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14 19:38:53被阅览数:187 次信息来源:中国建设报
海南省海口市新修订的《海口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经开始施行。
2002年海口市出台了《海口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后于2010年、2019年进行了两次修改。海口市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第三次对办法进行修改,进一步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
新办法与时俱进,新增了两项内容,分别是“加强档案事业发展经费保障”和“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在“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方面,新办法强调,市城建档案馆应当建立信息化城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市城建档案馆可以对馆藏重要城建电子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
新办法共24条,进一步明确城建档案管理各方主体责任,规定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建档案工作;完善城建档案的接收和管理范围、报送和移交、查阅利用等内容,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