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包地“三权分置” 为乡村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发布时间:2024-09-02 19:01:46被阅览数:85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国家档案局经济科技档案业务指导司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业务指导处处长 马 琳

  土地是财富之母、农业之本、农民之根。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始终是农村改革的主线。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作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三权分置”制度体系有助于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持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我国的农村改革是从调整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开启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建立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为起点,推出了一系列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家档案局认真贯彻落实“三权分置”改革要求,大力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以及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提供可靠信息支撑,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扎实搞好确权,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确认“三权”权利主体,明确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才能确保“三权分置”的确立和实施。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党中央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部署。2014年中央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会同司法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档案局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国家档案局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文件资料归档工作。

  截至2018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县、乡、村三级全面收集、整理并完成了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的验收。2019年,在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工作中,档案主管部门对确权登记建档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使档案质量有了进一步提升。

  几年来,各级档案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将档案部门纳入各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将档案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内容、试点方案和工作流程,纳入绩效考核和相关检查、督查内容。

  为确保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有章可循,国家档案局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组织编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实施指南》,印制6万余册免费发放至县、乡镇、村,指导地方做好制度落实。全国省级档案主管部门联合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和出台了79项有关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管理办法、整理规程和验收标准。

  国家档案局先后在四川江油、江苏南京、广西南宁等地召开座谈会,充分发挥各试点单位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培训力度,培训档案人员1.5万余人次。注重加强监管,全程参与档案验收,严把质量检查关,确保档案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目前,湖南、上海、天津等地的纸质档案已全部移交进馆,西藏、安徽、宁夏等地大部分纸质档案已移交进馆。部分省区市已完成数字化,并同步移交了数字化成果。各地国家综合档案馆按照规定向社会开放承包地确权档案,推动查询利用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一线,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效果明显。

  稳步推进赋权,推进“长久不变”政策落实落地,维护亿万农民切身利益

  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经营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要长久保障和实现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不断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不断赋予农户更加完善的权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使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2019年11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明确了“长久不变”的基本原则、政策内涵。

  2020年,为确保延包工作顺利推进,建立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国家档案局继续作为成员单位,积极推进延包试点档案工作。

  2023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国家档案局邀请档案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专家,先后在吉林、四川召开现场会,就二轮延包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业务规范开展交流研讨,促进沟通合作、明晰工作思路、深化政策研究。

  2024年7月,针对二轮延包档案工作出现的档案衔接利用不规范、存储空间不足等问题,国家档案局与农业农村部及时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推进承包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相关要求,力争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承包地确权档案向县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的任务,推动二轮延包档案工作相关问题的统筹解决。

  有序实现活权,服务土地经营权流转,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基本、最直接、最可靠的财产权利,将土地从小规模、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变,要处理好稳定和放活的关系。“稳”,就是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承包地的权利归属,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活”,就是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配置,放活土地经营权。确权档案的建立,让承包农户能够放心地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这样一来,规模经营主体才能有稳定的经营预期,适度规模经营才能健康发展起来。确权档案的建立,明确了承包地归属,让农民从根本上消除了进城的后顾之忧,为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提供保障。

  近些年,各地档案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等要求,通过做好确权档案利用服务,为农民实现对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维护了农民利益,促进了土地流转,降低了流转风险,为农村产业的规模化经营打下了坚实基础。试举几例——

  福建省福安市依据确权档案,让农户以确权面积入股分红,先后流转500多亩水田,投放近20万尾鱼苗,启动“稻鱼共生”种养结合模式,每亩增收1500多元,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

  湖北省当阳市运用确权档案和数据成果,协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2023年,全年实现农村产权交易553宗,交易金额3368.03万元,村集体增收309.8万元。当阳市刘河村在“小田变大田”改革试点中,共将1867块小田汇聚为560块大田,正因为确权档案完备准确,才没有发生一起矛盾纠纷。

  四川省什邡市以承包地确权档案为依据,流转土地9万余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9万余亩,连片整理土地2万余亩,用于烟叶种植和生产,打造“什烟1号”烟叶品牌,全市烟叶种植13667亩,年产值超1亿元,为打造以什邡为代表的中国特色雪茄产业链奠定基础。

  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助力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贡献档案力量

  一是坚持“档案工作姓党”。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围绕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谋深抓实农业农村档案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档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牢记“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四个好”“两个服务”的目标要求推进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二是践行“档案为民”。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广大农民根本利益,这也是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把“政府想做的”和“群众想要的”有机统一起来,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建设好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推动档案查询利用服务延伸到村、社区基层一线,促进档案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把握关键“四期”。2024年至2025年是确权档案移交进馆的推动期,2025年至2029年是二轮延包政策实施的集中期,2026至2028年是二轮承包到期的高峰期,自2028年起全国将进入二轮延包档案的移交期。各级档案部门务必要在做好试点示范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立足职责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部署,有序推进二轮延包试点档案工作。

  四是不断完善落实。随着二轮延包试点范围逐步扩大,各试点地区应坚持边试点、边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推动二轮延包试点地区档案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国家档案局将密切关注工作推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把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下来上升为制度举措,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密切配合的农业农村档案工作体系,健全农业农村档案规范管理制度,探索更多服务农村承包地改革的有效途径,维护好、实现好农民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为乡村振兴注入不竭动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土地确权档案政策规定一览

  2014年11月,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

  2015年1月,农业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

  2015年12月,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24年7月,国家档案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移交进馆工作的通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9月2日 总第4183期  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