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6 09:32:48被阅览数:289 次信息来源:中国档案报
2023年12月21日,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起的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侵害革命英雄何克希同志肖像、名誉和荣誉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决,支持检察机关全部诉讼请求,判令三名被告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15万元,用于何克希等革命英雄的纪念、缅怀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至此,这场历时5个月的英烈名誉保卫战终于获得胜利。这背后,档案发挥了重要作用。
去年8月,开国少将何克希同志的家属关注到部分短视频自媒体在视频中使用何克希同志的照片,并恶意曲解其形象,将其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相关视频被大量转发传播。为了给何克希同志正名,家属先后两次到浙江省档案馆调取相关历史资料。
省档案馆查档窗口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从何克希同志专题档案中找到了1955年国务院授予何克希以装甲兵少将军衔的命令、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等具有较强证明效力的档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档案利用手续。这些档案经法庭举证,成为证明何克希同志不朽功勋和三名被告侵权的重要证据。
据悉,该批档案系2003年何克希同志夫人陈孟庸寄存在浙江省档案馆的。除上文提及的档案外,同时寄存的还有何克希同志1943年至1988年期间形成的个人履历、证件、信件、笔记、回忆录、照片、印章等各种载体和类型的档案,合计542件。这批档案数量可观、载体类型丰富,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在此次案件中,它们发挥了重要的凭证作用,为维护英烈权益、捍卫英烈荣光贡献了力量。
下一步,省档案馆将继续做好名人档案收集工作,不断丰富馆藏档案资源,用档案发声、让档案说话,继续发挥其在弘扬时代主旋律、反击历史虚无主义中的重要作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4年1月4日 总第4081期 第一版