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2 08:35:09被阅览数:55 次信息来源:黄冈市档案馆
10月14日,黄冈市档案馆馆长罗伟主持召开馆务会,传达学习《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市档案馆全体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条例》的修订,是继2004年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后的第二次全面修订,《条例》共8章52条,包括总则,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收集、整理和保护,档案开放、公布和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条例》较好贯彻了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了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极大地激发了档案事业的创新发展活力,为全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通过传达学习进一步增强全馆干部法制意识,切实提高了运用《条例》管档治档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黄冈市档案馆将认真抓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结合国际档案日、“12.4”宪法日等活动,大力开展档案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档案馆网站等载体加大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档案法治宣传氛围。同时将对照《条例》的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守好档案安全底线,不断提高我市档案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