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建立“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11 19:13:42被阅览数:137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前不久,福建省印发通知,由省档案局、省委台办牵头,省直各有关单位参与,建立“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推进“迁台记忆”档案文献征集、保护开发利用和数字化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统战部、台办,省档案局、档案馆、发改委(数据管理局)、民族宗教厅、司法厅、财政厅、住建厅、文旅厅、台联,以及闽台缘博物馆等单位组成。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全省“迁台记忆”档案文献保护利用工作,制定政策措施、工作计划并部署重点工作,督促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局档案执法监督处。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不定期召开,会议时间、议题及相关事宜由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汇总提出,报召集人审定后提交会议研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建议。

  通知强调,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档案局承担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负责抓好总体协调,指导开展征集统计、保管保护、开发研究、活化利用、数字化及资源共建共享等工作。省档案馆负责开展征集保护、开发研究、宣传展示和数字化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档案、历史、文博等机构及研究两岸关系的专家学者参加相关课题,牵头建立区域性专题数据库、构建互联互通平台等。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4月11日  总第4121期   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