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全面完成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

发布时间:2024-10-24 08:10:11被阅览数:108 次信息来源:福建档案微信公众号


  2024年9月3日——10月8日,福建省档案局组织专家完成了对福州等八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馆五年一轮的业务建设评价。
  评价工作前,福建省档案局提前谋划、周密准备,依据《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评价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省工作实际,修订印发《福建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内部业务建设评价办法》和《福建省市、县级综合档案馆内部业务建设评价标准》及其细则,并组建业务建设评价专家库。修订后的评价标准,围绕档案馆业务建设各方面,设置了条件与保障、馆务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开发利用服务、工作落实等五个部分66个指标项,评价要求更加具体严格。
  新一轮市级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专家组有33位专家,绝大多数专家长期从事档案基础业务或信息化工作,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深厚的专业素养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其中,20位为上一轮市级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专家,占比60.6%;15位为全国档案专家、工匠型人才、青年业务骨干、全省档案专家或档案工匠,占比45.45%。同时,福建省档案局组织召开全省市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专家培训会,部署市、县级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工作,解读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明确了评价工作操作规程和实施要求,进一步统一了工作思想、标准和要求。
  评价过程中,福建省档案局精心组织、规范开展,在支部委员监督下,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确定现场评价专家。专家组严格落实《市级综合档案馆内部业务建设评价工作操作规程和实施要求》,按照签订承诺书、听取汇报、审阅材料、实地查看、形成意见等流程,对照《评价标准》对被评价档案馆开展评价。
  下一步,福建省档案局将做好评价结果复核,确保全省评价标准统一,评价结果如实反映被评价档案馆业务建设真实水平,并做好评价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