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2 19:28:22被阅览数:174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部门间信息共享并建立共享机制的要求,解决本区域婚姻档案资源尚未有效整合的问题,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档案馆、区法院、区民政局3部门共同签署了婚姻档案共享通道备忘录。
备忘录明确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婚姻档案共享内容和方式,通过区域婚姻档案数据互联互通,居民可在区档案馆等3个高频查阅点位准确获取个人婚姻状况信息,以往3个部门来回跑的情况将不复出现,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3部门还制定了《关于建立婚姻档案共享通道的实施办法》。
共享机制的建立,进一步打破了婚姻档案查阅的部门壁垒,打通了共享利用渠道,实现了“一站式”服务。3部门将定期沟通联络,并积极探索推进“管理系统+人工协助”半自动化向“管理系统+技术接口”全自动化对接的转变,以建立更高层次、更加便捷、更可持续的资源共享通道。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4月1日 总第4117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