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档案馆多举措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4-04-11 19:33:22被阅览数:208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上饶市广丰区档案馆 王兵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提高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档案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提升档案管理工作质效,区档案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精准发力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注重宣传多样化,让学习氛围“热”起来。区档案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收听收看中国档案学会与国家档案局政策法规司联合召开的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同时,要求全区档案系统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条例》,结合实际工作开展学贯座谈交流。并研究制定《实施条例》的学习宣传计划,计划充分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9”国际档案日、“12·4”全国宪法日宣传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实施条例》知识竞赛等活动。

  二是注重目标责任化,让区乡两级“动”起来。对标《实施条例》工作要求,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实施条例》部署开展专题学习。要求在各乡(镇、街道)、区直机关各立档单位工作群、LED显示屏等发布、播放贯彻落实《实施条例》学习的通知、标语,要求将《实施条例》宣传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全区档案年度考核、“双随机一公开”、每月档案安全检查日的检查范围与内容,利用党校、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干部培训等,开展针对性的专题辅导、讲座,推动各立档单位自觉参与到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中来,实现学习宣传贯彻的全覆盖,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下一步,广丰区档案馆将协助、配合好区档案局,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紧密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实施条例》的各项要求,推动全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