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推行农村党员档案县级集中管理

发布时间:2024-09-18 18:50:15被阅览数:7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特约通讯员 许建华

  本报讯 今年以来,河北省以农村党员档案县级集中管理为抓手,切实把农村党员队伍管理好、作用发挥好。截至3月底,全省167个县(市、区)的170余万名农村党员档案全部实现县级集中管理,目前正在逐步推进数字化工作,为推动农村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河北是农业大省,每年发展农村党员约3万名,占全省新发展党员的三分之一左右。为推动农村党员档案管理有效规范,河北聚焦“县级集中”,坚持试点先行,选取巨鹿县从2018年开始推行农村党员干部档案县级集中管理,全县1.2万名农村党员、2723名农村干部档案实现规范化管理。2023年7月,省委组织部在巨鹿县召开现场会,总结提升试点单位经验做法并全面推开。制定印发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要求县级组织部门按照标准设立农村党员档案集中管理场所。制定印发《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各市细化制定《档案丢失问题党员身份认定处理办法(试行)》等,明确政策规定和实施依据,农村党员档案“散乱残缺”问题从制度机制上得到解决。注重因地制宜,坚持一县一策、实事求是,不新设机构、不增加编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聚焦“过程管控”,推动农村党员队伍质量不断提高,通过档案进一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理顺组织关系,37.2万份遗失党员档案和不全不实档案得到完善,2.9万名流动党员档案得到妥善整理,有效解决了底数不清、信息不全、管理滞后等难题。聚焦“管以致用”,在对原有材料归档的基础上,注意收集反映党员个人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材料,为县乡党委选拔使用干部提供参考。通过对党员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统计分析,有针对性地优化农村党员队伍结构、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依托大组工网研发全省农村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省、市、县、乡按权限可进行统计、查询、分类等操作,实现党员信息数据管理与纸质档案管理无缝对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9月16日  总第4189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