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等第一期24个试点通过评估

发布时间:2024-04-16 18:56:57被阅览数:136 次信息来源:国家档案局官网

  按照《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结合各试点单位工作报告、认证材料以及专家组实地察看提出的评估意见,经国家档案局审定,同意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电子诉讼卷宗归档管理系统等第一期24个试点通过评估。

  通过评估的单位要按照“前端控制、全程管理”原则的要求,深化归档应用,不断提升电子档案管理能力。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引导和规范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各类档案资源质量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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