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扎实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4-05-28 19:32:15被阅览数:161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档案工作,近日,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云南省档案局关于做好全省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

  《通知》依据云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区分组建、撤销转制、职能划转合并等不同情形提出档案处置原则,重点针对本轮全省改革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调整优化等不同情况,分别对档案的归属流向及规范处置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征求了10余家涉改单位的意见建议。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新组建或调整优化职能的机构要在新“三定”方案印发后的6个月内编制或修订本单位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并报同级档案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不再保留单设的机构在职责变动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归属流向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

  省档案局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到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乡村振兴局、科技厅等涉改省直单位实地开展调研和业务指导,同时督促各州(市)强化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档案管理处置等工作,确保涉改机构档案齐全完整。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5月27日  总第4141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