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召开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6-06 19:32:27被阅览数:97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 梁伟灿

  近日,福建省档案局在福州举办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工作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和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邀请省级档案专家对《档案法》、《档案法实施条例》和“三合一”制度,以及国有档案资源普查要求、省档案馆档案接收规范、电子档案一体化集中管理平台运用等内容进行详细解读。来自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档案局、档案馆相关业务科(处)负责人及省直各单位档案工作人员约180人参加。

  会议指出,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档案法实施条例》是《档案法》的配套实施细则,旨在贯彻落实《档案法》的各项规定,科学精准保障《档案法》的有效实施,将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全省档案系统要按照全省档案工作会议部署,把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实施条例》作为当前档案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刻理解《档案法实施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及其核心要义,准确把握《档案法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将其列入“八五”档案普法教育、“七进”宣传活动和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档案法治意识,有效履行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扎实做好档案收集整理、保管保护、开发利用、移交进馆和档案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推动福建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此次会议是《档案法实施条例》施行以来福建针对省直机关和设区市档案部门举办的规模最大的一次专题会议,通过以会代训方式,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学习掌握档案法律法规内容、化解工作困惑难题、提高业务能力水平。近期,莆田、平潭等地和省检察院等单位陆续举办专题培训班,各地各有关单位通过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组织专题学习,深入开展《档案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营造了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