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长话开年】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抓好 “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落实——2024年国家档案局馆(室)司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4-04-07 19:11:22被阅览数:167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网 作者: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司长 刘芸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锚定《“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不动摇,紧紧围绕全国档案工作暨表彰先进会议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守正创新、真抓实干,更好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贯彻落实新出台的《档案法实施条例》为契机,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档案治理效能。从加强源头治理入手优化提升档案资源质量。深入推进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实施,面向各类机关单位全面铺开,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共性问题,重点加大机关所属单位和基层单位实施力度,分步骤、分阶段完成三合一制度编审工作。跟进地方新一轮机构改革,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推动各级涉改部门和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档案管理与处置工作,确保机构改革中档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做好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的普及推广工作,深化业务系统归档应用,不断提升电子档案管理能力,推动信息化条件下档案数字资源建设。

  从回应民生关切入手规范专业档案管理。聚焦民生服务行业,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公证档案等民生领域专业档案规范管理,加强档案主管部门对市场经营主体登记、知识产权、社会信用等领域重点专业档案的监督指导。进一步完善档案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广地方、部门在专业档案管理方面的实践探索和经验,在此基础上加强专业档案工作基础性制度的研究和制定。

  从破解难点堵点入手推动档案依法开放。积极与国家保密主管部门协调,完成《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的修订,研究制定馆藏档案解密和开放审核的程序以及档案开放审核的行业标准,总结推广地方的经验做法,推进和完善馆藏档案开放审核协同机制。继续推进《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贯彻实施,支持和推动地方档案部门在简化利用手续、拓展利用渠道、实现一网通办方面的实践。

  从改善薄弱环节入手筑牢档案安全防线。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质量安全,指导和督促各级档案馆、档案室认真落实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档案安全的各项制度要求,将馆库消防安全、档案信息安全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梳理和排查档案安全管理的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档案服务外包安全管理。引导各级档案馆、档案室通过提升档案清点、整理、编目、数字化、全宗管理等工作质量和水平,提升档案安全防护能力。

  从区域协同合作入手拓展档案信息利用方式。找准档案工作在服从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中的定位,指导各地以更加开放共享的姿态做好平台建设,更高水平做好跨馆查档、馆藏共享、合作开发等工作,复制推广区域合作交流模式,进一步深化档案工作合作发展成果运用。

  以提升监督检查和业务建设评价实效为目标,持续推动档案馆(室)工作上水平。完成副省级以上综合档案馆业务建设评价结果反馈。科学、客观反馈评价意见,推动各档案馆围绕反馈问题清单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强化档案基础业务工作,提升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化水平。全面梳理和总结业务建设评价工作全过程经验,召开业务建设评价工作研讨会,多方面听取和吸收对评价办法和标准的意见建议,撰写业务建设评价综合分析报告书,为推动档案馆事业发展提供参考和依据。

  加强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十四五”时期完成监督指导单位全覆盖。推动检查工作与调研、指导工作融合,加强现场业务交流和指导,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充分发挥中央和国家机关档案工作协作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定点帮扶和交流学习,提升检查工作成效。结合党和国家机关改革方案部署,做好新组建部委机关档案工作对口联系和指导服务。

  聚焦机关档案工作发展中的新问题,以推进《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修订为牵引,研究积极有效的应对之策,突出“三个走向”“四个得以”的目标引领,把握“四个好”“两个服务”的发展内涵,在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机制保障、发挥档案价值等方面体现机关档案工作的核心宗旨,巩固机关档案工作在档案事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

  深化档案工作数字转型,继续推进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分级分类指导地区和部门数字档案室建设,重点加强尚未建成示范数字档案室相关省份业务指导,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评价。稳步推进机关业务系统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评估,加大《电子档案单套管理一般要求》(DA/T92—2022)标准推广力度,引导和规范电子档案单套管理。

  以实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为牵引,更好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作用。继续抓好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工程项目实施,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监管。持续推进红色档案征集、抢救和保护工作。围绕弘扬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等,推出一批档案编研开发精品成果。落实有关重要批示精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推进“迁台记忆”档案工作向纵深开展。加大分年度实施、系统性开发、多成果显现的深度开发类项目支持力度,鼓励省际区域联合实施项目。坚持以开发带动档案整理、保护等基础性工作。重点支持省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完成建国前档案整理数字化和目录体系建设任务。继续支持2024·36家已建成的区域性档案保护中心开展档案保护技术研究、档案保护和修复项目实施以及档案保护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修改完善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工程管理办法,加强档案文献遗产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进一步提升其传播力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