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3 17:26:33被阅览数:131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南宁市国家档案馆 粟盛民
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和《南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等级认定办法》要求,南宁市于近日组织开展了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等级复查工作。本次复查范围包括列入第一批档案室等级复查的单位共71家。
为做好复查工作,南宁市抽调市档案局馆档案专业干部和全市档案专家库成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分别由局馆领导带队开展检查。复查内容主要是检查各单位综合档案室通过相应等级认定以来,特别是近5年在档案工作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创新等方面情况。
检查组认真按照新修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和《南宁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室等级认定标准》,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勘察、综合评议等程序,对被检单位的档案工作组织领导、机构人员、制度建设、档案库房、设施设备、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护、统计移交、鉴定销毁、检索工具、利用服务、编研开发、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电子文件归档、电子档案管理、电子档案安全保障示范引领等各方面共85项指标进行对标对表打分。根据得分情况,对照原认定的等级作出复查意见,并将复查情况上报市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