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进档案工作服务乡村振兴

发布时间:2024-09-10 18:45:29被阅览数:131 次信息来源:​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

  近期,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省档案局联合印发通知并举办视频培训,部署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档案工作,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及实施条例,高度重视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档案的收集整理与保管利用,把推进档案规范管理作为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同联动机制和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全面提高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档案工作质量,推进档案资源共享利用,更好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重要作用。

  据悉,开展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是广东省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自2021年开始,计划到2035年,统筹各方力量以分类分级帮扶、组团结对帮扶、驻镇帮镇扶村等形式多层次推进镇村融合发展,将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产业发展、镇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基层党建等五个方面提升水平,涉及1127个乡镇、近2万个行政村。

  省农业农村厅、省档案局强调,加强和规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档案管理,真实记录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成果,客观反映新时代广东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奋斗历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协调、档案主管部门监督指导、相关单位各负其责的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档案工作体制,确保档案工作与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街道)和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要依法落实档案工作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执行责任,按照国家档案局印发《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乡镇档案工作办法》等要求,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档案业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