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4-04-07 19:17:37被阅览数:162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北京市档案局 贺晓光

  为扎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落地实施,3月27日,北京市档案局组织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条例》座谈会。北京市档案馆、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以及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市国家机关、高校、国有企业代表共13家单位参加。

  与会人员围绕“以首善标准学习贯彻《实施条例》,扎实推动全市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主题,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档案工作实际,就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实施条例》进行深入交流,会议气氛热烈。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清《实施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首都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学习《实施条例》要全员参与、入脑入心。人员要全面覆盖,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绝大多数”,强化全体人员档案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深研细悟,准确掌握《实施条例》新变化、新要求,认真领悟修改动因、基本考虑和工作导向,结合实际,精准施策,强弱项、补短板。

  会议提出,宣传《实施条例》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充分发挥行业资源优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全市统一联动,形成宣传合力,提高社会关注度。要加强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工作成效的归纳梳理和总结提炼,在各类报刊媒体平台发声、亮相,展示自身工作成果、扩大档案社会影响力、树立首都档案部门形象。 

  会议强调,贯彻《实施条例》要坚持首善、注重实效。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抓落实。紧抓档案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市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任务清单的有利契机,进一步健全档案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尽快推动新规定、新机制落地实施。要结合重点任务抓落实。加强重特大事件、重大活动、重大项目、重大工程档案收集管理,强化专业档案管理,推进以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为核心的档案信息化建设,确保“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建立长效机制抓落实。系统梳理与《档案法》《实施条例》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范,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把握立法精神实质,延伸探索加强档案管理的新招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