进行深入解读,让档案法治意识“微”润人心。定期组织全市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上级档案部门举办的线上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全市档案干部认识档案、重视档案,持续增强档案法治意识。
重点普及于“线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普法知识宣传活动。举办档案开放日活动、档案知识讲座。在社区、景区等设置咨询服务台,发放《实施条例》宣传挂图、档案法律法规知识问答宣传单等,增强档案法律法规的普及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档案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联合旗县区档案部门以“档案服务进园区,档案普法进民企”为主题,深入企业园区,开展档案法律法规专题解读和宣传活动,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档案服务,全面提升园区企业档案工作人员能力素质。与教育部门、大中小学校等单位开展共建活动,不断提升学校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让教师、学生群体在互动参与中树立档案意识,了解档案知识。
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强化档案法治权威
树立权威于“执法”。市档案局、档案馆统筹谋划、各司其职、协同推进全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聚焦档案行政职能履行、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信息化建设、服务外包等重点工作,进行“全方位、零死角”式检查。敢于动真碰硬,严格执法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总结通报、跟进指导,对部门单位存在的个性问题当场反馈纠正、限期整改,档案法治权威和执法刚性更加凸显。
教学相长于“普法”。发布《包头市档案局柔性执法事项清单》,确立“以检代训”工作制度,以“检查清单”为核心,详细了解受检单位档案工作实际情况,逐条查、逐项讲、逐个改,做到“查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形成自查、检查、整改、完善各环节普法全覆盖态势。强化案例警示和宣传教育,定期发布行业内档案违法典型案例通报,通过剖析案件背景、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法律依据等,向公众展示档案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和法律责任,提醒社会各界珍惜档案资源、维护档案安全。
多措并举,成效凸显
普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展。“三个结合”工作法的广泛运用,使档案普法宣传渠道不断拓展,普法信息广泛传播。除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广泛宣传外,还通过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宣传,使普法内容以更加生动、便捷的方式触达公众,不仅提高了覆盖面,也增强了吸引力。通过剖析实际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与具体的档案工作实践相结合,使公众能够更直观地理解档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和适用场景,有效提升了人们对档案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同。
业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档案普法工作推动了档案法规、制度和标准的深入贯彻实施,为档案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不仅提高了档案工作的规范性,也增强了档案法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对档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既强化了不同行业、部门档案业务的交流与合作,也促进了工作经验的共享和传承。
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档案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使广大领导干部、档案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的依法治档意识显著增强,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档案工作,遵守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档案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共同推进档案法治环境不断优化,为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随着档案法治化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档案部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公众认知度和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5年2月6日 总第4246期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