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02 17:45:28被阅览数:461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档案馆
为全面推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事业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通过,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夯实了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必将成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疆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证。
为了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档案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办法》内容,深刻领悟制定出台《办法》的重大意义,并且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办法》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明确今后工作努力方向:一是加大对档案法律法规、政策的培训和贯彻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力度,不断提升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结合库车实际,探索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确保档案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三是积极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为档案数字资源的收集、管理、长期保存和有效利用提供保障;四是加大力度推进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档案研究整理和开发利用,发挥档案在爱国主义教育、文化润疆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