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30 19:11:48被阅览数:103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天津市委办公厅 赵玉 天津市档案馆 王琳
为贯彻落实国家民政部、国家档案局《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协同联动、加强指导,目前,天津市首批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已规范整理并接收进馆。
一是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市档案局会同市民政局深入天津市儿童福利院调研,全面了解本市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儿童工作和档案管理现状,联合印发《天津市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儿童福利机构业务档案管理体制机制、归档范围、整理归档、保管利用、信息化建设和移交进馆等具体要求。
二是局馆协同指导推进。市档案局、市档案馆成立专项小组,对市儿童福利院建院以来保存的各种类型档案的整理方法进行深入研究,明确分类方案和档号设置,指导市儿童福利院细化工作方案,申请专项经费,开展全流程跟踪指导和协调服务,确保档案整理符合进馆要求。
三是完成档案接收进馆。市档案馆共接收市儿童福利院自1882年(清光绪八年)建院以来的儿童福利机构业务纸质档案5000余卷、3万余件,照片及录音录像档案近200件,并实现实体档案与电子数据双套同步进馆,进一步丰富了市档案馆民生档案资源,为有效维护机构儿童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