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06 19:02:24被阅览数:361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作者:梁婧雯
国企党建档案是全面反映国有企业党建各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真实记录,也是支撑基层党组织持续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
毫不讳言,国有企业早期因管理宽松,出现档案工作随便做、材料随处放的情况,党建档案亦不例外。但近年来,档案重要性愈发凸显:企业日常管理决策需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制度规定,干部晋升需核实个人党员身份、查阅入党材料,审计考核、巡视巡察需提供3至5年甚至更久的材料作支撑,对党建档案管理部门全面收集、及时整理、合理运用党建档案提出了更高要求,倒逼管理进一步精细化。
2024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做好国企党建档案工作提供制度依据和长远指导。
基本情况
按照内容,国企党建档案可简单划分为两种,即党建基础工作档案、党建专项工作档案。前者指在党员教育、党费收缴、发展党员等基础性、常态化党建工作中形成的原始台账,一般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整理。后者指某一时间段内针对某项重要部署所做工作形成的档案,独立性相对更强。
党内历次集中性学习教育形成的档案便属后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例,一家正厅级国企及其下属党组织按照安排部署,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理论学习计划、调查研究方案、整改整治方案,开展调研成果交流、总结评估等,累计形成相关方案、报告、会议材料等达百余件。
需要指出的是,因党建档案内含大量涉及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组织人事信息等的文件材料,虽从属于企业整体档案工作,但又有着特殊地位。
现存问题
与其重要地位不相适应的,是当前管理上存在的3个突出问题。
一是管理意识相对薄弱。近年来,国有企业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明晰保管期限、严格文件材料归档及借阅流程等,但细化至党建档案,特别是基层党建档案,仍缺乏系统的管理手段。而随着国企党建工作内容日益繁杂,重党建日常工作和台账记录、轻党建档案系统归纳和规范管理的问题愈发凸显。
二是专业化水平较低。从现状看,不少国有企业尚未形成科学全面的党建档案分类指导和专业精细的管理制度,保管期限的划分相对模糊,未建立起系统性台账。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较缺乏归档意识和系统知识。相当一部分企业保管硬件条件未达标。因随意性强、规范性欠缺,导致出现人档分离、难找难查、易失易损等情况。
三是信息化进度滞后。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加强数字档案的保存和有效利用作出具体规定,但当前,国企党建档案信息化管理仍需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和平台建设。一方面,类目众多,其中不乏涉密文件、纸质台账、声像资料等,现有针对不同档案特点进行一体化信息化管理的尝试还不多、办法还不足。另一方面,更关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存,忽视后续检索、利用,未能完全体现出信息化管理的高效便捷。
解决之道
一是转变观念,提升对党建档案管理和党建档案文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加强档案管理对推动高质量党建工作的重要价值,尤其要提升国有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对党建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企业各部门特别是党务部门、宣传部门,要以《实施条例》施行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教育引导全体员工树牢档案法治意识,更新档案工作理念。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听取党建档案工作汇报,想办法、出实招,解决难点痛点,并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档案文化建设活动,潜移默化提高党员干部档案意识。
二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为便捷高效地开展党建档案管理,国有企业要以范围明确、流程完整、标准清晰、操作顺畅为出发点,根据党章、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党内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单位档案管理办法和党建工作要点,明确管理责任,整理出台一套涵盖党建档案从形成到调阅全流程的工作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完善。
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及考核,定期进行复训,督促档案工作人员学习最新管理要求,切实提升实操水平。将安全管理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特别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软硬件设施设备,做好档案信息备份,确保实体和信息绝对安全。把党建档案管理纳入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并将工作情况作为日常检查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以查促改、以改促建。
三是加强系统化管理,全面提升开放利用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不断完善企业数字党建档案系统,推动管理更加全面化、科学化、精细化。
不断丰富完善电子数据库,实现党建档案系统与企业公文流转系统、信息报送系统相链接,并根据类别、时间、责任人等精准分类,便于进一步利用。在牢牢把握保密原则、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把信息化管理和推动党务公开结合起来,向员工分级授权,方便日常查阅利用,特别是加强声像资料的共享利用,不断提升企业档案资源利用率和党建工作质量。
(作者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员工)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4月29日 总第4129期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