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召开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09-10 18:55:49被阅览数:44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国家档案馆 张少龙 谢婧

  为扎实有序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提升城区各镇落实落细土地延包政策水平以及档案和数据管理水平,近日,兴宁区档案局、兴宁区国家档案馆联合兴宁区农业农村局召开南宁市兴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档案管理工作培训会。城区档案局、档案馆领导及业务骨干,城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城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主任及工作人员,各镇农林水综合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等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兴宁区国家档案馆馆长徐曼春首先就土地延包档案归档工作的重要意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年限作了全面详细的阐述。随后,针对土地延包档案和数据管理进行专题培训,从土地延包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分类、编目装订、档案数字化、数据安全、保密、保管移交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议要求,各镇要充分认识土地延包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不折不扣地做好土地延包档案和数据管理工作,确保对土地延包工作中产生的所有原始资料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将建档工作纳入土地延包工作重要内容和业务流程,坚持档案工作贯穿于土地延包过程的始终,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土地延包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安全,确保土地延包工作规范建档,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同时,为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的移交进馆工作,培训会还组织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验收培训,特别是针对登记颁证类档案的验收进行了重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