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9 15:10:32被阅览数:396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为使各类档案更好地反映相关活动情况、维护历史面貌、便于保管和利用,在科学管理过程中,需要对档案的真伪和价值进行判定,并划定不同的存留年限,即档案的保管期限。以下为各类档案保管期限汇集,大家一起来学习吧!
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项目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和10年。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数码照片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和定期,其中定期分为30年和10年。
——《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
照片、底片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种。对照片、底片保管期限的划分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执行。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
口述史料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和10年。
——《口述史料采集与管理规范》
对记录同一工作活动和主题的录音录像文件统一划分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定期10年,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有专门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
网页档案的保管期限划分为永久、定期30年和定期10年。
——《政府网站网页归档指南》
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根据审计项目涉及的金额、性质、社会影响等因素划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分为30年、10年。
——审计署国家档案局令第10号《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科研文件材料归档时应当根据科研项目的性质、规模、创新性等确定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国家档案局科技部令第15号《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
林改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林改档案具有重要查考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10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
诉讼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定期分为60年和30年两种。
——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检察院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细则》的通知
诉讼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种。定期分为60年和20年。凡具有长远查考利用价值的,划定为永久保管。凡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划定为60年;凡在较短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划定为20年。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其中:永久为50年以上,长期为16至50年(含50年),短期为15年以下(含15年)。
——《全国税务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承包地确权档案主要包括综合管理、确权登记、纠纷调处和特殊载体类,其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具有重要凭证、依据和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当永久保存;具有一般利用保存价值的,应当定期保存,期限为30年或者10年。
——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的整理和保管期限。审批类档案以户为单位进行整理;日常管理类档案按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整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整理方案。审批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该低保户停保后不少于3年。日常管理类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5年。最低生活保障档案保管期满后,地方综合档案馆可将适当比例的档案抽样接收进馆。
——《关于加强最低生活保障档案管理的通知》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保管期限为60年,短期保管期限为15年。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按保管期限和要求分类管理。按财务制度管理的有关档案,应根据会计档案归档要求进行归档整理。其他档案均按文书档案归档要求,独立设置类别归档整理。困难职工原始档案自撤档之日起保管10年。音像(照片、录音、录像)等特殊载体类档案应与纸质文件材料同时归档,档案保管期限相同。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电子文本、图形、数据表格归档时,应同时生成纸质文件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
五保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五保档案的形成年度起,到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停止后满5年为止。
——《农村五保供养档案管理办法》
救助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10年。受助人员为未成年人、精神智力残疾人员、长期安置人员的,救助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受助人员在救助期间死亡的,救助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保管期限从救助完毕或者决定不予救助后的次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照片、音像档案的保管期限与相应的纸质救助档案的保管期限相同。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形成的电子档案保管期限为30年。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热线录音电话、监控录像等工作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3个月,街头救助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工作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6个月。以上资料存在争议的,应该保管2年以上,特殊、重要资料以实物方式交存档案室。
——《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档案管理办法》
收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
——《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为100年。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可以延长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月8日 总第4083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