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30 19:55:56被阅览数:211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山西省永济市档案馆 陈燕妮
为切实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保证改革涉及的部门和单位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山西省永济市档案局印发《永济市档案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调整优化重点领域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镇(街道)机构设置和管理体制处置原则,对组建议事协调机制、合署办公、行政执法层级调整和队伍归并、乡镇(街道)机构变动等具体情形给出了有针对性档案管理和处置的意见。
《通知》要求各涉改单位要科学制定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方案,方案应明确档案工作负责机构和人员,档案收集、整理要求,档案清点、交接程序以及日常保管、利用要求等,方案经市档案局同意后实施。撤销建制和部分职责调整的部门和单位要严格做好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按要求规范开展档案交接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要求编制或修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报市档案局审查同意后执行。
《通知》强调,各涉改单位要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规矩,严防档案流失和失泄密问题发生。对机构改革中造成档案丢失、损毁、泄密的单位和个人,对拒不按国家规定处置和移交档案的部门和单位及个人,要严格依据《档案法》《保密法》和《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
下一步,市档案局将加强对档案处置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及时督促各涉改单位,按时间进度、档案业务标准规范做好档案处置工作,跟踪记录好涉改单位的档案处置和全宗调整情况,积极做好档案接收进馆工作,防止因接收不及时出现档案遗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