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苍南县人民法院 加强诉讼档案管理 服务案件审判执行

发布时间:2024-01-17 14:55:17被阅览数:211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华海霞

  本报讯 诉讼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是开展审判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对于案件的审理、执行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浙江省苍南县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诉讼档案管理,推动案卷完整高效归档、方便快捷利用。

  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诉讼档案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对已结案件归档的时间、范围、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出台《苍南县人民法院案件立卷归档规则》《苍南县法院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规范运行机制,完善制度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为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归档质量,县法院明确案件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诉讼文书材料要做到应归尽归。部门负责人为监管人,要及时提醒督促案件承办人。同时,采取书记员自查、承办人审查、部门负责人抽查、档案部门重点检查的方式,对移送的归档案卷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诉讼文书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全面地反映案件情况。

  县法院坚持每周一在院内网、浙政钉APP发布未归档情况通报,并具体到各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及时督促其按规定移交案卷,提高归档的自觉性。根据规定,结案3个月内应向档案部门移交案件材料。县法院按照案件结案40天归档要求常态化开展动态清理并通报,即以结案后40天归档为原则,以7天缓冲期为补充,超过47天未归档的将纳入绩效考核,并依据完成情况给予加减分,切实把归档工作抓实抓细。

  在档案利用方面,县法院持续优化查档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安排专人接待查档群众,改善利用环境,推行电子卷宗利用,使查档更高效快捷,提升“便民指数”,让群众查档“最多跑一次”。远在河北的案件当事人杨某,在当地申请办理再婚手续时被要求提供离婚判决书。因判决书已遗失,杨某最终没能办理。由于杨某孩子年龄小、无人照顾且从河北到苍南路途遥远,于是致电县法院寻求帮助。县法院核实信息后,告知其可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发起远程查档申请。在收到杨某查档申请后,档案室利用电子档案查询系统调取相关档案资料,立即给杨某邮寄了离婚判决书复制件,帮其解决了问题。

  据统计,2021年以来,县法院档案室共接收诉讼档案8.2万卷11.1万件,为公安、检察、纪检监察、其他单位和个人及本院各庭科室提供利用档案2.9万人次3.2万件次。

  诉讼案卷归档不仅是办案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确保诉讼档案实体安全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县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诉讼案卷归档和电子档案随案生成工作,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服务人民群众。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月15日 总第4086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