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02 17:35:13被阅览数:308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孙 静 雷科民
家庭建档不仅是一项保存家史的文化记忆工程,更是一项宣传、解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的公民道德建设工程。近年来,江苏省张家港市档案馆积极树立“档案立家”理念,将家族记忆保护与推进新时代档案文化建设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建立家庭家风档案(以下简称“家档”)。目前,全市已有3万多户家庭建档,一批家庭档案馆和家风教育阵地相继建成。
精准施策 优化“家档”文化品牌建设路径
从文化的视角切入,争取党委政府将“家档”作为新时代文化建设的一项基本内容。为确保“家档”工作整体性、系统性、连续性,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举措。一是坚持“五个一”工作机制,包括印发一个文件、建立一套业务规范、构建一套评估体系、安排一笔专项资金、举办一次展示宣讲。二是打造“全覆盖”网络体系。吸引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建档活动,建成党委领导、政府搭台、公众参与的工作体系。三是推动“常态化”志愿服务。将建档工作和志愿服务有效融合,打造一批志愿服务项目。目前吸纳300多名志愿者,下设5支志愿服务队,拥有100多名宣讲成员。四是搭建“指尖上”家庭档案馆。在全省首创建立线上家庭档案馆,设有“在线建档”“特色展示”“建档实践”“志愿服务”等板块,构建数字家庭档案记忆,让公众可建、可用、可传播,成为全市群众文化宣传的平台、展示的窗口、资源的宝库。
创新突破 丰富“家档”文化思想建设内涵
聚焦强化政治引领力、提升文化凝聚力、发挥榜样示范力,推进重点领域、先进群体“家档”建设,丰富“家文化”资源内涵,助推现代文明建设。
百姓档案托举城市文明高度。围绕“守记忆 传家风”,引导将代代相传的家风家训,反映家族成员优良传统和奋斗精神的家谱、自传、日记、账本,体现爱岗敬业的工作笔记、手稿、荣誉等作为建档的重要内容。
好人档案传播崇德向善正能量。围绕“学榜样 我传播”,选树各类先进典型开展建档工作。全市100多名“模范”“好人”档案构成珍贵的道德“宝库”,凝聚起向上向善的奋进力量。
非遗档案传承民间工匠精神。围绕“传技艺 扬文化”,为50多名非遗传承人建档,全面记录其传习活动、传承作品等。通过别样“记忆”,让非遗文化得到保护、传承和发展。
成长档案绽放童真五彩花。围绕“你成长 我见证”,启动未成年人建档活动,并长效推进。通过档案记录未成年人点滴进步、拼搏瞬间、自我个性和多元评价等,创新德育载体,丰富育人内涵。
抗疫档案留存“独家记忆”。围绕“逆行者 我守护”,建立抗疫家庭档案,记录他们主动请缨、坚守一线、逆风而行的感人故事。
红色档案汲取奋进力量。围绕“守初心 担使命”,引领老党员、老兵和革命后代等,建立一批红色“家档”,形成档案1.87万件,彰显城市红色底色,赓续精神血脉。
干部家风档案涵养清风正气。围绕“小家风 大政风”,引导300多名领导干部建立“家档”。通过用档案记录领导干部忠于职守、甘于奉献、勤勉为民、廉洁齐家、诚实守信等优良家风,实现以“档”倡廉、以“档”兴政。
彰显效应 释放“家档”文化建设惠民活力
做好“家档”资源开发利用、研究阐释、宣传展示等工作,记录和唱响“家档”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其在思想价值引领、道德内涵建设、文明素养提升中的独特作用,有力助推新时代文化建设。
让档案飞入“寻常百姓家”,以档惠民。“家档”是一项根植于民、服务于民的文化工程。通过建档,引导社会公众成为个人成长发展的记录者、家庭文化的传播者和家庭建档的受益者。建档的背后,是档案部门服务能力的提升和国家记忆中百姓个体记忆的彰显。
让档案丰富“城市记忆库”,以档润城。“家档”记录了家庭的成长史和奋斗史,彰显家庭的门风和文化,弥补了国家档案资源建设对“家庭”“个体”资源收集的不足。通过启动“家档”保护工程,一批具有时代精神和历史价值的民间档案、家庭档案征集进馆,丰富城市人文情怀。
让档案唱响“文化传承之歌”,以档化人。通过展览展示、编辑出版、思政教育、主题活动、创意文化等手段,将“家档”中蕴含的文化资源转化为社会公众共享的文化成果,厚植文化底蕴。
让档案擦亮“城市文明底色”,以档聚力。将“家档”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新载体,通过倡导各类先进群体建档,切实把好家风、好精神转化为一种导向、一种理念,提升档案文化建设影响力。推动形成以档案文化浸润引领文明风尚的氛围,为张家港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六连冠”作出贡献。
江苏省张家港市乐余镇永利村果园里的“档案忆空间”
让档案助力“新质生产力”,以档兴业。活化、利用好“家档”中蕴含的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民俗文化和美食文化等资源,将其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乐余镇永利村在20亩四季果园中,打造果园里的“档案忆空间”,通过农业本色、“家档”特色、旅游亮色,形成旅游发展新格局,被省文化和旅游厅评为2023年度最美公共文化空间。
(本文图片由作者提供)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2月2日 总第4220期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